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一二手房,装修完毕,但过户时出现问题,房主现在又不卖了,说让我们长期租,我们该怎么办?
我购买的二手房定金已交,合同也签了,现原房主不wEZZPsK卖了,请问我什么权益维护?
一是同意解除合同,房主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原房wEZZPsK主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违约金。
二是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日夏养花网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房主不同意,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主履行合同。
2、卖家违约了,可以拿到定金一倍的补偿,
3、不赔直接法院见好了。
买二手房已过户,房主又不想卖了怎么办
买二手房,合同签了,房主不卖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买二手房时,价日夏养花网格谈妥、合同签好,你是不是就觉得一件大事完成了,可以安心了!NO、NO、NO!往往这个时候才需要谨慎,因为卖家万一反悔,你就前功尽弃啊~~~shqianyy
SO,当遇到卖家“反水”,作为损失方的买家们,我们应该怎样做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垫付的钱要写“定金”
一般地,二手房交易都会涉及垫资赎契,就是先帮业主把房子从银行中赎出来,再进行交易。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管是赎契也好、首付款也罢,买家在过户前支付的钱,在房价总额20%以内的,都应该尽量写为“定金”。因为只有定金才适用双倍罚则。假如遭遇业主反价,业主必须赔付双倍定金给买家。
假如买卖双方觉得还不妥当,还可以增加一个约定:单方造成根本违约的,除了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支付房价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这里的“20%”只是一个建议,双方可以商讨决定。
当然,所谓的违约责任,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对等的。如果买家要求业主在签订合同后不卖房子,除了定金还要再承担一笔数目可观的违约金,那么业主也完全有权利要求买家,假如在签订合同后不买房子,除了被没收定金外,买家也要承担同样数目的违约金。
合同“期限”尽量详细
关于合同中所规定的执行期限的问题常常会被忽略,这也为“反价”提供了土壤。
目前大部分的买卖格式合同中,只会约定一个大期限,比如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过户交易。但应该何时申请提前还贷、何时完成赎契、何时递交按揭所需材料等的小时间节点,如果不约定,就可能存在一个风险:当你等到第90天后,才知道对方违约了。
在这90天内,你非常被动。当你等足90天后,“反价”对你造成的伤害越来越大,回头一看这三个月的房价,又让你的房子少了一个卫生间。
违约方需承担诉讼费
当你气得肺痛之后准备打官司,但是问题来了,你合同中没有写这一条:一方违约但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因此产生的催告费、律师费及诉讼保全费用,应由违约方一并承担。
这一条,在很多格式合同中并没有。如果没有这一条,你给对方寄快递要求履约,聘请律师进行咨询、代理诉讼或仲裁,都要你自己掏腰包。只有法院或者仲裁委预收的诉讼费或者仲裁费,可以在对方败诉后由对方承担。但有了这一条,明明白白写清楚由违约方承担的费用,法官都会要求由违约方承担费用。
对于不诚信的违约行为我们不但要谴责,还要让自己拥有更强的反击能力。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搜索“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完户了,各项税费也交了,房产证也拿到了,但是房主又说不卖了怎么办?
原因是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一直没放下来,房主闲时间太长房屋完成过户手续,取得房产证,即表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不能要求返还房屋。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但是,由于买房人未能申请下来银行贷款,导致其wEZZPsK未能如期支付房款,应当承担适当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扩展资料: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合同法
如果没有到可以退约的最后期限,你有权拒绝,
买了套二手房,各项税费都交了,仍未过户,房产证还没拿到,但是房主又说不卖了怎么办?
首先你要看清楚你们合同上当时的付款条件,如果合同上签的一次性,卖方可以不接受你按揭,那么你们就只能协商解决。如果是按揭,那么他就得按照合同无条件配合你办理你的按揭手续!注意你的合同!再有就是,你都没过户,你在哪里去交的税费,是中介公司代收的吗?!如果是的话那么你这个付款条件可以让中介公司跟那边协商一下!最好还是自己去过户自己交税,有的中介在税费上都吃你一大截!而且就买方而言,自己看着过户安心很多吧!
如果卖房真的接受不了你的付款方式(在合同签一次性,但你现在要按揭的情况下),那么他就不存在反悔,因为是你自己不按合同办事!如果是签的按揭,那么就是他反悔,那么就得按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至于交给托管中心的税费,没过户的情况下是可以退的呀!至于银行利率这一块那就没办法了!利率优惠是以跟银行签定借款合同的日期当时的政策为标准!你所谓的“这部分损失”得你自己承担!
还有最后一点要提醒的:是不是卖方不想卖了呀,毕竟你去年签的价格跟今年现在的价格差得怕不只一两万吧!是不是市场行情原因,卖方现在拉高来卖的想法!
你们双方现在应该是在房管局打完买卖协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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