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夏养花网

您好,欢迎访问日夏养花网,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rixia.cc

野生植物如何界定? 采集人工种植的的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办理采集许可证吗?

2020-12-03 15:19:16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217

办理国家一二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必须提供什么证明

办理国家一二级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必须提供什么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所列出的野生植物目录,向国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6261696475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9656439门或者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04号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1999年9月9日颁布了该《条例》的配套法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国红豆杉属所有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成为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公布实施,使中国野生植物保护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条例》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提出了“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并对保护、采集、管理、资源调查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1、按照《条例》,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2、因科学研究、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采集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依照《森林法gDePLD》、《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3、采集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必须经采集地的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采集证。

栽培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需要办什么证

要载就要采种子,采枝干,国家规定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采集证的格式由gDePLD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种植之后并不可以随意出售,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不要

对违反《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如何处罚?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简述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野生植物生长环境保护措施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必须经进出口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查验放行。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野生植物进出口的资料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野生植物管理的要求:1、依法申请取得
采集证。2、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当然也就不能出口。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3、依法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4、其他进出www.rixia.cc口相关手续,如工商税务、海关报检等等。

对野生植物的采集管理有什么要求?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日夏养花网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并分别依照前述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www.rixia.cc方法采集。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批准采集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

文章标签:

本文标题: 野生植物如何界定? 采集人工种植的的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办理采集许可证吗?
本文地址: http://www.rixia.cc/wenda/65158.html

上一篇:发财树叶子上有白色絮状的东西是什么?

下一篇:绿色植物吸收有害气体??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