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瓜 西红柿 绿豆芽分别是蔬菜还是水果
为什么西红柿和黄瓜被归类为蔬菜而不是水果?
茄果类。是蔬菜
番茄的【黄瓜本来就不会被误会是水果吧】
提出:1893年4月24日
判决:1893年5月10日
案件全名: 约翰‧尼克斯、约翰‧W‧尼克斯、乔治‧W‧尼克斯和弗兰克‧W‧尼克斯诉纽约港海关税收员赫登
援引例证: 149 U.S. 304;149 U.S. 304; 13 S. Ct. 881; 37 L. Ed. 745; 1893 U.S. LEXIS 2303
既往案件: Judgment for defendant, 39 F. 109 (C.C. S.D.N.Y. 1889)
后续案件: None
法庭判决:1883年关税法中蕃茄的含义应为其日常含义,即蕃茄归为蔬菜而非水果。
最高法院大法官
首席法官: 富勒 其他大法官:菲尔德、哈伦、格雷、布拉奇福特、布鲁尔、布朗、希拉斯、杰克逊
法庭意见:
多数意见:格雷
联名:全体一致同意
适用法条:1883年关税法www.rixia.cc
尼克斯诉赫登案(英语:Nix v. Hedden),案卷号:149 U.S. 304(1893),是由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决断依照1883年3月3日颁布的关税法,西红柿应当被归类为水果还是蔬菜?在关税法中,进口蔬菜需要缴纳关税,而水果却不用。该案原告为约翰‧尼克斯(John Nix)、约翰‧W‧尼克斯(John W. Nix)、乔治‧W‧尼克斯(George W. Nix)和弗兰克‧W‧尼克斯(Frank W. Nix),被告为纽约港海关税收员爱德华&www.rixia.cc#8231;L‧赫登(Edward L. Hedden),原告要求其被告归还被其强行征收的税款。从植物学角度来看,西红柿属于果实(果实和水果在英文中均为fruit)。但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却一致倒向被告一方,认为关税法所称“水果”和“蔬菜”是采用其日常含义而不是植物学含义,这样西红柿就应该被划分为蔬菜。
• 1 案件
• 2 法院判决
• 3 后续影响
• 4 参见
• 5 脚注
• 6 参考数据
• 7 外部链接
1.案件
庭审中,原告律师引用了《韦氏词典》(Webster's Dictionary)、《伍斯特词典》(Worcester's Dictionary)以及WerGiAgW《帝国词典》(Imperial Dictionary)中有关“水果”和“蔬菜”的释义作为证词,随后传唤了两名有30年售卖水果和蔬菜经历的证人,询问他们在听完释义之后,是否能指出这两个词“在商业或贸易领域有不同于上述定义的特殊含义”。
一名证人就词典定义部分作证称:“(词典)并没有给所有东西分类,当然词典已经作出的分类是准确的。但它并没有举出所有种类的水果和蔬菜;它只http://www.rixia.cc举出其中的一部分。我认为现在‘水果’和‘蔬菜’在贸易中的意义与其在1883年3月1日时是一样的。我知道在贸易中‘水果’一词仅被用作指包含种子的植物或植物的一部分。《韦氏词典》中‘蔬菜’词条举例说蔬菜包括‘卷心菜、花椰菜、蔓菁、土豆、豌豆、大豆和类似的东西’,而有在贸易中所称的很多蔬菜可能都涵盖在词条所说的‘类似的东西’中了。” 另一名证人则作证称:“我不认为‘水果’或是‘蔬菜’两词于1883年3月或之后在美国有任何特殊的贸易或商业用法,这两个词的意义和我听到的词典释义是一致的。”[1]
原被告双方的律师都使用字典作为证据。原告方律师引用了字典中关于西红柿的释义,而被告方律师则以《韦氏词典》中豌豆、茄子、黄瓜、西葫芦和甜椒的释义为证。接着,为驳斥被告观点,原告方律师针锋相对地引用了《韦氏词典》和《伍斯特词典》中土豆、蔓菁、防风草、花椰菜、卷心菜、胡萝卜和大豆的释义。
2.法院判决
植物学角度而言,西红柿是果实。可是在日常习惯于把它当作蔬菜,因此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西红柿是蔬菜。
最高法院大法官全体一致支持被告方,他们裁定,根据其烹调方法和流行观点,西红柿应当被视作是蔬菜。大法官哈瑞斯‧格雷(Horace Gray)起草了判决书,在其中他写道:
“引自字典的文字将‘果实’一词定义为植物的种子,或是植物中包含种子的部分,特指这些植物中多汁、含果肉的产品,其中包含有种子。这些定义并没有倾向于说西红柿是‘水果’,也没有将其和日常用语或关税用语中的‘蔬菜’区隔开。”
格雷大法官引述了多个不同的最高法院判例,如布朗诉派珀案(英语:Brown v. Piper,案卷号: 91 U.S. 37,42)和琼斯诉美国案(英语:Jones v. U.S.,案卷号:137 U.S. 202, 216),他认为如果词汇在商业或贸易中出现特殊含义时,法院应当采信的是其普通含义。在该案中,词典不应被视作证据,而只是帮助法院理解和记忆的工具。[2]格雷承认在植物学中,西红柿是被视为是“攀缘植物的果实”,但是由于它并不是当作饭后甜点而是作为主菜食用,因此应当将其视为蔬菜。为了证明其观点,格雷大法官提到了另外一桩认为大豆属于种子的案例,这就是罗宾逊诉所罗门案(英语:Robertson v. Salomon,案卷号:130 U.S. 412, 414)。该案中大法官约瑟夫‧P‧布拉德利(Joseph P Bradley)也认为,尽管大豆在植物学上被视为种子,但在日常生活中却被视作蔬菜。就这个话题,格雷又阐明了黄瓜、西葫芦、豌豆和大豆在法理上的分类。
3.后续影响
尼克斯案在后来又三度被最高法院援引,作为法院采信有别于字典解释的日常意义的依据。这三个案件是:1895年的索恩诉麦根案(英语:Sonn v. Maggone,案卷号:159 U.S. 417(1895)),同年的索顿斯托尔诉维布施及希尔格案(英语:Saltonstall v. Wiebusch & Hilger,案卷号:156 U.S. 601(1895)),以及1894年的凯德沃德诉泽案(英语:Cadwalder v. Zeh,案卷号:151 U.S. 171(1894))。后来的JSG贸易集团诉Tray-Wrap集团案(英语:JSG Trading Corp. v. Tray-Wrap, Inc.,案卷号: 917 F.2d 75 (2d Cir. 1990)),尽管与尼克斯案并不相关,但关注的焦点都是西红柿。该案的法官在引用此案时这样写道:
“在日常生活中西红柿属于蔬菜,这已经在多年前由高等法院判定,可以参见尼克斯诉赫登案。而从植物学角度而言,它却是属于果实,这可以参考1981年版的《美国百科全书》(26 Encyclopedia Americana 832 (Int'l. ed. 1981))。但无论属于何类,人们享日夏养花网用西红柿的美味多个世纪,就连狄更斯的小说里,匹克威克先生都蘸着西红柿酱汁吃猪排。”
2005年,新泽西州议会中支持西红柿成为该州的象征蔬菜的议员就引用了尼克斯案作为论据。[3]
4.参见
• 胡萝卜 - 在《欧盟法》(European Community law)中被定义为水果,以方便果酱分类
• 奇迹玩具公司诉美国案 - 该案判定超级英雄的相关产品在法律上是玩具,而非玩偶
5.脚注
1. ^ 149 U.S. at 305.
2. ^ “在美国最高法院“逛词典””,中国社科报,2009年3月16日.
3. ^ State of New Jersey, 212th Legislature, No. A1210
6.参考数据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尼克斯诉赫登案
• Wu, Steven. Legal Ramblings: Random cases--amusing legal tidbits. 2002年12月6日
7.外部链接
• ^ 149 U.S. 304 (Text of the opinion from FindLaw.com)
• Rocknel Fastener, Inc. v. United States- 34页的PDF文件,讲述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争论焦点是螺丝和螺栓的不同。另有一个21页的PDF对两者的不同进行了描述。Distinguishing Bolts From Screws.
提出:1893年4月24日
判决:1893年5月10日
案件全名: 约翰‧尼克斯、约翰‧W‧尼克斯、乔治‧W‧尼克斯和弗兰克‧W‧尼克斯诉纽约港海关税收员赫登
援引例证: 149 U.S. 304;149 U.S. 304; 13 S. Ct. 881; 37 L. Ed. 745; 1893 U.S. LEXIS 2303
既往案件: Judgment for defendant, 39 F. 109 (C.C. S.D.N.Y. 1889)
后续案件: None
法庭判决:1883年关税法中蕃茄的含义应为其日常含义,即蕃茄归为蔬菜而非水果。
最高法院大法官
首席法官: 富勒 其他大法官:菲尔德、哈伦、格雷、布拉奇福特、布鲁尔、布朗、希拉斯、杰克逊
法庭意见:
多数意见:格雷
联名:全体一致同意
适用法条:1883年关税法www.rixia.cc
尼克斯诉赫登案(英语:Nix v. Hedden),案卷号:149 U.S. 304(1893),是由美国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决断依照1883年3月3日颁布的关税法,西红柿应当被归类为水果还是蔬菜?在关税法中,进口蔬菜需要缴纳关税,而水果却不用。该案原告为约翰‧尼克斯(John Nix)、约翰‧W‧尼克斯(John W. Nix)、乔治‧W‧尼克斯(George W. Nix)和弗兰克‧W‧尼克斯(Frank W. Nix),被告为纽约港海关税收员爱德华&www.rixia.cc#8231;L‧赫登(Edward L. Hedden),原告要求其被告归还被其强行征收的税款。从植物学角度来看,西红柿属于果实(果实和水果在英文中均为fruit)。但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却一致倒向被告一方,认为关税法所称“水果”和“蔬菜”是采用其日常含义而不是植物学含义,这样西红柿就应该被划分为蔬菜。
• 1 案件
• 2 法院判决
• 3 后续影响
• 4 参见
• 5 脚注
• 6 参考数据
• 7 外部链接
1.案件
庭审中,原告律师引用了《韦氏词典》(Webster's Dictionary)、《伍斯特词典》(Worcester's Dictionary)以及WerGiAgW《帝国词典》(Imperial Dictionary)中有关“水果”和“蔬菜”的释义作为证词,随后传唤了两名有30年售卖水果和蔬菜经历的证人,询问他们在听完释义之后,是否能指出这两个词“在商业或贸易领域有不同于上述定义的特殊含义”。
一名证人就词典定义部分作证称:“(词典)并没有给所有东西分类,当然词典已经作出的分类是准确的。但它并没有举出所有种类的水果和蔬菜;它只http://www.rixia.cc举出其中的一部分。我认为现在‘水果’和‘蔬菜’在贸易中的意义与其在1883年3月1日时是一样的。我知道在贸易中‘水果’一词仅被用作指包含种子的植物或植物的一部分。《韦氏词典》中‘蔬菜’词条举例说蔬菜包括‘卷心菜、花椰菜、蔓菁、土豆、豌豆、大豆和类似的东西’,而有在贸易中所称的很多蔬菜可能都涵盖在词条所说的‘类似的东西’中了。” 另一名证人则作证称:“我不认为‘水果’或是‘蔬菜’两词于1883年3月或之后在美国有任何特殊的贸易或商业用法,这两个词的意义和我听到的词典释义是一致的。”[1]
原被告双方的律师都使用字典作为证据。原告方律师引用了字典中关于西红柿的释义,而被告方律师则以《韦氏词典》中豌豆、茄子、黄瓜、西葫芦和甜椒的释义为证。接着,为驳斥被告观点,原告方律师针锋相对地引用了《韦氏词典》和《伍斯特词典》中土豆、蔓菁、防风草、花椰菜、卷心菜、胡萝卜和大豆的释义。
2.法院判决
植物学角度而言,西红柿是果实。可是在日常习惯于把它当作蔬菜,因此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西红柿是蔬菜。
最高法院大法官全体一致支持被告方,他们裁定,根据其烹调方法和流行观点,西红柿应当被视作是蔬菜。大法官哈瑞斯‧格雷(Horace Gray)起草了判决书,在其中他写道:
“引自字典的文字将‘果实’一词定义为植物的种子,或是植物中包含种子的部分,特指这些植物中多汁、含果肉的产品,其中包含有种子。这些定义并没有倾向于说西红柿是‘水果’,也没有将其和日常用语或关税用语中的‘蔬菜’区隔开。”
格雷大法官引述了多个不同的最高法院判例,如布朗诉派珀案(英语:Brown v. Piper,案卷号: 91 U.S. 37,42)和琼斯诉美国案(英语:Jones v. U.S.,案卷号:137 U.S. 202, 216),他认为如果词汇在商业或贸易中出现特殊含义时,法院应当采信的是其普通含义。在该案中,词典不应被视作证据,而只是帮助法院理解和记忆的工具。[2]格雷承认在植物学中,西红柿是被视为是“攀缘植物的果实”,但是由于它并不是当作饭后甜点而是作为主菜食用,因此应当将其视为蔬菜。为了证明其观点,格雷大法官提到了另外一桩认为大豆属于种子的案例,这就是罗宾逊诉所罗门案(英语:Robertson v. Salomon,案卷号:130 U.S. 412, 414)。该案中大法官约瑟夫‧P‧布拉德利(Joseph P Bradley)也认为,尽管大豆在植物学上被视为种子,但在日常生活中却被视作蔬菜。就这个话题,格雷又阐明了黄瓜、西葫芦、豌豆和大豆在法理上的分类。
3.后续影响
尼克斯案在后来又三度被最高法院援引,作为法院采信有别于字典解释的日常意义的依据。这三个案件是:1895年的索恩诉麦根案(英语:Sonn v. Maggone,案卷号:159 U.S. 417(1895)),同年的索顿斯托尔诉维布施及希尔格案(英语:Saltonstall v. Wiebusch & Hilger,案卷号:156 U.S. 601(1895)),以及1894年的凯德沃德诉泽案(英语:Cadwalder v. Zeh,案卷号:151 U.S. 171(1894))。后来的JSG贸易集团诉Tray-Wrap集团案(英语:JSG Trading Corp. v. Tray-Wrap, Inc.,案卷号: 917 F.2d 75 (2d Cir. 1990)),尽管与尼克斯案并不相关,但关注的焦点都是西红柿。该案的法官在引用此案时这样写道:
“在日常生活中西红柿属于蔬菜,这已经在多年前由高等法院判定,可以参见尼克斯诉赫登案。而从植物学角度而言,它却是属于果实,这可以参考1981年版的《美国百科全书》(26 Encyclopedia Americana 832 (Int'l. ed. 1981))。但无论属于何类,人们享日夏养花网用西红柿的美味多个世纪,就连狄更斯的小说里,匹克威克先生都蘸着西红柿酱汁吃猪排。”
2005年,新泽西州议会中支持西红柿成为该州的象征蔬菜的议员就引用了尼克斯案作为论据。[3]
4.参见
• 胡萝卜 - 在《欧盟法》(European Community law)中被定义为水果,以方便果酱分类
• 奇迹玩具公司诉美国案 - 该案判定超级英雄的相关产品在法律上是玩具,而非玩偶
5.脚注
1. ^ 149 U.S. at 305.
2. ^ “在美国最高法院“逛词典””,中国社科报,2009年3月16日.
3. ^ State of New Jersey, 212th Legislature, No. A1210
6.参考数据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尼克斯诉赫登案
• Wu, Steven. Legal Ramblings: Random cases--amusing legal tidbits. 2002年12月6日
7.外部链接
• ^ 149 U.S. 304 (Text of the opinion from FindLaw.com)
• Rocknel Fastener, Inc. v. United States- 34页的PDF文件,讲述了一起类似的案件,争论焦点是螺丝和螺栓的不同。另有一个21页的PDF对两者的不同进行了描述。Distinguishing Bolts From Screws.
黄瓜属于水果还是蔬菜?
其实蔬菜和水果有著本质的区别
在植物学上,蔬菜是泛指一株植物的不同部分;而水果则是指一棵植物中带有种籽的植物器官。蔬菜中的纤维素,以及维生素C、钙、磷、镁含量丰富,它是人体维持生命和生长的主要营养来源。而大多数的水果,虽然含有维生素,但其所含的碳水化合物大多由葡萄糖、果糖和蔗糖一类的单糖和双糖组成。
正因为如此,水果都带有一定的甜味而大多数蔬菜却都是淡味的,也正因为如此,蔬菜中所含的卡路里要比水果少得多。
所以严格来说黄瓜是属于蔬菜
在植物学上,蔬菜是泛指一株植物的不同部分;而水果则是指一棵植物中带有种籽的植物器官。蔬菜中的纤维素,以及维生素C、钙、磷、镁含量丰富,它是人体维持生命和生长的主要营养来源。而大多数的水果,虽然含有维生素,但其所含的碳水化合物大多由葡萄糖、果糖和蔗糖一类的单糖和双糖组成。
正因为如此,水果都带有一定的甜味而大多数蔬菜却都是淡味的,也正因为如此,蔬菜中所含的卡路里要比水果少得多。
所以严格来说黄瓜是属于蔬菜
是蔬菜。
蔬菜的 但是可以生吃 和水果也差不多
应该是蔬菜吧
黄瓜是水果还是蔬菜啊 ?
水果型黄瓜,又称迷你黄瓜,欧洲鲜食类短果型黄瓜,为葫芦科一年生草本蔓生攀缘植物。与普通黄瓜相比,水果型黄瓜的瓜型小,一般长度10~18厘米,直径约3厘米,重约80~100克。瓜码密,结瓜多,单株结瓜能力强,耐弱光能力强。其果实表面柔嫩、光滑、无刺、色泽均匀、口感脆嫩,瓜味浓郁,经济效益显著高于普通黄瓜。目前,在各大、中城市和旅游地区销量急速增长,市场供不应求,是一个极有发展前景的果、菜兼用型瓜类品种。
黄瓜是一种蔬菜。
生活里面的食物是有很多种的,有些人对于这些食物的分类可能会出现一些混淆的情况。就拿黄瓜来说,一些人就是认为黄瓜是蔬菜,也有人会认为黄瓜是一种水果。其实认为黄瓜是水果的人就是觉得黄瓜可以生吃而已,其实黄瓜还是属于蔬菜的,所以大家就需要纠正一些自己的想法了。
拓展资料:黄瓜(学名:Cucumis sativus L.)葫芦科一年生蔓生或攀援草本植物。也称胡瓜、青瓜。茎、枝伸长,有棱沟,被白色的糙硬毛。卷须细。叶柄稍粗糙,有糙硬毛;叶片宽卵状心形,膜质,裂片三角形,有齿。雌雄同株。雄花:常数朵在叶腋簇生;花梗纤细,被微柔毛;花冠黄白色,花冠裂片长圆状披针形。雌花:单生或稀簇生;花梗粗壮,被柔毛;子房粗糙。果实长圆形或圆柱形,熟时黄绿色,表面粗糙。种子小,狭卵形,白色,无边缘,两端近急尖。花果期夏季。
黄瓜是蔬菜。
一些人就是认为黄瓜是蔬菜,也有人会认为黄瓜是一种水果。其实认为黄瓜是水果的人就是觉得黄瓜可以生吃而已,其实黄瓜还是属于蔬菜的,所以就需要纠正一些自己的想法了。
黄瓜在我们的生活里面是一种很常见的食物,很多人都觉得这个黄瓜是一种好食品。黄瓜既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煮熟食用,不同的吃法有着不同的风味。并且黄瓜的做法也是很简单的。
黄瓜营养分析:
1. 抗肿瘤:
黄瓜中含有的葫芦素C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可达到抗肿瘤的目的。此外,该物质还可治疗慢性肝炎;
2. 抗衰老:
老黄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可起到延年益寿、抗衰老的作用;黄瓜中的黄瓜酶,有很强的生物活性,能有效地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用黄瓜捣汁涂擦皮肤,有润肤,舒展皱纹的功效;
3. 防酒精中毒:
黄瓜中所含的丙氨酸、精氨酸和谷胺酰胺对肝脏病人,特别是对酒精肝硬化患者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可防酒精中毒;
一些人就是认为黄瓜是蔬菜,也有人会认为黄瓜是一种水果。其实认为黄瓜是水果的人就是觉得黄瓜可以生吃而已,其实黄瓜还是属于蔬菜的,所以就需要纠正一些自己的想法了。
黄瓜在我们的生活里面是一种很常见的食物,很多人都觉得这个黄瓜是一种好食品。黄瓜既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煮熟食用,不同的吃法有着不同的风味。并且黄瓜的做法也是很简单的。
黄瓜营养分析:
1. 抗肿瘤:
黄瓜中含有的葫芦素C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可达到抗肿瘤的目的。此外,该物质还可治疗慢性肝炎;
2. 抗衰老:
老黄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可起到延年益寿、抗衰老的作用;黄瓜中的黄瓜酶,有很强的生物活性,能有效地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用黄瓜捣汁涂擦皮肤,有润肤,舒展皱纹的功效;
3. 防酒精中毒:
黄瓜中所含的丙氨酸、精氨酸和谷胺酰胺对肝脏病人,特别是对酒精肝硬化患者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可防酒精中毒;
一些人就是认为黄瓜是蔬菜,也有人会认为黄瓜是一种水果。其实认为黄瓜是水果的人就是觉得黄瓜可以生吃而已,其实黄瓜还是属于蔬菜的,所以大家就需要纠正一些自己的想法了。
黄瓜在我们的生活里面是一种很常见的食物,很多人都觉得这个黄瓜是一种好食品。黄瓜既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煮熟食用,不同的吃法有着不同的风味。并且黄瓜的做法也是很简单的。
黄瓜营养分析:
1. 抗肿瘤:
黄瓜中含有的葫芦素C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可达到抗肿瘤的目的。此外,该物质还可治疗慢性肝炎;
2. 抗衰老:
老黄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可起到延年益寿、抗衰老的作用;黄瓜中的黄瓜酶,有很强的生物活性,能有效地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用黄瓜捣汁涂擦皮肤,有润肤,舒展皱纹的功效;
3. 防酒精中毒:
黄瓜中所含的丙氨酸、精氨酸和谷胺酰胺对肝脏病人,特别是对酒精肝硬化患者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可防酒精中毒;
黄瓜在我们的生活里面是一种很常见的食物,很多人都觉得这个黄瓜是一种好食品。黄瓜既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煮熟食用,不同的吃法有着不同的风味。并且黄瓜的做法也是很简单的。
黄瓜营养分析:
1. 抗肿瘤:
黄瓜中含有的葫芦素C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可达到抗肿瘤的目的。此外,该物质还可治疗慢性肝炎;
2. 抗衰老:
老黄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E,可起到延年益寿、抗衰老的作用;黄瓜中的黄瓜酶,有很强的生物活性,能有效地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用黄瓜捣汁涂擦皮肤,有润肤,舒展皱纹的功效;
3. 防酒精中毒:
黄瓜中所含的丙氨酸、精氨酸和谷胺酰胺对肝脏病人,特别是对酒精肝硬化患者有一定辅助治疗作用,可防酒精中毒;
黄瓜有两种,一般的黄瓜都是蔬菜但有一种黄瓜它本身就是水果,名字叫水果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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