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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同,工作了8个月,公司突然说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要求给我调岗,我不同

2021-09-27 03:58:30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15

入职这公司5个月签了2年的合同,领导突然找我说,我近期的工作,没达到他的预期,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这种情况,
个人建议:
领导要解雇你,而你刚好也觉得没意思,
那你可以直接结工资走人,
VZanvS有就是你还可以跟公司谈赔偿,
发完工资后最少赔一个月工资。
如果你不想走,
那你跟领导说说你应该怎么做才可以,
如果领导同意你留下,
那就好好工作,
如果不同意,那就要跟公司谈赔偿,
如果公司不想赔偿,
那你就可以劳动局投诉公司,
这样公司还是得赔偿。
至于你想怎么处理,
就看你自己了。
过了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单位应该调岗或者培训后再解雇,按工作年限补偿你半个月工资
入职第二个月起没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http://www.rixia.cc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因为,什么事没达到领导的预期。是在不行就拿钱,补赔偿走人。
是不是不想给你年终奖啊?真的要解除的话你就去找仲裁机构
按照劳动合同赔偿你的损失。劳动法有相关规定。

在公司干了四年半,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我,请问怎么补偿我?谢谢

  如果不胜任工作属实,应该提前30天通知你,并且支付你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30天通知,应该支付你6个月工资;

 

  如果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不属实,公司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40、46、47、87条。

n加1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以不胜任岗位要求辞退员工,能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可以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日夏养花网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日夏养花网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法律法规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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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40条第二项辞退,依据第46条规定需要支付补偿金,也就是合法的情况最多N+1,不合法辞退那就是赔偿金,需要2N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班好好的,公司突然说我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我自己辞职,我做了一年多了, 合同签的两年的我要怎么投诉,急!

公司不辞退我,我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没犯错,没罚款,要说对我有帮助的啊,不要在网上复制别人的要怎么告需要哪些手续在哪告,劳动局我打电话没人接
公司让你自己主动辞职是不想赔违约金给你,这个事情你必须亲自去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寻求仲裁,没有按合约的两年,还差大半年的时间才到期,这种情况你能拿到很多赔偿金。这种单位就是个无耻的骗子,以后你也不会在这个地方干了。就他对你不仁你对他不义吧!另外你要找当地的电视台让他们帮你把事情在电视上曝光,我们这边有人就是这样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不辞职 让他们辞退你

让后你去仲裁
公司没有理由辞退你,这是违反劳动法的,就算不用你了,你可要求要赔偿金,做为遣散费,否则你有权继续享受公司待遇。。
北京的吗??
劳动监察大队!
不过类似的问题我投诉过,最后……
所以我对本国的系统的评价,垃圾!!官方的!!
没有那时间耗着!
认栽吧!

公司已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给我变动岗位,我不同意,改怎么办?

公司给我调整岗位,我不同意。公司找出我工作中的错误,说我不能胜任工作。我在本岗位已工作三年了,是有出错的情况。劳动合同中注明: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同意,公司可以变动我的岗位吗?
  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给当事人变动岗位,当事人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单位要给当事人换岗位,没有当事人同意,根据《劳动合同法》是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约定好的岗位,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变更的。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http://www.rixia.cc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按理说公司是可以调动你工作岗位的,但如果你不愿调动。只有二种办法,一是自己辞职不干。一是与公司打劳动仲裁,让劳动仲裁来裁决公司对你的调动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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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你好,我在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同,工作了8个月,公司突然说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要求给我调岗,我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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