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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政府有权制定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吗

2021-09-17 00:58:49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39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请问当地政府随便给几角钱也行吗

肯定不行啊 最起码也是得按原价赔偿 不合法 联名告他 树木一般也是50元每棵

政府修路占地可是地里种了树苗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租了30多亩地种了20多万棵金银花苗。。。地不是我的是我租的但是上个星期政府要修路占了我一部分租来的地政府补贴了地的主人占地的钱但是我的金银花苗现在不可能移植了有将近8万棵在他们修路的地上我要求政府按去年树苗7元一棵赔偿我。。。合理不

政府修路占地要求赔偿地里的树苗损失是完全合理的。

这种赔偿属于地上附属物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应该参照征地文件中的标准,不是自己制定标准。

修路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

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五十九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 、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扩展资料: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必须赔偿,属于地上附属物的补偿。但补偿标准应该参照征地文件中的标准,不是自己制定标准。
  修路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
这个是完全合理的。
政府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给土地的拥有者,青苗费补给地上作物的所有者,所以你可以要求政府赔偿你青苗费,至于赔偿的标准,各地各不同,最好去政府征地部门咨询。
如果政府不愿意补偿,你可以向当地法院反映,或者通过电视媒体帮你曝光。

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怎么补偿

 各地的标准并不统一,具体须查看你们本地的标准。下面提供一份山东青岛的标准;

  说明:1.此表适用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2.征收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补偿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补偿标准未涉及或者无法参照补偿的以及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鉴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4.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能收获的不予补偿。

  5.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6.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等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国没有统一得数字标准。具体可以查看你们省政府网站或者省国土厅网站。
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建筑物类
(一)房屋及构筑物
序号
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1
房屋
砖基础,砖墙体承重,楼板或现浇平屋顶,内墙面涂料,水泥地面,屋顶防水。
500-600元/㎡
1、仅限承包地内看护用房及临时建筑,其他房屋参照《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2、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3、旧料归原主。
砖基础,砖墙体承重,木结构斜坡瓦屋顶,水泥或砖地面。
450-550元/㎡
砖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350-450元/㎡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250-350元/㎡
简易板房
150-200元/㎡
2
钢结
构房
跨度8m及以上
200-400元/㎡
跨度8m以下
150-200元/㎡
3

简易敞棚(石棉瓦、彩钢瓦顶等,一到三面墙)
60-150元/㎡
无墙棚(只有顶棚及支撑柱,无围护结构)
40-60元/㎡
4
围墙
砖墙,双面抹灰或刷涂料
80元/㎡
1、墙体厚24㎝。
2、旧料归原主。
砖墙,清水
60元/㎡
砖基土墙
30元/㎡
铁丝围网
15-25元/㎡
5
厕所
砖砌有顶
180-240元/㎡
旧料归原主
砖砌无顶
80-120元/㎡
6
畜禽舍
砖木结构
120-200元/㎡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70-100元/㎡
7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200元/座
1、包括迁葬、工料费等。2、双棺可视情况增加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300元。
8
硬化地面
沥青硬化
100-160元/㎡
水泥硬化(厚度:5-10㎝)
50-60元/㎡
水泥硬化(厚度:10-18㎝)
60-90元/㎡
水泥硬化(厚度:18㎝以上)
90-100元/㎡
其它硬化
20-40元/㎡
旧料归原主
9
水井
压水井
300元/眼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补偿。3、机井按进深分段计算补偿。
下管井
500-800元/眼
机井
深20-50m(含50m)
200-250元/m
深50-100m(含100m)
250-300元/m
10
窖池
红薯窖,深3-5m
350元/个
沼气池,砖石砌,水泥面
380-500元/m³
化粪池
120元/m³
11
温室

大棚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保温墙
120-180元/㎡
1、表中面积是指占地面积。2、旧料归原主
简易大拱塑料薄膜棚,跨径5m以上
30-50元/㎡
简易小拱塑料薄膜棚
20-30元/㎡
地棚(跨度2m、高度1m以内)
5-10元/㎡
附属设备
滴灌溉设备
1-1.5元/㎡
供暖设备
3-5元/㎡
12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400-2000元/㎡
按桥面面积计算
石(砖)拱桥
1200-1800元/㎡
13
涵洞
简易涵管
200-400元/m
按涵洞长度计算
石盖板涵跨径1-2m
600-1000元/m
石(砖)拱涵跨径1-2m
1000-1800元/m
石(砖)拱涵跨径2-4m
1800-30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
800-20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3m
1000-18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3-4m
1800-3200元/m
14
水闸
斗门或农门
800-1000元/个
斗渠
5000元/个
支渠
10000元/个
15
水渠
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20-30元/m³
不包括田间毛渠、按挖土方体积计算
石砌水渠、水池
60-100元/㎡
1、按砌体侧面积计算。2、土方另计:20- 30元/mhttp://www.rixia.cc79;。
砖砌水渠、水池
60-80元/㎡
16
排污排水沟
砖砌盖板跨径0.5m以下
30-50元/m
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
砖砌盖板跨径0.5m以上
50-100元/m
17
自来水管
户内水管
10元/m
主管道
30元/m
18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正常使用)
1200-1500元/杆
1、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2、废弃线路按同类补偿标准的50%补偿。
通讯广播线路(正常使用)
1200-1500元/杆
19
鱼塘藕塘
土筑
5000-10000元/亩
包括鱼(藕)损失。利用自然河道和坑塘的只补偿鱼或藕损失。
砖砌
7000-12000元/亩
石砌
8000-14000元/亩
(二)附属物
序号
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1
通讯
有线电视
120元/户
移装费
专线移装
2000元/条
家庭宽带
100元/条
固定电话
120元/部
2
空调
200元/台
移装费
3

水器
太阳能
150元/个
移装费
电能
50元/个
燃、煤气
50元/个
4
防盗门
铁门
50元/㎡
卷帘门
60元/㎡
简易防盗门
200元/扇
品牌防盗门(有注册商标)
1000-2000元/扇
5
炉灶
锅台
450元/个
含烟囱
灶台
150元/m
6
卫生
设施
浴缸
300元/个
座便器
150元/个
蹲便器
80元/个
7
雨搭
铁皮
70/㎡
阳光板
100/㎡
石棉瓦
25元/㎡
8
广告

喷绘
100-180元/㎡
按台面面积计算
扣板
150-220元/㎡
二、林木类
序号
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1
乔木
用材林
胸径小于5cm
8-15元/株
1、包括杨树、柳树、刺槐、泡桐、榆树等。2、零星种植,树归原主。
胸径5-10cm
15-50元/株
胸径10-20cm
50-70元/株
胸径大于20cm
70-100元/株
绿化树
胸径5cm以下
10-20元/株
2、零星种植,树归原主。
胸径5-10cm
20-70元/株
胸径10-15cm
70-120元/株
胸径大于15cm
120-260元/株
2
灌木
一年以内灌木
5-10元/墩
包括白蜡条、紫穗槐、桑条、柳条、花灌木等。
一年以上灌木
10-15元/墩
3
苗圃
原生
6000-8000元/亩
1、果树类、花卉类苗木苗圃可适当上浮,原则上不超过30%。2、原植株归原主。
定植
4000-6000元/亩
4
牡丹
观赏牡丹
一年以内
7元/株
1、合理种植株行距0.5ⅹ0.7m。2、原植株归原主。
一年及以上
15-35元/株
油用牡丹
三年以内
0.5元/株
1、合理种植株行距0.4ⅹ0.5m。2、原植株归原主。
三年及以上
2-5元/株
5
芍药
观赏芍药
一年以内
5元/株
1、合理种植株行距0.4ⅹ0.5m。2、切花类上浮20%。3、原植株归原主。
一年及以上
8-15元/株
实生芍药
一年以内
0.5元/株
1、合理种植株行距0.4ⅹ0.5m。2、原植株归原主。
一年及以上
1-5元/株
6
草坪
绿地
人工种植绿地或草坪
8-20元/㎡
三、果树类
序号
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1
水果树
幼龄期
10-30元/株
1、包括苹果、梨、杏、樱桃、桃等树种。合理种植株行距2ⅹ4m。葡萄合理种植株行距1ⅹ2m。2、树归原主。
初果期
150-300元/株
盛果期
260-450元/株
衰老期
80-30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
10-50元/株
2
经济林
幼龄期
10-30元/株
1、包括柿树、银杏、木瓜、核桃、枣、山楂等树种。合理种植株行距3ⅹ4m。2、树归原主。
初果期
100-300元/株
盛果期
200-400元/株
衰老期
200-300元/株
四、青苗类
序号
名称
类型
补偿标准
备注
1
粮食作物
1500元/亩
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
2
经济作物
油料作物
1600-2000元/亩
大蒜
8000-12000元/亩
芦笋
6000-12000元/亩
西瓜、甜瓜
4000-10000元/亩
辣椒
6000-12000元/亩
山药
6000-12000元/亩
棉花
1800-2200元/亩
中药材
4000-10000元/亩
其他露地蔬菜
3000-5000元/亩
说明:
1.表中未列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参照表中相近的补偿标准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
2.市、县(区)政府已发布拟征地公告,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树木以及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不予补偿。
3.涉及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设施,统一补偿给县(区)财政。
4.幼龄期、初果期果园间种的农作物可参照青苗类补偿标准执行。
5.乔木胸径是指距根茎1.3m处的树木直径。
6.国家和省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航道港口、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输电线路杆、塔基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8.高档农业设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或认证。

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具体咨询当地征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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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和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是对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补偿费用包括被征收日夏养花网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扩展资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日夏养花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农村宅基地被征收能补偿多少钱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www.rixia.cc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 另行制定。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QubzUMk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市场化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通过动态调整被拆除房屋的补偿标准,实施安置房供应市场化定价,鼓励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进一步理顺货币补偿与产权房屋调换的关系,促进住房资源优化配置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关于被拆除房屋的补偿标准,《意见》要求,各区县应动态调整征地房屋补偿标准,确保被拆除房屋货币补偿单价与同区域动迁安置房的市场单价基本相同。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由区县征地事务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实时评估;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同区域内动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制定并公布。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上述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标准,原则上3年必须调整一次。
关于安置房屋的定价机制,《意见》提出,原则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供应单价应与同区域动迁安置房的市场单价相同;在定价方式上,安置房屋供应价格应符合本市关于动迁安置房源定价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安置房用地出让时应以同区域动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时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作为底价,且不得低于同区域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各区县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安置房用地出让底价。
关于原房屋人的补偿方式,《意见》强调,在继续实施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房屋调换相结合的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基础上,通过设定合理的自行购房补贴并严格控制安置房供应面积,鼓励被补偿人选择货币补偿。在自行购房补贴的设定上,为鼓励被补偿人在安置房满足自住后选择货币补偿,促进住房资源合理利用,各区县可采用一项目一标准的方式设定合理的自行购房补贴,纳入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安置房供应面积的控制上,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被拆除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建房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你好,若是农村房屋拆迁给予的赔偿包括土 的赔偿、地上附着物等,土地的赔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包括土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其原则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如果低于这一原则建议启动法律程序

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

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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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市区政府有权制定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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