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亩地
国家征收土地是多少钱一亩的,怎么算的
一、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由四部分费用组合而成
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由于后来国家进行土地深化改革而制定的一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这个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通过四个部分的费用总和而成。主要有: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其他附着物费用。
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其他附着物费用=土地征收款。
二、具体计算细则
1、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进行补偿。
2、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3、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1)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一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
(2)成长期的农作物,按一季度的产值进行补偿。
综合来说征用耕地补偿款的平均值是这样的:旱田每亩补助5.3万;水田每亩补助9万;菜田每亩补助15万。
三、土地补偿费农民所得不能低于70%
这里最需要提高的就是土地补偿费,因为它的标准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年均产值的6-10倍。这个数额相当大,属于土地征收款中的巨头部分。
这个补偿款一般情况来说补偿的是农村集体所有地,因此最后所拨付的补偿款也会到农村集体性组织手里。
虽然说这个补偿款属于集体所有,但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农民朋友的利益不被损害,因此国家明确规定个人所得不能低于70%。也就是说,村里面一般会留下部分土地补偿款,但是所占的比例一定不能超过30%!
扩展资料: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依据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扩展资料: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次修正)
这个农村土地补偿标准是通过四个部分的费用总和而成。主要有: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其他附着物费用。
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其他附着物费用=土地征收款。
具体计算细则
1、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进行补偿。
2、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3、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1)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一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
(2)成长期的农作物,按一季度的产值进行补偿。
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呢
农村土地征用多少钱一亩 ?
不过,这种说法只适用于曾经了,如今的农村已经不再是依靠土地生活的地方了。
农户手中的土地,除了自己种植外,还能合理的流转或者被国家征收等,利用这些外力的因素还能收益一笔,改善生活。
去年,重新修订了《新土地管理法》,于今年正式开始实行。但是一个新政策的实施,往往会改变很多东西,所以很多人对一个条款还不是很理解,尤其是土地征收这块,那么今年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
北京延庆的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10万元;天津市的价格只有每亩2.9万元;
山西太原小店区的标准为181636元/亩;河北石家庄的为67038/亩;
辽宁沈河的土地补偿标准高达45万/亩;安徽马鞍山却只有55600元/亩;
除此之外,有些地区还有分类,比如说湖南长沙就是分三个区片的:一类区片65000元/亩;二类区片59000元/亩;三类区片53000元/亩,但是福建厦门的一类区片为15.5万元/亩;二类区片为12.5万元/亩;三类区片10.7万元/亩。
看到以上这些数据,可能不少人很诧异,为什么同样是土地征收,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呢?这个就是根据每个城市的土地价格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所以具体是怎么补偿的,还得看自己所在地区的政策,不能一概而论。
这里也提醒各位,以后看到一些政策补偿或补贴标准不要直接放到自己所以地方,觉得不是这么价格,其实国家政策放上的只是区间,不是标准。
另外,我们的土地被征收时,需要慎重一些,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
①房屋证件、面积是否齐全
大家的土地被征收往往都是被动的。日夏养花网大多数人都缺乏经验,所以在自己土地被征收时,要记得收集并保存好被征收房屋的各类权属证明书和文件,出现缺失的尽快补办,然后进行征地补偿登记。
②土地征收有公示、批文
政府征地需要通过国务院的批准,而且会给征收区域限定面积,所以在没有看到相关文件之前,不要盲目的听信他人。另外征地项目的公示非常重要,不管是前期需要征地的项目以及征地补偿费都是需要公示的,特殊保密情况除外。
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问题
当国家进行土地征收时难免会涉及到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而集体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此时补偿费也是直接发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留下俩作为预留补偿款发展以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也可以按人头分配,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全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再次我们不难看出,土地的补偿款基数是近三年平均年产值,假如今年征收,那么基数是去年、前年、大前年,三年之内收入平均值。
2、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每个省自行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我们可以到本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查询,或者搜“XX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在此处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即使您查到的补偿标准,但是需要了解是哪年做出的,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款规定,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超过3年的补偿标准不适格。
我们以河南省为例,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中指出,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以商丘市梁园区为例,除中州街道办事处(示范区)征地补偿安置费6万元,其他地方的征地补偿安置费是7.2万元。
首先,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依据的还是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一、农村征地多少钱一亩
1、 征收耕地补偿费用
征收耕地中的旱田每亩的补偿为5.3万元、水田征地补偿9万元一亩、菜田征收补偿15万元一亩。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
征收基本农田中的旱田每亩的补偿为5.8万元、水田征地补偿9.9万元一亩、菜田征收补偿15.6万元一亩。
3、征收林地补偿
农村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征收补偿为13.8万元一亩。
4、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补偿
农村道路、住宅等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大概在13.6万元一亩。
5、征收农村未利用地补偿
农村一些荒地、荒山、空闲地等未利用地征收补偿平均在2.1万元一亩。
二、农村征地补贴费用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该征收土地的年产值来制定的,一般是征收这三年内年产平均值的6-10倍,如果说其年产值为2500元一亩的话,其征收补偿就差不多在1.5-2.5万元一亩。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在安置人口数、土地年产值的基础上得到的,其征收倍数为4-6。如果说一个四口的家庭,被征收了2亩地,其土地年产值为2500元一亩的话,那安置补助费就是4*2*2500*4或者6,差不多要补偿8-12万元。
3、青苗补助费
每个省规定的青苗补助费都是不一样的,一般在1000元一亩左右。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征地多少钱一亩的介绍,农村征地补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具体费用根据用地分类来定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一亩地到底能补贴多少钱
每个地区有细微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征地补偿和安置
(依据:征地补偿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第十六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
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农民土地一亩地应该给多少钱?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亩地多少钱
每个地区有细微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征地补偿和安置
(依据:征地补偿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日夏养花网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
第十四条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证件。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
第十六条 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市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 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征地统一年产值综合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二十条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
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
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40%计算(未利用地按照100%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地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http://www.rixia.cc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第一项,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在农村每亩地年产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拿最高的10倍算下来,土地补偿可以得到2万元。
第二项,安置补助费,计算方法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数乘以土日夏养花网地年产值乘以征收倍数,征收倍数是4-6倍。例如,一个农民家庭被征收的地是1亩,需要安置的是四个人,土地年产值平均每亩2000元。那么安置补助费就是4乘以2000元乘以最高的6倍,算下来一共是48000元。
第三项,青苗补助费,这个各省规定都不一样,大概也都是每亩1000元左右。
这样算下来,一个农村四口的家庭,被征地一亩。这一亩地能拿到的征地补偿一共大概七万元左右。但是现实中基本上哪有这么多?有的地方征地补偿是每亩5万元,这可以说是广大农村的平均价了。
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律师只能提供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
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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