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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允许在耕地上建养殖棚吗???

2021-12-06 06:00:19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32

耕地上可以建养殖场吗

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

  我是山东省微山县的村干部,我村地处微山湖畔,人均耕地266.8平方米(0.4亩),近年来养殖业发展迅速,全村90%以上的农户都养殖水貂、狐狸等毛皮动物。由于近几年毛皮市场行情较好,养殖户都希望增加养殖数量,实行规模化养殖,纷纷向村委会申请在各自承包的田里建养殖场棚舍。但由于国家保护耕地的政策要求严格,使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感到了很大的压力。请问,耕地上建养殖场是否属于违法用地,我们村能否准许农户以承包协议的方式临时占地建养殖场?  读者 许建军    许建军读者:  发展畜禽养殖业,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对此是skjynbhN大力支持的,但从事畜禽养殖业也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到能否占用耕地建养殖场这一问题,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一概不得占用建养殖场。因为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  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畜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据此,如果你们所在乡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除外)。当然,具体养殖场的设立还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  建议你们查阅所在乡的http://www.rixia.c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该规划没有将有关耕地划为畜禽养殖场用地范围,你们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建议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以更好地适应你村农业生产的实际。  北京 李为民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违法吗?有什么处罚?

在农村耕地上建设养殖场的情况不一定是违法的吗?对于这种情况,肯定是违法的。自然资源部公布了对生猪养殖场的新说明,因此普通耕地可以用于建设生猪养殖场,不得批准土地。这些详细内容可以在自然资源部网站上确认,但养殖场建设要遵循禁区和环境保护政策。

在农村建设养殖场的最明确规定之一是必须在离农村500米的地方。这是硬性规定。在禁区的规定上,在农村耕地上建设也要遵守。禁区约有5个部分,风景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居住集中区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禁区。其中,容易出错的是政府规定的其他禁区,这主要是当地乡镇政府知道的,这一点都是分开的。我的建议是建设的使用必须由当地畜牧管理部门理解,然后确定建设的位置。

如何判断违法养殖场建设?一般有两个,一个是土地使用的性质有问题。第二,建在禁区范围内。发生这两种情况的养殖场都属于违法建筑物,对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必须能在期限内拆除,有补偿吗?这是各种网民的关系。禁烟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养殖设施,拆除时不仅有补充,还可以提供新的养殖场。土地性质的问题,这是无法补偿的,属于违法建筑物。农村建设养殖场也要遵守现行相关养殖法规和环境保护法。因为禁区的法规是农村农业部和环境保护部共同公布的,对正规养殖业的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而且必须对养殖环境问题不抱乐观态度。

猪肉紧张的时候鼓励猪,没有地方,直接布置土地,关键取决于哪个时期。这段时间疫情爆发期,口罩严重紧张,到处缺货,我们菏泽的一家口罩厂一直不批准,停滞不前。最终,根据政府的命令,老师进行了复读,几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三天处理得很好。形式上的一般问题不大。不建固定住房就可以了。牧原在我们地区建了许多养猪场,占地面积数百亩,我们不知道如何批准。按道理养殖要照顾,会帮助取得土地,必须做好批准。现在鼓励养猪、国家、补贴等。养殖场要给予帮助,征地要得到照顾,一般养殖场是暂时的,可以拆除,建楼绝对不行。这是惠民工程一定会得到帮助的。

您好,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在没有任何审批、备案或是征得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建,那么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在基本农田建养违法,在非基本农田建养不违法。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会要求拆除违建,恢复耕地,还会有一定的罚款,但具体情况依本地政策为准
违法,因为这样的行为根本是不允许的,也会对其进行处罚,也只是处以罚金。
假设耕地是基本农田,那么,这是个硬性的规定,即一律不能占用进行养殖场的搭建和利用。国家政策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规定精神,基本农田只能用于粮、棉、油、蔬菜等种植业生产,而不能用于养殖业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当然,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处罚情况还要以当地政府部门的处罚决定为准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究竟算不算违法?为什么有人可以建?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究竟算不算违法?为什么有人可以建?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耕地,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经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向社会公告并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根据上述规定,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虽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仍应当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并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www.rixia.cc,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究竟算不算违法?为什么有人可以建?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疑问。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畜禽养殖用地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其规划布局日夏养花网和选址skjynbhN,应当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合理确定用地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所需的用地计划指标,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占用耕地的,原则上由养殖企业或个人负责补充耕地,有条件的,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投资项目予以扶持。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应通过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约定用地条件,并发挥乡级政府的管理作用,规范用地行为。经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向社会公告并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协议签订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根据上述规定,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虽然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仍应当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并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主要办事程序: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是犯法的,因为耕地是属于国家所保护的,如果占用耕地得有政府批准,如果没有批准那么必然是犯法的,国家可以占的。
其实这样的建养殖场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你没有法律的批文,有些人可以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家有法律的批文是正规的。
在农村耕地上建养殖场,其实不算违法,有人可以建养殖场,最主要的原因,人家有相关的文件批文国家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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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国家政策允许在耕地上建养殖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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