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从未抚养我我有赡养义务吗
父亲从小没抚养过我,我有赡养他的责任吗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http://www.rixia.cc,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亲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法律依据:www.rixia.cc《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http://www.rixia.cc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父亲从未抚养过我,现在却要求我赡养他,到底应该赡养吗?
小慧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了。
小慧对父亲早已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始终有一幕深深印在她心里:当时紧紧拽住父亲裤脚,嚎啕大哭。父亲却用力掰开了她的小手,转身离去。
父母离婚之后,母亲把外公外婆接了过来帮忙照顾。小慧只从外公外婆口中听到过“你爸爸生活作风有问题”,那个时候岁数小,不明白什么叫生活作风。长大之后才明白当初父母离婚的原因。
在她心里,对父亲抱有很大怨气。
小慧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母亲一直未再婚。小慧很争气,后来考上重点大学、读完研究生,顺利毕业日夏养花网参加工作。随后都是正常剧本:恋爱、结婚、生子。
小慧能体会到自己年幼时母亲、外公外婆的不容易,更能体会到家庭温暖的重要性,所以格外珍惜当下生活。小慧丈夫为人很不错,俩人经过多年的共同打拼,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小慧和爱人都是懂得知恩图报的人。自己条件好,不能忘记养育之恩。在公婆眼里,小慧是个好儿媳;在母亲眼里,姑爷是个好女婿。有时候夫妻之间就是要扮演这样一个角色:相互撮合、相互帮扶。
平静的日子,却被一个“不速之客”打破了——小慧的生父找上门。看着这个年过六十、却早已满脸褶子头发花白的“陌生人”,小慧没有什么客套:
“你有什么事儿?”
小慧父亲对她的反应似乎在意料之中,也没遮掩,开门见山。大体意思就是:自己老了,身边没人,经济条件很差,希望小慧能“帮帮他”。
小慧想也没想直接拒绝,而且告诉生父,不要来打扰他们的生活,各过各的,各自安好。
随后父亲又找过她几次,最后一次把小慧惹急了:
“你当是警告也好,劝说也罢,今后你不要再来找。你的今天,我的今天,没什么关系,别拿‘父亲’来说事儿,这个称呼你不配。”
随后的事情却让女儿大为光火:父亲竟把女儿告了,要求女儿赡养。收到传票的那一天,小慧心里五味杂陈——小时候狠心掰开自己手指转身离去的那个人,三十多年来不管不顾,没给过自己一分抚养费,到头来居然反过来要求赡养,凭什么?
结果却让她更难以接受:要对生父尽赡养义务。小慧并非不懂法,但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心理上这道关、理儿上这道关,过不去。
既然这么定了,小慧也打定了主意:
“赌气的话我也不说了,每个月给你600块钱,两清。”
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这两类义务,不具有相互条件关系。拿小慧的事情来说,父亲并没有对小慧尽到抚养义务,但是并不能作为小慧可以不赡养父亲的前提条件。
虽然一直在倡导权利与义务对等,但是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上,并非那么公平:
父亲没有对小慧尽到抚养义务,却可以依法要求赡养的权利。小慧年幼时并没有合法运用权利要求父亲给赡养费,却有对多年未谋面的陌生父亲的赡养义务。其中,能够连接的理由,恐怕只能在于“生”这个字,与“育”搭不上边。
合理与否,这里不做评判了,交给大家去探讨。
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小慧所讲的“两清”,清不了。
虽然《民法典》中规定了“赡养费”这样一种赡养形式,但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还有这样一条规定:
第十四条 赡养人日夏养花网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注意上述规定中的赡养义务: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
举个例子:如果小慧父亲生病了,小慧依然躲不开义务——该陪护的还得陪护、该缴费的还得缴费。生活照料,是必须的。
至于精神慰藉,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估计再很难做到。
【结语】客观地讲,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是对的。但是,因前提条件不清而导致的效果,恐怕就千差万别了。
在小慧这个事情中,赡养费不算多,但绝对不是心甘情愿给付的。这种赡养,钱花了,却买不到痛快;小慧父亲,年轻时自己犯错、并没有对小慧有养育之恩,反过来却可以得到保护,但是,他真能痛快了么?
从某种角度,小慧一定有各种办法让他不痛快。
最终的结果就是,谁也别想痛快——那这种赡养还有什么意义呢?
真正的赡养应该是什么样子?
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单向义务关系。但本质上,是双向关系。
如果把要求赡养当作一项权利的话,一定要搞清楚:权利,通过付出才能得到,这是“理”。直白一点讲就是:先把父母的角色扮演好——把自己的子女抚育好,才能有权利去向子女索取回报。
有人总会拿“毕竟生了你,所以你得赡养”来作为说辞。
这种说辞恰恰忽略了最本质的一个东西:情感。
人最基础的本能是情感。法律是人为规定,人为规定改变不了人性。没有情感的家庭关系,注定好不到哪儿去;有情感的家庭,法律规定也没有什么意义。
所以,做好各自该做的,权利自然而然就有了,不用挂在嘴边;自己做好了、对方没做到,这时候拿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才有用;自己没做好,对方随便糊弄糊弄、甚至不违法的故意找点不痛快,都有无数空子可钻。
我父亲从来没有扶养过我,我要对他起赡养责任吗?多少钱?
如题,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也各自组成有各自的家庭,也有各自的孩子(都是男孩)我愿意长大以后赡养我母亲。但对于父亲是一点感情都没有,十多年来见面的次数五个手指都可以数的过来,然后我必须要赡养他吗?要给多少钱?他也有他的儿子。望解答。文章标签:
上一篇:人为什么会突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