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A是某居民楼501室的住户,A有一花盆放在阳台的边缘。某日,不知是何原因,花盆突然跌落,恰巧砸
某日中午,赵某与其儿子(18岁)正在以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正砸在赵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http://www.rixia.cc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条款确立了举证责任是客观责任的性质,举证责任的分配是对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对8种特殊侵权行为诉讼中日夏养花网的举证责任分配作出规定。本题涉及的是其中第4种情形,即“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题考查的是赵某的损害是不是由李某的花盆坠落导致的,对于该因果关系事实就要由原告赵某来证明了,只是对于花盆坠落是否存在过错才由李某来举证。
1.是民事诉讼。
2.赵有提供他因花盆造成伤害的证据。
3.李有提供造成赵的伤害的花盆不是李家的
2.赵有提供他因花盆造成伤害的证据。
3.李有提供造成赵的伤害的花盆不是李家的
这是侵权责任法中的高楼坠物致人损伤 属于建筑物致人损害之诉 应该以过错推定归责 由住在该楼里面的人负举证责任
花盆 做下鉴定,
杨日夏养花网某家阳台上的花盆被风刮到楼下,砸伤了路过的行人张某。杨某当时不在家,对此杨某是否负法律责任(
杨某家阳台上的花盆被风刮到楼下,砸伤了路过的行人张某。杨某当时rMuVjv不在家,对此杨某是否负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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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宋某家住四楼,某日突刮大风,刮倒他家阳台上的花盆,正好砸在行人华某的头上,其前额被砸出血。宋某当时
宋某家住四楼,某日突刮大风,刮倒他家阳台上的花盆,正好砸在行人华某的头上,其前额被砸出血。宋某当时不在家。对宋某是否应负法律责任有下列几种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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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用负责,因为天刮风非人力所为 B.要负责,因为宋某故意把花盆放在阳台上,他有作案动机 C.不用负责,因为宋某不在家 D.要负责,因为侵犯了华某的生命健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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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法律】A是某居民楼501室的住户,A有一花盆放在阳台的边缘。某日,不知是何原因,花盆突然跌落,恰巧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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