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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已退税,现在申请退运,该如何操作?先补增值税还是先去税务备案?

2022-03-05 18:18:34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48

我们工厂刚申请下来出口退税,现在不知道具体流程要怎么操作?

我们工厂刚申请下来出口退税,现在不知道具体流程要怎么操作?rn1、我们工厂从4月1日起开始起用出口退税,出口退税账的要怎么样操作?rn2、如果我们自己做账抵税,需不需要购买税控机?rn3、做为会计应该准备那些资料?
  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知识
  第一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形式及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的途径
  1.自营出口
  自营出口就是生产企业生产货物后自行报关出口。该办法需要生产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2.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就是生产企业将货物委托外贸公司代办出口。
  3. 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生产企业将自产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的,生产企业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二)生产企业自出口货物贸易方式
  1.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是指企业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一般贸易适用于外商对出口货物使用的原材料无特别要求,及国内材料成本比进口材料成本低的产品。
  2. 进料加工贸易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全部或部份原材料或部件后加工成产品后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进料加工贸易适用于外商对出口货物使用的原材料有特别要求,或国内材料达不到出口货物质量要求,以及国内材料成本比进口材料成本高的产品。
  3.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
  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全部或部份原材料或部件后加工成产品后不直接出口离境,而是通过向海关办理转手册手续,将产品结转至国内的其他出口企业再深加工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进料深加工结转适用于需要经过多环节加工的出口货物。
  4.来料加工贸易
  来料加工贸易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国内企业加工后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税收政策适用免税,但耗用国内货物的进项税额则不得抵扣。这一方式适用于退税率低且耗用国内货物少的企业。
  (三)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税收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不论采取哪种出口贸易方式,均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除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和进料深加工结转(即国内转厂)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除外),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四)生http://www.rixia.cc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非自产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生产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后应办理的税务事项
  (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二)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国税资格。企业应先去海关综合科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领取表格,按技监局-工商局-国税局-经贸局-外管局-海关的顺序,向各部门申请资格。其中,国税局资格在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或行政服务大楼国税窗口办理。
  三、未发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如何申报
  (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未发生任何进出口业务时,不需要办理任何的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未发生任何进出口业务时,也应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免抵退申报手续。申报方式可采用邮寄申报,具体是:企业在每月1—15日(以邮戳为准),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一份),邮寄到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
  四、发生进出口业务后,企业如何申报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生进出口业务后,每月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分局办理免税申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进出口业务后,应进行如下处理:
  1.安装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企业可以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安装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或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om)下载安装使用;企业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安装及维护。免抵退税申报系统是免费提供企业使用,企业负担的费用是工本费及中介机构的维护费用。
  2. 申报顺序
  (1)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将当月发生的进出口单证,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预申报电子文件,采用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在每月10日前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免抵退税预申报。
  (2) 申报成功后,将预申报反馈数据读入申报系统,生成免抵退税申报附表。
  (3)在每月10日前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4)在每月15日前,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资料录入申报系统,生成有关申报表格和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并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收汇核销单),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第二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及申报操作
  一、“免、抵、退”税的概念
  “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
  二、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条件
  1、独立核算;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实行“免、抵、退”税的出口货物范围
  (一)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对出口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免税货物仍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
  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二)属于生产企业自产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
  (1)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4.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
  (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4)委托方与受委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退税率
  3.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金额计划分配率(手册核销后为实际分配率)
  (二)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三)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以上的“外汇人民币牌价”为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一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前确定采日夏养花网用何种折合方法,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今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国内购进材料2000万元,进项税额340万元;国内销售500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总额700万美元,其中当期单证齐全的600万美元;设进料加工合同计划分配率60%,销售货物的征税率17%,退税率13%,汇率8.28。请计算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和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并作出会计分录。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60000008.2860 %(17%—13%) =1192320元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70000008.28(17%—13%)—1192320=1126080
  3.应纳税额=500000017%-(3400000-1126080)=-1423192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日夏养花网=60000008.2860%13%=3875040元
  5.免抵退税额=60000008.2813%-3875040 =2583360元
  6.应退税额=1423192元
  7.免抵税额=2583360—1423192=1160168元
  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预申报操作
  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将当月发生的进出口单证,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预申报电子文档,采用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在每月1-10日,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免抵退税预申报。
  (一)采用上门预申报方法的,生产企业应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提供记载有“当期单证齐全”和“前期单证不齐当期收齐”出口货物数据的磁盘,办理免抵退税预申报。
  (二)采用网上预申报方法的,生产企业在生成预申报电子文档后,上网登录顺德国税网站进行网上预申报。
  六、生产企业向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及其规定的附表;
  2.《免、抵税申报附表》;
  3.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七、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操作
  生产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申报时提供下列资料(用《顺德区免抵退税申报资料袋》装载):
  (一)用《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表封面》装订成册的报表两册(一册企业存档、一册退税机关存档),报表装订顺序为:
  1.一般出口企业所需报送的资料(当月无发生的业务,该业务所对应的申报表不需上报):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经征税部门审核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经征税部门审核盖章的《免抵税申报附表》;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单证不齐);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单证齐全);
  (6)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前期不齐当期收齐);
  (7) 有应退税款的,填写《顺德区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
  2.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需提供下列资料(当月无发生的业务,该业务所对应的申报表不需上报):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及进料加工登记备案资料;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
  (5)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资料;
  (6)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延期核销申请表。
  (二)记载当月正式申报明细数据及汇总数据的磁盘:
  (三)用《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装订成册的退税凭证。
  1.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2.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具体装订要求:
  (1) 对当月申报为“单证齐全”的出口货物中,“三单”(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黄色出口报关单)齐全的,将“三单”装订在同一《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内。
  (2) 当月申报中,企业对有黄色出口报关单但未收到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作为“单证齐全”申报的,生成《未核销收汇核销单备案表》,并将该部份的出口发票、黄色出口报关单用《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单独装订一册。装订顺序以出口发票、黄色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黄色出口报关单……的规律整理装订。
  (3)生产企业在以后月份收到上述第(2)点的收汇核销单后,录入申报系统、生成《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明细表》,并用《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明细表》和收汇核销单(按明细表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受理股申报。
  (4)《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接单号的编写方法如下:先编“三单”齐的凭证封面的接单号,再编装钉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的凭证封面的接单号、接着编装钉收汇核销单的凭证封面的接单号,最后编装钉远期收汇证明的凭证封面的接单号。
  (5)生产企业已收齐纸质单证,但在预申报后,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包括无信息或信息不符且不能作人工挑过),并确认本月不申报将会超过规定申报期限的出口货物,把相应黄色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和《有纸质单证但电子信息不齐清单》、“六类”企业还须提供收汇核销单,用《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装钉,在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的申报期内,到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报备案。企业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在办理退(免)税申报时,必须提供收汇核销单的生产企业,必须在收齐黄色出口报关单和收汇核销单后才能置为“单证齐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并将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黄色出口报关单装订在同一《顺德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凭证封面》内。
  八、生产企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应加快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对企业超过规定时间未收齐有关单证的,税务机关视同内销货物计算征税。
  1.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指齐证齐全申报);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企业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还应视同内销征税。
  对出口货物纸质单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规定可补办或更改;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在关证明材料申请延期申报。
  2.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作如下处理:冲减企业当期免抵退税出口额(单证齐全出口额),并相应冲减当期免抵退税额等有关栏目,同时对这部份出口货物视同内销货物申报纳税;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
  (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
  (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
  (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指2004年6月1日后办理退税登记或认定的,从首次申报退税之日起两年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二)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的特殊政策
  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但下列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计算应退税款。
  1.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且年销售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经市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2.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三)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小型出口企业,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小型出口企业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年底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
  九、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合同管理
  生产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时,应在“免、抵、退”税申报同时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报办理进料加工合同的相关审核手续。
  (一)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备案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建立《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在免抵退税申报(即每月的1-15日、节假日顺延)的同时,持下列资料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2.经贸局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其“企业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复印件;
  4.进料加工贸易购货合同复印件;
  5.进料加工贸易销货合同复印件。
  (二)进料加工业务合同核销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执行完毕,并向海关申报办理手册核销后,持下列资料,报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合同核销预审。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申请表》(附件);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
  3.海关出具“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5.调出料件或进料余料结转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
  6.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须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企业凭《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预审表》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正式核销,并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三)进料加工业务合同延期核销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执行完毕,应及时向海关申报办理手册核销手续,如海关未能及时核销的,企业应在“免、抵、退”税申报的同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合同延期核销申请表》,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合同延期核销申请。
  2.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在执行期限内未完成,经海关同意办理延期的,在每月“免、抵、退”税申报的同时,应提供海关出具延期的《加工贸易变更手册》复印件,并装订在每月申报的“免、抵、退”税资料内,向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合同延期核销申请。

  第三节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财务处理
  一、科目、帐本设置
  1.设置“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款”科目核算“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情况。其借方反映出口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贷方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应退税款。
  2.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方增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凡涉及到外币核算的会计科目的帐本必须使用双币帐,同时核算人民币金额和外币金额。具体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应收(付)外汇帐款、进口料件、外币存款等明细帐。
  二、会计核算分录
  1.对企业已开具出口发票,但未向海关申报出口的货物,凭出仓单和出口发票复印件记:
  借:发出商品——待出口货物
  贷:产成品
  2.已向海关申报出口的货物,凭出口发票财务联原件、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按出口货物离境价记: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
  生产企业以到岸价结算的则: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离境价部份)
  贷: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运输费、保险费等
  对不能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如出口非自产货物等)同时记: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冲减退运当期的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帐款(或银行存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或进料加工)(红字)
  4.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结转当期免抵税额和应退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免抵税额部份)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款(应退税额部份)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税额)
  6.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款

  免抵退申报流程(2009-06-07 04:04:29)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所需资料如下: 打印好的专用封面纸;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请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请表》; 出口退税专用核销单; 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增值税票抵扣联及专用货物清单; 代理出口证明(如属代理出口的); 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资料封底。 以上单据在装订时请按关联号排列,所有单据竖着放靠右侧在上方装订,装订成一册。另外应附两套退税申报表(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出口申报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企业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正式申报,退税机关审核软盘及报表和资料合格以后,企业将软盘和资料及一套退税申报表交给退税机关,退税机关会将一张退税汇总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返还给企业。正式申报退税即完成。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如果是北京企业,请参考以下方法:
1,去国税局的出口退税科将出口退税系统拷回来安装上,最好将所有资料都拷回来,里而有具体的操作流程。
2,反正我们公司就没有税控机,只有从公司成立之日起就安装了的防伪程控系统。
3,会计做好每月的报表,如果当月有出口,那就提供出口明细账,没有就只要每月的增值税报表就行。

出口退税怎么进行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我公司经营钢材出口,出口所属期2011年7月份,10月份申报出口退税,请问在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写相关的申报数据,rn1、 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是填写换算后FOB美元在换算成人民币?、rn2、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按照外贸出口退税申报汇总申报表上的本月申报退税额填写?rn3、 增值税申报表有没有填写数据会不会不影响出口退税申报?rn4、 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所属期要填在7月份还是9月份还是10月份?

1、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2、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填写要求

4.本表“本期”中的有关栏次按下列要求填写:

(1)“本期发生额”栏,应根据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按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

a.“免税农产品”项目,按照采购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b.“运输费用”项目,按照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c.“废旧物资”项目,填报的范围仅指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填列。

d.“6%征收率”项目,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按6%征收率注明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款。

(2)“本期发生额”栏中各项目的填写口径,是指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准予从增值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税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入本栏中的有关项目。如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对购进时无法确定用途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如免税货物和应税劳务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共同耗用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进项税额等,可填入本栏。

(3)减不得抵扣项目的是指:1.免税货物用;2.非应税项目用;3.非常损失;4.进货退出及折让;5.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以上项目的填写口径同“本期发生额”一致,如在购进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未填入“本期发生额”栏的进项税额,不需再填入“减、免税货物用”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扩展资料: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就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是外贸企业实行退税的,在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把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内的免税销售一栏内,出口货物的进项税不填,在子表里填出口货物的进项税,等货物出口后一部分退税,一部分做进项税额转出。

拓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表说明

1.“发票起止号码”是指填写在本张表格中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起始及截止号码。

2.“(共 页、第 页)”分别是指《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共有几页,本张表格是其中的第几页。

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134号文件)规定的编码填写。即:第一位代表发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文、维文;第二位代表是几联发票,分别用4、7表示四联、七联;第三位代表发票的金额版本号,分别有1、2、3、4表示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第三位为0表示电脑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发票类别”栏空格不填。

4.“购货单位名称”栏应填写全称。

5.“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应按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具体名称填写。

6.“销售额”栏填写用不含税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纳税人如果使用普通发票,在填写本栏时应将其票面上的销售额价税分离,分别填写相应栏目。

7.“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填写内容包括视同销售及价外收入等不开发票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申报表

1、销售额按报关单上(FOB)算,你用申报系统自动换成人民币。

2、对。

3、一定要填。

4、10月。

首先,如果你的公司是外贸企业,那么你的申报单不应该填写“不包括出口货物的销售”,而应该填写第八栏“免税货物的销售”。请再次确认您是工商企业。如果后者确实如此,那么就不用弄“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出口退税,首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格,先填表一,填在三、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填在17栏,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然后填表二,填第2栏认证的发票和税额,再填14栏,免税货物的税额,即可;

如果退税由外贸企业,实现收入应当填写列的免税销售免税收入正常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填写,和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应子表单填写。

出口货物后,部分退税和部分进项税额应当调出。

扩展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

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日夏养花网年1月1日起启用。在没有认定增税A类企业之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使用米黄色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处领取新表。

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征管处。

参考链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百度百科

我公司1月出口商品先退运税务如何办理

前提我公司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税务机关要征税处理吗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请问,办理出口退税前应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具体流程和应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的通知单回执后,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www.rixia.cc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装用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处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定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出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证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章。
7.出口货物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如海关已签发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人需将该报关单退交海关;如企业以交国家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手续,则应向税务局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在办理退关或退运报关时随报关单等一并递交海关,才予办理退关或退运。
8.对出口企业违法骗取退税的行为,由海关和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怎样纳税申报?

我公司出口货物在收汇之前发生部分退运,现已收到出口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并且出口减退运后的货款已收汇 核销,请问免抵退该怎样申报?
(1)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2)外贸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如果该批货物已经退税,应先补缴原已退税款。

具体还是去问下专管员和外管核销员,以前我做,好久不做都忘记了

采纳吧,谢谢,呵呵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流程
  (一)录入流程
第一步-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入向导-单证申报向导,
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第三步-设置单证申报标志-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第四步-打印单证申请表-选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表;
第五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企业出口退运若发生在单证收齐前,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作单证不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恰好单证收齐,还未在申报系统中作收齐,可进行单证收齐冲减,同时录入退运证明;若退运时,已作单证收齐申报,可作为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录入负数,作当期收齐处理,同时录入退运证明。
  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项目的填写
  1."所属期":填写退运的年月;
  2."退货计税金额":填写办理退税申报的出口退税明细表的计税金额;
  3."已冲减免抵退":若是当年退运,已冲减免抵退=退货计税金额X退税率,如果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
  4.“冲减所属期”:若是当年退运,填写记账的月份,若是跨年度退运不需填写;
  5.“入库日期”:若是当年退运,不需填写,若是跨年度退运,填写实际补税的日期,若没有补税,不需填写。
  6.若出口后还没有进行免抵退税申报,要退运,不录入原退税率、免抵退税额、已冲减免抵退等项目。
出口退运与增值税纳税申报基本无关,只是在免税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那栏里,填入数额为当月出口销售收入减去退运销售金额后的净额。

帐务处理:
1、退运补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2、红字冲回原来的出口销售、退税确认、成本结转等会计分录;

3、以后收到这笔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4、退运退回来的货物,外贸公司基本上都会退回工厂,外贸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退货证明,工厂凭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5、如果需要退汇,还需要凭海关及税局资料到外管局办理。

这样一笔退运业务就基本完结了。
应先写份"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到税务局,补税
拿到报关单和补税号码,直接在免抵退软件上按步骤操作:向导-单证申报向导-单证明细数据采集-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具体可咨询国税 答案补充 用手册就可免税的
答的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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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出口货物已退税,现在申请退运,该如何操作?先补增值税还是先去税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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