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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工作已9年半了,现在单位调整岗位,我不满意,想辞职,能要求单位赔偿吗?

2022-03-07 09:38:58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59

我不想在单位工作了,主要是由于调离了原工作岗位,新的工作环境不适应我,我想不干了,怎样到赔偿金?

  主动辞职是没有赔偿金的,被公司辞退才会有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想干了,必须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根据你的情况,你已经视为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决定不干了,只能赔偿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新的工作岗位待遇是否一样,还可以申请调回原来的岗位呀,毕竟单位调人员都是要当事人同意而且相信在相对的岗位能把事情做好的原则上调整的。如果你自己决定不好意思,那就按照你们当地标准,咨询就业局有法援投诉的就行了。
继续要求换工作岗位。

公司强制调岗,员工不同意,离职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我朋友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西餐厅做服务员4年,现在公司说要人员调整,要把她调到中餐厅去,而且是强制性的,第二天就找人替代了她原来的工作,现在就是让她要么去中餐厅上班,要么自己辞职。其实就是变相裁人。如果她不愿意去别的岗位,辞职可以申请赔偿金吗?

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补偿费用,原则上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无法取得该补偿金的,但如果出现“被迫辞职”情形,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索取补偿金。

“被迫辞职”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克扣工资等。在上述情形发生时,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可以调岗调薪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公司不得随意调岗调薪;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5、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在劳动者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双http://www.rixia.cc方有脱密期保密协议的,劳动者应遵守该协议。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员工员工嫌调岗不合理辞职 单位拒绝支付补偿金被告

百度百科-企业裁员、调岗调薪、内部处罚、员工离职风险防范与指

假如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假如没有正当理由强迫调换岗位被辞退,可以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或经济补偿。

看看合同是否到期,如果没有,公司要裁员是要赔偿你三倍工资加工作几年的奖金的。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

一、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应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无效;
二、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两个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可以拒绝。
三、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证据。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做出调岗决定,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公司要让我转岗我不愿意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是09年10月到公司的,担任客服的工作,合同期一年,现在公司以发展需要为由,要让我转去做销售,我不愿意,公司是说不愿意就得走人,请问:rn 1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辞退我,是否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呢?rn 2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我可以申请劳工仲裁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rn 3公司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不是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呢?

一、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随意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如果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也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www.rixia.cc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是以上述原因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与是否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没有关系,必须要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根据具体情况,建议用户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用户可以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可以要求工作4个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可以申请,要准备劳动合同及单位辞退用户通知书。

3、提前1个月通知就不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还是要支付1的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动法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扩展资料:

1、若劳动合同对于岗位有明确规定,可以拒绝转岗。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的是,不可自行提出离职,若给用人单位留下书面证据(离职申请书等),一定是拿不到补偿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可以要求工作4个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提前1个月通知就不要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但还是要支付1的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合法转岗的条件:

1、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2、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辞退,是还需要支付赔偿金呢,可以申请劳工仲裁,需要准备好劳动合同等,公司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公司要求转岗案例:

谭某曾在一家质量检测单位工作,并且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但是一直以来单位没有为谭某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后来,谭某查出怀孕。单位便以经费不足为由,口头通知谭某不要再来上班。

随后,谭某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寄出《恢复工作申诉书》,但后者始终未给予回复。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6万元给谭某,赔偿失业保险经济损失2.0328万元。

【说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案中,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单位无法定理由辞退谭某,经谭某书面告知自己已怀孕要求恢复工作,单位仍不采取补救措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审理法官指出,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此外,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谭某失业,在此之前又没有为谭某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谭某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单位还应当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2倍的标准向谭某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无法定理由辞退员工 单位须支付赔偿金

  【变更岗位 劳动合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规定:关于用人单位能否变更职工岗位问题。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客观变化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个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在一个单位干了9年、由于岗位调整不适合现在工作是否能申请终止合同办理失业

您是北京城镇户籍吗?您在单位连续工作了九年,由于岗位的调整您不适应,那么最好是与单位协商解决,您说的申请终止合同的概念,实际上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您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对您是很不利的。您就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了。如是北京城镇户籍,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前提是能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之后在原劳动合同变更页上做变更,内容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一定是单位行为,这样您就可以办理失业了。享受按月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了。
如果不适应现在的工作,在劳动者主动提日夏养花网出辞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也不给经济补偿。如果因劳动者不适应工作,由单位提出辞退劳动者,则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可申请失业保险(前提是购买了失业保险)
哎。。。。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并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让这种情况是下策,因为劳动部门相关规定还是倾向用工稳定的。
如果你就职的单位有如下情况你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获得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6条第一款: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可以考虑以胁迫为理由,当然不能直接说胁迫。

上述理由中不足额缴纳社保是常见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非常正规无上述法定解除情况,你就只能以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了。此种情况也可以要求获得补偿。不过该权益的争取可能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聘请一个聪明敬业一点的律师帮你。

关于你提出的办理失业保险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 失业保险必须是非主动失业。也就是你自己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以建议还是考虑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妥。

工作岗位调动,我不服从调动,可以有赔偿金吗?

我是电子厂的质检员,平时上长白班8小时,难得加班。公司领导跟我说,别的部门缺人,让我过去支援2个月,说2个月之后可以调回来。因为调去的这个部门要上夜班,还要经常加班。我不愿意服从公司的调动,领导让我走人,说没有钱赔偿。我想问一下各位大侠我可以拿赔偿金吗?我在公司干了快10年了,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金?谢谢大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调整岗位,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www.rixia.cc确定: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即N。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来给你点评一下其他人员的回答,实在不忍心看到不懂法的人在这胡乱聒噪:

工作岗位调动,需企业与员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如果你本人不同意,企业是无权强制执行的。【这句话总体是对的,说得有一定道理。但是得看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已经约定明确,适用此话。如果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你能说单位随便调整你岗位?】
如果因此你个人提出辞职,那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自己主动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关键看你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未缴纳社保、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有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和赔偿是两回事情。只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叫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开除你,需要支付N(工作年限)+1的赔偿金【狗屁不通:所谓的“N+1”只有符合以下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日夏养花网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其余面谈。“N+1”在你的身上无法律依据。】,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寻求援助。【找他们是对的,但不是援助,是申请仲裁,免费的】

 

点评完毕,回到正题:

1、领导让我走人:可以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我走人。前提是你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得很清楚,单位调整你岗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你不同意,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拿赔偿金: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拿多少赔偿金?2008.1.1劳动合同法才实施。法不既往。08.1.1-至今6年,换算成经济补偿金是半年,再换算成赔偿金就是1年工资。

  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主张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者因为不服从工作调动被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主张赔偿金,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不服从工作调动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没有赔偿金,反之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
  劳动者不服从工作调动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首先看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是否合法。一般情况下,因工作内容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对岗位有约定,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达成一直,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岗位:
  一、调整的岗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
  二、调整的岗位虽然不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内,但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进行此类调整;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四、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的调整方式符合用工自主权的。
  用人单位合法调整岗位,劳动者应当服从,劳动者不服从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经过批评教育不改正,且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是华为公司,终端零售导购,我实属笔记本导购,但是公司已调岗为由,调离本岗位,去手机卖场,但是还是已笔记本计入考核,是不是这种单方面调岗属于不合法的,可以不服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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