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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瓜果蔬菜和农作物适宜在哪个季节种植

2020-12-11 03:41:42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65

2月份都有哪些水果和蔬菜

2月份哪些水果和蔬菜是当季的,据说吃当季的水果会比较好~
  一年四季的时令蔬菜水果
春季(农历一~三月)
蔬菜:辣椒、青椒、彩椒、洋葱、花椰菜、甜豆、豌豆、芹菜、莴苣、荠菜、油菜、菠菜、香椿、春笋、马兰头、瓠瓜、韭菜。
水果:番石榴、青枣、枇杷、桑葚、樱桃、莲雾(春末)。
反季节农产品其实从生产条件来说与其他农产品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同样使用化肥和农药,只是会通过一切其他手段来保证其生长条件接近与自然条件,例如温室,热性营养土。

所谓的不好,主要是来自于两种原因:
1.反季节农产品虽然在生长环境上能通过一些手段来调节,但是也会加入一些特殊的生长激素类物质来适应反季节。例如生根剂等等。这些和环境关系不大,主要是因为植物自身生物钟。对人体的伤害,一定程度上来自于化学药品的积累所产生的对人体自身技能的损害

2.反季节农产品并非自然生长,所以其营养结构等等都与正常农产品有所差异,而这种差异,某些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不健康的。

今年五月份,一则来自北京市食品安全办的消费提示:市民要慎买反季节蔬菜。专家说,反季节蔬菜主要是以大棚菜为主,如果属于无公害食品,那么其品质和正常季节的产品无大的区别。但如果不是,就要小心了。原因有以下几点:

1、大棚蔬菜积累了太多农药

反季节蔬菜以大棚菜为主,大棚中的温度和湿度较高,不利于农药降解,使它们大部分残留在蔬菜上。在体内长期积累微量农药,对人的肝肾容易造成损害,引起贫血、脱皮,甚至白血病。大棚菜光照不足,硝酸盐含量较高,轻则导致头晕、恶心,重则痉挛、昏迷,甚至死亡。长期食用这种被污染的蔬菜,会造成慢性或急性中毒。

2、运输时间长,营养损失多

反季节蔬菜经常是长途运输过来的,运输中会造成一定的营养损失。据营养学家测定,在运输过程中,3天之内,青蒜及葱会失去50%的胡萝卜素,绿豆将失去60%的维生素C。一些食物中天然的抗癌物质和酶在运输过程中也会被破坏。此外,路途中各种灰尘和燃料废气,以及短时间内冷热湿燥的气候变化都会影响蔬菜的营养成分。

就是这一条来自政府部门的消息,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由此拉开了反季节蔬菜有害说的序幕。

反季节蔬菜,看看专家怎么说

农业专家说:“反季节蔬菜有害说”不准确

反季节蔬菜不全是大棚菜

反季节蔬菜生产可归纳为三大类型:1、利用山区立体气候资源,进行夏秋季反季节蔬菜生产;2、利用冬春温暖小气候进行冬季反季节蔬菜生产,例如海南等地区,因为有充足的光热资源,是发展冬种反季节蔬菜的适宜地区。3、利用保护性、半保护性设施进行反季节栽http://www.rixia.cc培,这才是我们所说的大棚菜。

高温更有利于化学物质的分解

对于“生长在大棚内的反季节蔬菜会因为温度和湿度较高,影响农药的降解,农药残留量较大。”这一说法并不准确。

专家指出:蔬菜是否被污染与其是否采用反季节种植方式无关,而是与农药、化肥施放合理还是过量等因素有关。因为不同种类农药分解条件不同,不能以“气温高”一概而论。在多数情况下,高温实际上更有利于化学物质的分解。此外,“硝酸盐含量高”也与光照无关,而是取决于氮肥是否施用过量、光照是否充足,与食品安全并没有关系。

营养价值及口感略逊一筹

关于大棚菜的营养及口感,专家介绍说:大棚菜受日照的时间和强度,不如在自然条件下生长的蔬菜。日照会影响蔬菜中糖分和维生素的合成,所以反季节蔬菜的糖和维生素的含量会比同类的时令蔬菜略低,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反季节蔬菜吃起来口感较淡的原因。

但这并不意味着反季节蔬菜的营养不如时令蔬菜,因为人体进食蔬菜,除了维生素,主要是着重于对所含纤维素和叶绿素等成分的吸收,至于糖分和维生素,可以通过别的食品加以补充。反季节蔬菜只要烹饪得当,大可放心食用。

中医说:少吃反季节菜

食物和药物一要讲究“气”,二要讲究“味”。因为在中医看来,食物和药物都是由气味组成的,而它们的气味只有在当令时,即生长成熟符合节气的时候,才能得天地之精气。

《黄帝内经》中有一句名言叫作“司岁备物”,就是说要遵循大自然的阴阳气化采备药物、食物,这样的药物、食物得天地之精气,气味淳厚,营养价值高。所以人们应该吃节气菜,吃药也最好服用野生草药。

动植物在一定的生长周期内才能成熟,含的气味才够。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菜,违背了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寒热消长规律,会导致食品寒热不调,气味混乱,成为所谓的“形似菜”。没有时令的气质,是徒有其形而无其质。如夏天的白菜,外表可以,但味道远不如冬天的;冬天的西红柿大多质硬而无味。这些反季节菜,含激素太多,长期食用的话,对人体有害无益。孔子的名言曾说:“不时,不食。”就是说,不符合节气的菜,尽量别吃。

如何安全食用反季节蔬菜?

社会发展到现今的水平,如果再让我们每年冬天只能吃土豆、白菜和胡萝卜,估计肯定是不可能的了,那如何才能在众多的反季节蔬菜中,挑选危险性最小的?如何才能把反季节蔬菜吃的最健康呢?

买蔬菜最好去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

小摊小贩的蔬菜和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从外观上看同样光鲜亮丽,而且价格还较便宜,这正好迎合了部分消费者的心理。但这些蔬菜却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市面上的零散摊位一般都是自产自销,完全没有经过相关的质量安全检测,食用未必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由于他们较为分散,也没有统一的进货渠道,质检部门根本无从入手进行检测,因此买蔬菜一定要去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切忌贪小便宜而因小失大。

反季节蔬菜要选有“外衣”的

挑选蔬菜要慎重,要认真辨别形状和颜色。尽量少买形状、颜色奇怪的蔬菜;有些蔬菜虽然经过催熟,但果皮或其他地方还会留下青涩的痕迹,买的时候要注意。

绝对无污染的农产品几乎是不存在的,“无公害也只是相对而言。只要通过国家的相关检测,就是可以吃的放心蔬菜。所以,市民最好购买有明确标志的绿色和无公害蔬菜。

专家提醒市民,比起吃反季节的蔬菜来,选择时令蔬菜和吃本地菜是更好的选择,顺应自然是最好的健康法则。如果要买反季节蔬菜,也最好多买些洋葱、胡萝卜、茄子等,这类带皮的蔬菜,其农药残留物较少。

清洗、制作方法很重要

农药易残留在蔬菜上,如果能够去皮的蔬菜就尽量去皮,不能去皮的蔬菜在清洗时,可把蔬菜放在清水里先浸泡20~30分钟,让农药充分溶解,再用清水反复冲洗;或把蔬菜放在淘米水浸泡10分钟后倒去浸液,再反复以流动清水冲洗,淘米水中的生物碱对农药有很好的溶解作用;如有可能,也可以将蔬菜先在热水中焯一下,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制作,也可以用爆炒等方法,也能清除蔬菜上的残留农药。

温馨提示:

对于标着“无公害蔬菜”的反季节蔬菜也不能掉以轻心

所谓“无公害蔬菜”是指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下,按照一定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经法定专业质检部门检测,不含有毒有害物质,符合国家标准的蔬菜。“放心菜”就是“无公害蔬菜”的俗称。

作为消费者,买到了无公害蔬菜,并不等于就是买到了没有使用农药的蔬菜,只是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而已。从市场上买回的蔬菜在食用前最好用凉水浸泡半个小时左右再食用。

相关链接:反季节水果购买要谨慎

虽然是在冬天,但在市面上还是有许多反季水果。很多反季水果都是用一些化学物质催熟、保鲜的,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反季水果反而成了“问题水果”。

我们在这里列举了4种常见的问题水果,提醒妈妈们一定要注意。

草莓:中间有空心、形状不规则。体形过大的草莓,一般是激素过量所致。草莓用了催熟剂或其他激素类药后生长期变短,颜色也新鲜了,但果味却变淡了。

香蕉:为了让香蕉表皮变得嫩黄好看,有的不法商贩用二氧化硫来催熟,但果肉吃上去仍是硬硬的,一点也不甜,并且二氧化硫对人体是有害的。

西瓜:超标准地使用催熟剂、膨大剂。这种西瓜皮上的条纹不均匀,切开后瓜瓤特别鲜艳,可瓜子却是白色的,吃完嘴里有异味。

葡萄:一些不法商贩和果农使用催熟剂,将没有成熟的青葡萄放入稀释液中浸湿,过一两天青葡萄就变成紫葡萄。
没有
当季的啊,这是冬天啊,就是南方也没有当季的啊,好在有很多大棚培育的,什么日夏养花网都有的。
我认为很平凡的苹果这时候很好吃的。像草莓,雪莲那些,味道差些。毕竟不是季节。
草莓,香瓜等

农产品自产自销,也就是自己在农村种的蔬菜水果可以运出城里铺位来卖吗?要不要办什么手续?

没有手续,只要有商铺愿意买
简单讲就是从农民的菜圆打点菜去有人群的地方去卖
不用办
收税
去菜市场租个摊位

农民自己种植的农产品经营要办理什么证件.种植蔬菜和水果真空包装好卖,就是要能在市面流通。需要什么证件

农民自己种植普通的农产品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农民自己销售自己种植的初级农产品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但是,你如果开商店,可能涉及不是自己种植的产品,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你如果想标识自己的名称,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农民合作社登记;你如果为了长远打算,想创自己的品牌,就得进一步加工,先办理执照或者合作社、办理商标、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等。
再回到食品安全法上,我举个例子,农村产的小米,散包装,或者初级包装属于初级农产品,受《农产品质量法》调整;如果标示上产品标准等,就属于《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如果一旦属于<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QS)等等。如果从长远角度看,最好自己创自己的品牌。
初级农产品流通时,自己销售,不用任何手续;如果往超市送,仅需要产地证明,现在,一般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就可以。
以下是《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你可以看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使用和宣传肥料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肥料,是指用于提供、保持或改善植物营养和土壤物理、化学性能以及生物活性,能提高农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
第五条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肥料登记分为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阶段:
(一)临时登记:经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二)正式登记: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第七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登记申请
第八条 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九条 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十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或委托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
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第十二条 境内生产者生产的除微生物肥料以外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微生物肥料、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生产者生产的肥料产品田间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肥料产品田间示范试验,由农业部认定的试验单位承担,并出具试验报告。
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试验单位时,应坚持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业技术推广、科研、教学试验单位。
经认定的试验单位应接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第三章 登记审批
第十五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
第十六条 农业部聘请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织成立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登记肥料产品的产品化学、肥效和安全性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七条 农业部根据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意见,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或正式登记证。
肥料登记证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审批专用章》。
第十八条 农业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直接审批、发放肥料临时登记证:
(一)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二)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并由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经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
第十九条 农业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二十条 肥料商品名称的命名应规范,不得有误导作用。
第二十一条 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两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一年。续展临时登记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五年。
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第二十二条 经登记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改变使用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的,应申请变更登记;改变成分、剂型的,应重新申请登记。

第四章 登记管理
第二十三条 肥料产品包装应有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应当使用中文,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二)标明肥料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重、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
(三)标明产品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产品名称和推荐适用作物、区域应与登记批准的一致;
禁止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
第二十四条 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在登记有效期内证实对人、畜、作物有害,经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农业部宣布限制使用或禁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www.rixia.cc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日夏养花网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第二十六条 肥料登记受理和审批单位及有关人员应为生产者提供的资料和样品保守技术秘密。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一)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二)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生产者办理肥料登记,应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生产者进行田间试验和田间示范试验,应按规http://www.rixia.cc定提供有代表性的试验样品并支付试验费。试验样品须经法定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确认样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与标明值相符,方可进行试验。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土肥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肥料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产品适用本办法:
(一)在生产、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的生物和化学制剂;
(二)来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的,具有特定效应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对植物生长的促进作用。
第三十四条 下列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一)肥料和农药的混合物;
(二)农民自制自用的有机肥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定义为:
(一)配方肥是指利用测土配方技术,根据不同作物的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点,以各种单质化肥为原料,有针对性地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特定有机肥料,采用掺混或造粒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地域性的专用肥料。
(二)叶面肥是指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
(三)床土调酸剂是指在农作物育苗期,用于调节育苗床土酸度(或pH值)的制剂。
(四)微生物肥料是指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特定肥料效应的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了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了其所产生的代谢产物对植物的有益作用。
(五)有机肥料是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发酵、腐熟后,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养分为其主要功效的含碳物料。
(六)精制有机肥是指经工厂化生产的,不含特定肥料效应微生物的,商品化的有机肥料。
(七)复混肥是指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加工制成。
(八)复合肥是指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复混肥。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违法生产、经营肥料的销售收入。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1989年发布、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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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有那些蔬菜,瓜果,农作物成熟

夏天成熟的蔬菜:
5月:青菜、卷心菜、莴笋、鸡毛菜、黄瓜、蚕豆、茭白、番茄等
6月:卷心菜、黄瓜、番茄、土豆、鸡毛菜、刀豆(菜豆)、茄子、南瓜等
7月:豇豆、茄子、鸡毛菜、卷心菜、冬瓜、丝瓜、毛豆、辣椒、土豆、扁豆、卷心菜、空心菜等
夏天成熟的水果:西瓜、甜瓜、哈密瓜、网纹瓜,菠萝,苹果,香蕉,圣女果,梨,荔枝,杨梅,龙眼,桃,番石榴,樱桃,椰子,榴莲,杏,香瓜,奇异果,柿子,荸荠,甜瓜,柚子.等
说明:有些蔬菜水果若在大棚种植一年四季都有。

八月适合种什么蔬菜?

八月适合种的蔬菜:

1、大白菜。

早熟品种一般在8月上、中旬播种,也有提早在7月下旬播种的。中熟品种可在8月下旬至9月初播种。晚熟品种以8月下旬播种为宜。

2、萝卜。

俗话说“头伏萝卜二伏菜”,“冬天吃萝卜,夏天吃生姜”,说明了萝卜的种植时间和吃萝卜的重要性,从8月底开始,大家可以种植萝卜,有红萝卜、白萝卜和胡萝卜,一直到10月中旬。

3、小白菜。

蒜头白、瓢儿白等小白菜8-11月均可以播,乌塌菜耐寒不耐热,不宜早播,一般10-11月播,雨季播种虽能生长,但品质差。红菜苔早熟种7-8月播,晚熟种9-10月播,菜心适温范围较广,4-10月均可以播,但以8-9月播的品质好。

4、芸豆。

芸豆属短日照植物,但多数品种对日照长短的要求不严格,栽培季节主要受温度的制约。中国的西北和东北地区在春夏栽培;华北、长江流域和华南行春播和秋播。直播或育苗移栽均可。

5、黄瓜。

黄瓜喜温暖,不耐寒冷。生育适温为10-32℃。一般白天25-32℃,夜间15-18℃生长最好;最适宜地温为20-25℃,最低为15℃左右。最适宜的昼夜温差10-1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芸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白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萝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白菜

1、大白菜:大白菜喜寒,在8月份播种,成熟时间大约是三个月,这样到了初冬,低温的天气让大白菜更加美味。

2、四季豆:在8月上旬,可以直接播种一些四季豆或豇豆,最好选择矮壮的品种,这样不需要搭架子,省事又省空间,播种后2个月左右就可以开花结果。

3、白萝卜:8月中下旬可以播种萝卜,冬天是吃白萝卜的大好季节。播种萝卜时,要分散一点,因为萝卜不适合移苗。如果盆子不大,建议种植樱桃萝卜、水果萝卜等。

4、菠菜:八月中下旬也可以种菠菜,大约2个多月就可以收获自己种的菠菜。菠菜一般在播种后一周就可以发芽。

5、香菜:香菜是很常用的一种佐菜,8月中旬左右可以种香菜。 播种后保持充足水分,大约1-2周就可以出苗。 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挑大棵的香菜食用,每次要用到香菜时就在阳台上拔几棵,既新鲜又不浪费。

6、芹菜:8月上旬可以对芹菜或西芹进行催芽,并遮阳育苗。芹菜不耐旱不耐高温,所以要多浇水,并放置在阳光无法暴晒到的地方,大约2个月就可以进行部分采摘食用了。

7、樱桃番茄:8月上旬可以种植樱桃番茄或大番茄,先用营养土育苗,并盖上遮阳网,这样就不怕小苗被晒死,一般2个月后就开花结果。

北方农历八月份已经进入秋季,早晚天气凉爽,适宜种植不耐热,且幼苗喜凉的农作物,如大白菜,白萝卜,芥菜,甘蓝,卷心菜,花菜,花椰菜,土豆,生菜,莴苣,小白菜,洋葱,韭菜,菠菜,芹菜,香菜,甜菜等,这类蔬菜成熟后天气变冷,更易增加其风味。

八月可以种植什么蔬菜?有三种常见蔬菜正适合,下半年不愁蔬菜吃

如黄瓜,西红柿,茄子,韭菜,莴苣,四季豆(芸豆),小白菜,扁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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