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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现行法律对农村户口无地的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补偿的规定吗

2021-09-17 18:10:18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17

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国家运用其行政权力把农民集体十地转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在法制完善的社会里,土地强制征收要有法定事由才能进行。这些法定事由一般是为公共目的而进行的。我国立法没有明确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公共利益”到底是什么,这是土地立法中还需完善的地方。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征地主体的惟一性。征地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向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转化是在国家与集体所有者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
(2)征地行为的行政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是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现土地所有权的转换,双方地位不是平等的,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府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
(3)征地条件的补偿性。国家建设征均集体土地,篓对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经济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应当包括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其他土地的,应当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www.rixia.cc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MxJMsmF2条第4款,《土地管理法》第2条原文如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MxJMsmF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MxJMsmF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户口在农村,有房子没地,村里土地征收,说走工作的不给补偿,可以吗?有法律依据吗?

户口在农村里,应该有宅基地和口粮田。如果是在外打工,不会影响你的宅基地和口粮田。如果是因为大学毕业分配或者招工道国企,那么户口也会对着转走,这个情况不应该有宅基地和土地。
又不是针对你一个人,村里这种情况恐怕也不是你一个人,随便吧。

在征地过程中对于是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土地的未成年和成年人有没有特别的补偿?

土地征用一般按土地的面积进行补偿,所以没有土地的人一般没有补偿。

农村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该也有土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可能因为村里没有上述土地解决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所以造成日夏养花网了“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未成年和成年人”

但征地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二是安置补偿,三是土地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的规定,可以将属于村集体的土地补偿安排一部分对没有土地的人口给予安置补偿。

2020年农村土地征收对于户口在没有地的人怎么补偿?

这就要按当时的相关政策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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