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权利继承老人的土地使用权
出嫁女儿,户口以迁走,但是土地还在娘家,以,确权了,老人过世后,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女儿,户口以迁走,但是土地还在娘家,以,确权了,老人过世后,女儿有继承权吗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依照这一法律依据,可以得知,女儿的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剥夺,我国的农村土地是以家庭承包为主体的,而不是以个人为主体发http://www.rixia.cc包的,既然,原家庭成员没有完全消失,那么,女儿就有权继续经营过世老人的土地。
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有继承权吗
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http://www.rixia.cc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流转到名下使用。
老人去逝和姑娘出嫁的土地,家人没地的能继承吗?
我国农村的土地都是国有的,属于集体承包制,承包对象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并不是承包给某个人的,所以不会因为老人去世和姑娘出嫁而改变的,除非是承包家庭成员全部去世了,才会由村委会收回土地!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土地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土地权吗没有。
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二、《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扩展资料:
关于继承
1.土地使用权证不可以改成去世的人的名字。
根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颁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6条关于“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而死人不会“直接使用”,所以土地局换证时疏于查实登记人是否是“直接使用土地的个人”。
2.如果死者生前使用某片国有土地,其死后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有土地的老人死了,儿媳妇能http://www.rixia.cc继承土地使用权吗?
有土地的老人死了,儿媳妇能继承土地使用权吗?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所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土地都没有所有权,故土地不能继承。
虽然土地不能继承,不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在承包期内,去世老人的继承人可继续耕种承包地。
1、老人去世后,如果户内还有其它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其它家庭成员可继续承包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如果儿媳妇跟去世老人原属于同一户的话,儿媳妇可以继续耕种承包地;否则,儿媳妇不能继续耕种去世老人的承包地。
2、老人去世后,如果户内没有其它家庭成员了,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林地除外)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以其它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和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但正常情况下,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老人指定土地由儿媳妇耕种或者儿媳妇属于丧偶儿媳并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儿媳妇才能继续耕种;否则,儿媳妇不能继续耕种去世老人的承包地。
如果儿子在老人之前去世,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是代位继承。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还要看情况:如果儿媳是和老人一个家庭户、共同承包的,老人死后儿媳可以继续耕种,直到承包期满;
如果不是共同的承包人,儿媳对老人在丈夫死后赡养了老人的,也可以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前继承使用权,但如果丈夫还在,只有丈夫有继承权,儿媳没有。
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