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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10年的单位辞职了现在又想回去了,该怎么做?

2022-01-15 06:19:22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44

刚从公司辞职,现在后悔了又想回去,怎么办?

今天刚从公司辞职。现在很后悔。很想回去。rn之前公司领导和办公室领导都留我。希望我能考虑一下。rn但是当时被自己所想象的蒙蔽了双眼。rn想自己开店。没考虑到实际的东西。rn我也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领导了。rn毅然决然的辞职了。现在后悔了。rn但是公司明天就有人填上我的空位子。rn现在工作很难找。越想越后悔rn我应该给领导说吗?rn怎样说比较好呢?rnrn分不多。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撤回原来的辞职申请即可,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日夏养花网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www.rixia.cc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再迟了就真的找不到退路了。回去给领导说几句软话,三句好话当钱用,先找到立足点实为上策。管他别人怎么说,好马又吃回头草了,他们谈论几天也就过去了。
我的状况和你差不多,也是当时领导一直挽留,但我坚决走人,现在也是后悔了,和你下面说的也都差不多---呜呜呜好后悔呀,怎么办--到现在领导还让我回去呢,但我总感觉面子上挂不住,怕同事什么的背后乱说--很纠结---
我也跟你一样处于这种纠结情况的人。最主要看你是什么性格的人。你要是能拉的下脸,你就回去跟老板再谈一下,回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以前单位的同事就是离职后又回来的,现在一直做的好好的。另外一方面,就我自己来谈,如果现在没有人填我的位置,而这家单位真的蛮好的 ,那我也会死赖着不走的,所有人知道又怎么样,单位有些同事一直在说要走走,你看真的走的又有几个。现在我也在找工作,真的很难。我觉得现在就是你们单位找到人,但是找的那个人还没有来,你可以跟老板谈一下。前提是你工作的这家单位真的好得不得了,外面怎么找也没有现在这么好的机会,最主要这点。
好马不吃回头草,
好好努力,会找到比原来的好的。

我以前做过的工作,我辞职了,现在又想回去,怎么和老板说

如果是你以前做过的工作,现在想回去重新工作,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话,那么你现在可以这样跟老板说,老板你现在公司缺人吗?如果缺人的话,我想回去工作。如果老板还用你的话,就会给你一个肯定的回复。
提前辞职。
关于提前辞职,员工临走还费尽心思找靠谱的理由,就是为给你留面子,不想说穿你的管理有多烂、他对你已失望透顶。仔细想想,真是人性本善。作为管理者,定要乐于反省。

的确,管理者与其埋怨离职员工不忠诚,不能与公司共进退,不如从自身找找原因。看看有没有对不起员工的地方,有没有经常伤员工的心,工资分配、发放是否合理等。分析自身原因后,找到改进的方法,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管理者则不然,员工提出辞职以后,他就各种各样的阻拦和抱怨,有时甚至阻挠员工正常的离职流程,针对平时我们遇到的此类问题,我想给各位职场朋友分享一下我的建议。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这里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如果你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三天后就可以离开单位 。当然这中间单位需要你做工作交接的话,你需要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三天后不同意你离职,或者扣除你试用期的工资,单位就涉嫌违法了,如果没有其他正当理由,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起诉。

第二种情况,你已经办理了转正手续 ,属于是正式员工,当用人单位收到你提出的辞职通知后,用人单位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反应:

一、同意你辞职,可以在三十日之内离职。如果这种情况也是你想要的结果,你也希望不用做满三十天就离职。建议你与单位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好具体的离职日期,这样对你来说更有保障。

二、同意你辞职,但必须做满三十日后才能离职。如果你想提前离职,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工资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但是,现实当中,一旦员工要求提前离职,而单位又没有同意的话,单位会扣掉你的应发工资。很多员工最后离职后要和单位打开官司也是因为这一点,不过,虽然单位没有权利扣你的工资 ,如果由于你的提前离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不过单位也要举证来说明你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的损失状况。建议你离职前如果工作没有交接好,还是要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交接,因为作为职场人,要有职场人的职业素养和信誉。

三、同意你辞职 ,但要超过三十天以后才能离职。单位希望你三十天之后再离职,显然与你的意向相左。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要求你继续工作超过三十天。但是如果你的工作特殊,确实在一个月之内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建议你继续延长离职时间,待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再离职。不过这个是根据你的意愿来决定 ,单位是不能强制你继续工作的。

四、不同意你辞职,《劳动合同法》赋予辞职员工的义务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向用人单位申请。因此,用人单位其实没有权利拒绝你的辞退通知。不同意辞职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只要能证明自己履行了通知义务,三十天后就可以合法离职。因此,遇见不同意离职的时候,并不用太担心,自行三十天后离职即可。如果你是以辞职为由争取一些个人利益,而不是真心想辞职的话,这时单位继续挽留你,不同意你辞职 ,你也达到了目的,那么恭喜你,证明你对公司还是有很大的价值的。

人生路很长,人生路当中很长时间都是在职场中度过的,要时常怀有感恩之心。感恩单位给你的机会,让你成长 ,给你财富,但是如果你在职场当中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们也要做到有法为伴。离职,提前30天告知,对公司是交代,日夏养花网对自己何尝不也是一种交代。
你想重新回归你原来的工作岗位,只需要大大方方的向你原来的领导提出申请,你从原来的公司离职,现在想回去,这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或者稀奇的现象,很多大公司都会对一些离职的员工有特殊的安排或者反岗的特殊照顾。所以你只需要跟你的上级领导坦白的说明情况就可以了,直接说明你想回原来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无非就是面子上感觉过意不去,而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受困于面子,导致所有的事情都因为面子而耽误,这就是关键所在,所以你需要怎么幽默的说呢,简单明了的提出申请就可以了。先跟老板问一问,还有没有空缺的位置?既然是非常想重回原单位工作,就不要有什么顾忌,就应该直接的找到老板坦言直陈。
如果老板原来是一直很器重你、看重你的,当你提出了想再回单位工作时,老板会欣然接受的。
即使老板原来并不器重你,现在也不愿意接纳你再回单位工作,也会婉转的拒绝,给你、给他(她)自己都留有余地。
总之,虚拟的自尊不要障碍了对工作或者是事业的追求。
我以前在加油站工作,而是站长职业,我辞职了,现在又想回去,怎么和老板说
既然是非常想重回原单位工作,就不要有什么顾忌,就应该直接的找到老板坦言直陈。
如果老板原来是一直很器重你、看重你的,当你提出了想再回单位工作时,老板会欣然接受的。
即使老板原来并不器重你,现在也不愿意接纳你再回单位工作,也会婉转的拒绝,给你、给他(她)自己都留有余地。
总之,虚拟的自尊不要障碍了对工作或者是事业的追求。
如果说当时是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手续和流程走的,辞职的原因又是正常的理由方式,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回去的www.rixia.cc。没有什么丢人的。

如果是因为利益分配问题离职,最好是被请回去。

其实所谓的丢脸只是自己的感觉,害怕以前的同事会问你怎么又回来了?生怕被同事嘲笑。

如果说你想回去原单位工作,领导也愿意让你回原单位,至少说明在领导心目中还是认可你的,

回去工作其实这也没什么,回去以后那就把它当你的事业好好发展,不要在乎别人怎么看,有的时候真的不能太在意面子问题。

坚持的下去,做那个笑到最后的人。

特别是现在在公司中,在办公室是同事,出了公司,大家的生活都不会有什么交集,

如果真的是朋友他们会体谅你,怎么可能会去嘲笑你,小人才会笑你,干嘛要把小人的看法想的那么重要呢,只有自己过的好了,才是真正的有面子。

辞职了,后悔了。现在又想回去,该怎么说

辞职了,后悔了。现在又想回去,该怎么说昨天跟线长谈了谈,他说我今天可以去找他聊下。该怎么说

 

直接找老板说。

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你吃下“回头草”,成为“昭陵六骏”那样的宝马,即便你有着这样那样的过去,任谁也不会对你存有偏见。

企业都是以营利为最终目的,他们最看重的rKfsgrHl还是你能够为企业所做出的贡献,如果你的能力得到他们的认可,他们还是愿意主动招纳你回到这份工作之中的。

短短两个月,无论是什么方面,企业不会有太大的变动,甚至因你离席而出现的岗位空缺都还是难以招到合适的人选。

此时,你若是诚诚恳恳地重新争取一下,说不定企业会选择包容你的辞职,让你重回正轨。

在美国硅谷,不少专业的职场人士都是在随意流动着,他们也会把曾在一个伟大的公司工作视为自己的骄傲,而企业也都欢迎离职的员工重新回归。

国内不少企业也是如此,他们会将老员工的回归视为企业成功的标志,提升自己的地位高度与博大胸怀。

扩展资料

辞职之后该不该回原来的公司要看离开的原因是什么,一般说来离开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客观原因:比如你的家里出了什么事需要长时间处理或者是个人因意外伤害暂时不能胜任相关工作。

(2)主观原因:比如感觉公司给的待遇较低或者是和同事关系处理的不好,个人感觉公司里的工作没有前途。

如果说你们是第一种情况,想回原公司当然是可以回去的,毕竟很多客观的原因是人能理解的,在原来的公司上上下下的关系都不错,但是你回原公司上班还是要做好一点心理准备,很可能你不会再有原来的职位。

可以找老板谈谈。

回到过去的岗位,此前的工作环境与工作职责都较为熟悉,重新上手也相对容易。无论现在有多后悔,无论现在为什么后悔,仍不能忘记当初自己辞职的真正原因,这也是能否回去工作的关键因素。

如果只是因为个人、家庭情况等客观原因选择离职,相信大部分企业都能够理解,打开方便之门,重新回归到过去的工作中;如果是因为一些主观原因,例如与上司、同事相处不太愉快、对薪资待遇不满意等原因,那么回去是不是最佳的选择,其实就是两说了。

桑坦亚那曾说过:“凡是忘记过去的人们注定要重蹈覆辙,”毕竟过去有着这样的经历,就算无视他人眼光回到旧职,若是再度觉得难以适应而离职,则是更加得不偿失,因此这种情况便值得进行认真地审视与思考。

扩展资料

身在职场,离职已经是一种常态,虽然吃“回头草”其实并不可耻,

但在职场这种现象终究还是少数,很少有职场人士能够真的恢复到过去的旧职,像中间不曾有两个月的空歇期那样“死皮赖脸”地继续工作。多数的职场人士还是放下那个面子,或是担心回归后自己的前程,不愿意就此回到过去被自己所抛弃的地方。

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但即便难以回到企业,还是有着自己的似锦前程。如果注定不能回到原来的工作,也不要轻易放弃,前公司依旧能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尤其是“和平分手”的情形,这些人脉能带给新的机会,领导甚至还会给予推荐信,为未来职场发展带来巨大的助益。

在这段履历上的空白时期,除去保持求职,也不妨藉此缓冲与拼搏,只要你足够优秀,终将得到“伯乐”的赏识,接过理想企业伸出的橄榄枝。

既然线长要和你谈,说明机会很大。态度放低一点,嘴巴甜一点。基本上回去没什么问题了,毕竟现在找工作难,招人也难。下次离职不要那么冲动,这种生产线的,离职一个临时替代很麻烦,毕竟一个萝卜一个坑,你也要理解下。
没有比当下工作适合自己的就去找线长,认真表明下,当时没考虑清楚,只是一时冲动,现在想从新回来上班,一般领导都能接受。
如果还想工作,去好好谈谈,这份工作丢了,你又要花时间去找新工作,时间不讲,新工作也得一段时间适应,如果觉得现在工作还好,没有比当下工作适合自己的就去找线长,认真表明下,当时没考虑清楚,只是一时冲动,现在想从新回来上班,一般领导都能接受。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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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工作了10年的单位辞职了现在又想回去了,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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