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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的简介

2022-07-21 12:59:32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34

吉林省教育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www.rixia.cc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省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省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意见;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实施办法;承担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高等学校的安全监督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教师和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五)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
指导高校党的建设。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正、副职;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在吉林省的直属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全省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负责高校干部培训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参与拟订全省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管理各项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处
指导基础教育工作。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德育教育、幼儿教育、校外教育、安全管理、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以及工读教育等项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工作。
(八)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承担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
(九)高等教育处
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拟订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文件。指导各级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十)民族教育处
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族的“双语”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语日夏养花网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订地方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督导指标体系,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省政府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十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工委宣传部)
承担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师资培训及学科建设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省高校的理论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工作;负责高校统战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新闻电视的指导协调工作。
(十四)高校学生处
承担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省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十五)学校安全处(高校工委群工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工作和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指导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指导高校群团工作;指导高等学校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六)科研产业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及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211工程”、“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承办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大中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九)省高校纪工委
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检查、处理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重大案件;指导高等学校党组织开展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高校纪委工作;承担高校纪检干部培训工作;协助省高校工委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向省纪委和省高校工委反映情况,报告工作。
(二十)老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高等学校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电话:0431-88905300

邮编: 130051

吉林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的教育行政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设置19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高校干部处(高校工委组织部)、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校学生处、科研产业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外事处、老干部处等,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扩展资料

吉林省教育厅的来历:

吉林省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组建于1945年末。1945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永吉县岔路河召开了吉林省人民代表会议,宣布成立吉林省政府;

省政府下设教育厅,其内设机构包括秘书科、中等教育科、国民教育科、民族教育科和社会教育科等,负责组织管理和开展全省解放区的教育工作。省教育厅成立后,制定了教育方针、学制和课程标准等重大政策,开办各种干部教育学校和短训班,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官网-首页

联系电话:0431-82752924,0431-88905399

监督电话:0431-88904023,0431-88905320

传真号码:0431-82760537

邮政编码:130051

电子邮箱地址:jlsjytzwgk@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吉林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属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意见,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协调和实施。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领导;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其在吉林省的直属高等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    

10、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指导协调高校的统战、群团工作。    http://www.rixia.cc;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    

12、主管全省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意见。    

13、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www.rixia.cc拟订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4、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5、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负责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7、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18、负责协调我省有关部门开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1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吉林省教育厅的电话是0431-82723367、0431-88905305,这是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他们主要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等工作。

吉林省教育厅其他部门联系电话:

1、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的联系电话是0431-82721637。

2、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的联系电话是0431-82721637。

3、吉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联系电话是0431-827日夏养花网22983、0431-88905319。

4、吉林省教育厅财务处的联系电话是0431-88905598。

5、吉林省教育厅统战工作处(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的联系电话是0431-88906444。

6、吉林省教育厅高校干部处(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的联系电话是0431-88904032。

7、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的联系电话是0431-88905307。

8、发展规划处(网信办)的联系电话是0431-88905504。

扩展资料

如果是有关于法规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吉林省教育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是0431-82713294。法规处主要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事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全省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省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参考资料: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吉林省教育厅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吉林省教育厅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485号

电话:0431-82726859

公交:6路 ,66路 ,306路 在新发广场下车


吉林省教育局在哪?

我听说在省实验中学附近rn但是具体在哪不太清楚啊~>rn谁知道告诉一下rn谢谢
那个不叫吉林省教育局,叫吉林省教育厅
地址是: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在人民大街与新发路交汇处的省政府2号楼内
火车站前坐6路、306路在新发广场下车就是。

吉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

我是吉林省临江市一中的学生、针对我校五一不给高三放假的情况,想向上级反映一下、就是放一天也行啊、可是学校一天都不给放!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04023,0431-88905320

传真号码:0431-82760537

邮政编码:130051

电子邮箱地址:jlsjytzwgk@163.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吉林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省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市、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级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省属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意见,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协调和实施。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统筹管理各项教育贷款及其他教育援助。    

8、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省属本科院校副职和专科(高职)院校领导;代省委协助国家有关部委管理其在吉林省的直属高等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统一管理省、部属高校党组织关系及与省教育厅有业务指导关系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党组织关系。    

10、负责检查、监督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指导协调高校的统战、群团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部门主要职责

丰满区旺起十九中从8月16号开学到现在天天让交钱都没地方说理去!一个多月时间交2000多了!
82728932教育厅纪检
高三一直补课还收费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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