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干道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有何规定?
城市道路交叉口禁止开口段相关规范和规定是什么?出自哪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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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8.1.8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1.8.1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日夏养花网道;
8.1.8.2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8.1.8.3 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BCkmCXf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3.2.9 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
第2.1.5条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是2条道路的平直交点,还是转弯起点处?)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还有其他通则的条文说明:
4.1.6 本条各款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条件考虑的。70m距离的起量点是采用交叉口道路的交点而不是交叉口道路平曲线(拐弯)半径的切点,这是因为已定的平曲线半径本身就常常不符合标准。70m距离是由下列因素确定的:道路拐弯半径占18-21m;交叉口人行横道宽 占4-10m;人行横道边离BCkmCXf停车线宽约2m;停车、侯驶的车辆(或车队)的长度;交叉口设城市公共汽车站规定的距离(一般离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小于 50m)。
综合以上各日夏养花网因素,基地通路的出口位置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m是合理的。当然上述情况是指交叉口前车行道上行方向一侧。在车行道下行 方向的一侧则无停车、侯驶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因素的制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关规范和规定为: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出自《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日夏养花网筑设计通则JGJ 37-87》。
扩展资料:
其他相关规范如下: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公安部和建设部制定, 1989年1月1日执行)规定:
第4条 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m;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8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规定: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本条各款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条件考虑的。70m距离的起量点是采用交叉口道路的交点而不是交叉口道路平曲线(拐弯)半径的切点,这是因为已定的平曲线半径本身就常常不符合标准。
70m距离是由下列因素确定的:道路拐弯半径占18-21m;交叉口人行横道宽 占4-10m;人行横道边离停车线宽约2m;停车、侯驶的车辆(或车队)的长度;交叉口设城市公共汽车站规定的距离(一般离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小于 50m)。
综合以上各因素,基地通路的出口位置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m是合理的。当然上述情况是指交叉口前车行道上行方向一侧。在车行道下行 方向的一侧则无停车、侯驶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因素的制约。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百度百科-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停车场入口是否不能设置在距离城市主干道50米以内?是否有规定?
第4条 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m;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8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规定:
4.1.5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城市道路路名牌设置规范 有统一规定吗? 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哪可以找到?
5.2.1.1 原则上城市道路每段路的起止处各设置一座路牌,如道路总长度在80m以内的只在道路的起止点设置。
5.2.1.2 当道路长度100m以上,宽3m-20m的,中间交叉路口增设一座路牌;若道路宽50m以上(双向8车道)中间有2m以上隔离带的对角设置4座;若中间有N个路口,且与上一个路口距离大于100m以上的以此类推增加设置。
5.2.1.3 如道路较长,中间若没有交叉路口或丁字路口的城区内按约500m增设一座,城郊结合部按约1000m增设一座。
5.2.1.4 道路路经大型休闲、文化广场、公园和有地标意义的建筑需设置一座。
5.2.1.5 道路路经政府机关、大型企业、车站等需设置一座。
5.2.1.6 道路路经丁字路口的应设置一座。
5.2.2 安装位置设置基本原则
5.2.2.1 路牌安装点应设在路口路缘石弯位切点附近,或在离路口弧形切点后约3m—30m路段,离路缘石外缘垂直面约40-80cm的人行道上安装,安装点不应设在人行道弯位中段范围内,不应安装在导盲带和无障碍通道上,不应安装在斑马线的出入口,宜避免安装在绿化带内。
5.2.2.2 确定路牌安装点时应尽可能让路牌有最大的可视范围,确保其不被其它设施或障碍物如标牌、灯杆、绿化物等遮挡,不易被汽车碰撞,不阻挡车辆和行人通行;若遇3m—30m之间有交通灯、标志牌、绿化物、管线沟等无法安装的,在3m—30m之间横向移动确定位置安装,不应纵向移动,确保路牌侧面与路面车行方向是同一平行方向。
5.2.2.3 对角设置的位置在交叉路口车行方向起点3m—30m路段,另一座在对角方向后3m—30m路段。
5.2.2.4 路头路尾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的路牌,应设置在路右侧前进状况的车辆可见正面的地点(俗称阳位);丁字路口的丁字位(俗称断头位)应加设一块路牌,路牌的正面应对着相邻道路来车方向。
5.2.2.5 城市主干道(或街)在60m以的车行道,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有附道或公交车专用道的,车行道与附道间有绿化隔离带的,路牌设置在车行道与附道间的绿化隔离带的起、止点位置,中间有交叉路或出入路口的对角位置各设置一座。
5.2.2.6 路牌应安装在预埋基础笼上,若遇较小道路且3m—30m位置上都有下水道无法预埋基础笼,应用4颗12膨胀螺丝固定,并用C25的水坭混凝土将路牌法兰、加筋板密封,保证法兰、加筋板不外露并外观整齐、美观。
5.2.3 路牌牌面方位确定基本原则
5.2.3.1 道路方向为南北,东西时牌面方位位置用南 北、东 西表示。
5.2.3.2 道路方向为南北、东西呈45时牌面方位位置用 表示。
5.2.3.3 道路方向南北、东西方向在20以内的角度时,牌面方位位置用 ,超过20牌面方位位置用 表示。
5.2.3.4 U形道路和道路在延伸中有40以上转弯的,牌面方位位置用 表示。
5.2.3.5 现场方位的确定,主要使用规划部门道路路网图或标准区划图和指南针为辅助工具。
这是我司:广州市现代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规范,希望能帮到你。
主干道丁字交叉路口的 机动车出入口的设计要求
如图 红线的右侧机动车入口有什么距离要求 依据什么而定呢 谢谢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4.1.5条规定: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8.0.5.1条规定: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2.考虑后期物业管理因素,合理安排出入口的数量,以控制安保方面人力成本支出。
3.考虑小区出入口附近人、车流量,避免将出入口布置在交通拥堵的位置。同时要避免交通事故易发地段,并且有利于紧急情况下消防、医疗、公安等车辆的及时到达。
4.考虑居民出行便利,如快速抵达公交站点等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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