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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子承包给一个包工头,包工头请了一个同伙来我家做事,受伤了,我要赔偿吗

2022-01-11 04:59:09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36

我家盖房子,找包工头,包工头有一个工人在干活时候摔下来受伤了,我要出医药费

我家盖房子,找包工头,包工头有一个工人在干活时候摔下来受伤了,我要出医药费
你跟包工头一起出! 因为包工头是你找的, 而他又是包工头找的! 他们都是为你干活, 工资都是你发, 所以你就是他们的雇主! 商量一下, 包工头能不能多出点! 不建议走司法程序!
农村建房与城市房产开发不同,不需要有资质单位,双方的关系一般是按承揽合同确定。
承揽合同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NsWRvJja,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所以出现事故由承揽人承担。也就是包工头承担。
要出三分之二,是在你家

我家请人做事,事情包给了包工头,包工头请来的人出事了,责任有哪个来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该条又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若你家发包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该人与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所以是由包工头负责的。如果满意,希望采纳!
如果是做工过程中,那包公头和你家都有责任

农村盖房子,把一部分承包给另一个人,那人的工人受伤,我们要不要承担责任,希望好人速速解答

农村的工程队是否具备施工资格

如承包者没有营业执照,则受伤人由雇主(承包人),建房人共同承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条是关于个人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或者自己受到伤害产生的责任主体的规定。所以房子主人和水泥工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免责。赔偿比例自行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三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www.rixia.cc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日夏养花网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如承包者没有营业执照,则受伤人由雇主(承包人),建房人共同承担赔偿。

  给你一个案例:
  案情:2011年12月5日,砖瓦工石某与工友在搬移建房用跳板时,不慎被跳板和铁架刮擦并击中,导致左手臂受伤、左侧肋骨骨折,花去了1200多元医药费并误工3个月。
  事故发生后,石某与包工头、房主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于是将包工头孟某和房主沈某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因本次受伤造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包工头孟某在答辩中对石某的受伤时间产生异议,认为不排除在别的工地受伤的可能。同时认为,石某没有及时告知,导致延误了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间,且事故的发生石某也有过错,所以石某自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主沈某则在答辩中称,建房前已经与包工头进行了约定,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法院调查证实,石某于2011年12月5日在孟某的工地上受伤,该工地的房屋系沈某所有。后经法官反复调解和释法明义,诉讼各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包工头孟某承担55%的责任,房主沈某承担30%的责任,石某自己承担15%的责任,并当庭交付了赔偿款。

  评析:目前,因农村建房导致的雇工受伤事件时有发生。对此类案件,厘清提供劳务者(雇工)、房主和接受劳务者(包工头)之间的责任是关键。
  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知道接受发包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本案中雇工石某因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受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孟某作为包工头有责任充分注意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其未尽到上述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而房主将房屋施工任务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应就其选任错误就包工头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但就房主和包工头的内部责任分配而言,包工头承担主要责任,房主承担次要责任。
  同时,法官也提醒提供劳务的雇工,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告知雇主、房主或者报警,以明确事故发生在劳务期间,以免延误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时间(因保险单中一般有注明,事故发生之时起48小时通知保险公司)。此外,雇主与房主就责任分配的事先约定,仅对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即雇工)。(来源:浙江法制报)
对于这种情况,那因自己失误那部分责任可能有伤者自己承担了,真的如果完全是自己失误,本人要承担额责任会更大,但承包方还是有部分责任的。。
从法律上说是没责任的。不是什么事情法律都能说得清的。什么资格之类,在农村就是我家建房,你是瓦匠就承包给你。签署一份合同,就这么简单。又不是什么建筑队。
既然你承包出去了,监管人就日夏养花网不是你,而这个工人是受雇于这个承包人的。由他监管的。基本上没什么责任。
但是从道德上说,你不可能当什么事情没发生。看受伤的人怎么要求。至少你要去看望一下。
我听过这个事情,也是发生在农村,当时好像那个人丛楼上掉下来摔死了。比较严重。
建房的这家陪了。应该不叫陪,给了钱。
  如果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其与手下工人形成雇佣关系,雇佣工人受伤,你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请包工头做房子,包工头请的人受伤了,雇主应该付多少责任!

如果你与包工头没有签定承揽合同,受伤人又不无重大过失或第三人造成的伤害,那么你要负责的。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你造的房子是他承包的吗 如果是就是他的责任,尽量不要陪小钱不然人家不去找包工头肯定找你,当然看的伤的重不重,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方经济实在不行,我觉得还是帮一把,所谓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没到
一般是道义上赔30%,可议,看协议
这要看你与他事先签的合同约定而定

给私人的包工头干活受伤能要求什么赔偿?

我父亲是襄樊的一名农民,农闲时跟着同乡的一个小建筑包工头干活,前不久在拆墙时被砖块打伤,造成脑部淤血和右腿大腿骨折,住院期间一直是我母亲照顾,我老婆也辞工在家照顾孩子,现在父亲做了钢板固定的手术,一年后还要手术取出来,现在还在住院,可那包工头说就在送住院的时候交了钱,现在已经欠医院的了,他也没有交钱,我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属于雇佣关系,协商赔偿或者诉讼到当地人民法院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应该得到赔偿,只要证明他日夏养花网们有劳动关系就行,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还需要什么帮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建议你收集点证据就可以.然后在找法院帮忙
没有劳动合同不好办啊。走诉讼吧。让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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