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化学品注意事项?
(1)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特别是接触到腐蚀性化学品时,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如进行烧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
(3)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衣服或带铁钉的鞋,因为化纤衣服会产生静电,鞋钉撞击地面会产生火花。
(4)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非常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经常用陶瓷容器盛装,搬运时若捆扎不牢固,极易发生意外。
(5)对于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引发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气残液,则遇到火星会发生爆炸。
(6)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具,防止作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受http://www.rixia.cc到伤害。
4.化学危险品烧伤和中毒的现场急救
化学危险品事故急救现场,一方面要防止受伤者烧伤和中毒程度的加深,另一方面又要使受伤者维持呼吸。这是两条最为重要的现场救治原则。
(1)对化学性皮肤烧伤
对化学性皮肤烧伤者,应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裤、鞋袜等,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20~30分钟(如遇强烈的化学危险品,冲洗的时间要更长),以稀释有毒物质,防止继续损伤和通过伤口吸收。新鲜创面上不要随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紫药水,不要用脏布包裹。黄磷烧伤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浸泡或用多层干净的湿布覆盖创面。
(2)对化学性眼烧伤
对化学性眼烧伤者,应在现场迅速用流动的清水进行冲洗,冲洗时将眼皮掰开,把裹在眼皮内的化学品彻底冲洗干净。现场若无冲洗设备,可将头埋入盛满清水的清洁盆中,翻开眼皮,让眼球来回转动进行清洗。若电石、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应当先用蘸有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清水冲洗。
(3)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
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若为沾染皮肤中毒,应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面部受污染时,要首先注意冲洗眼睛;若为吸入中毒,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方向移至空气新鲜处,同时解开中毒者的衣领,放松裤带,使其保持呼吸道畅通,并要注意保暖,防止受凉;若为口服中毒,中毒物为非腐蚀性物质时,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将毒物吐出。
误服强碱、强酸等腐蚀性强的物品时,催吐反而会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这时可服用牛奶、蛋清、豆浆、淀粉糊等。此时不能洗胃,也不能服碳酸氢钠,以防胃胀气引起胃穿孔。现场如发现中毒者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使其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如进行烧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
(3)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衣服或带铁钉的鞋,因为化纤衣服会产生静电,鞋钉撞击地面会产生火花。
(4)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非常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经常用陶瓷容器盛装,搬运时若捆扎不牢固,极易发生意外。
(5)对于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引发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气残液,则遇到火星会发生爆炸。
(6)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具,防止作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受http://www.rixia.cc到伤害。
4.化学危险品烧伤和中毒的现场急救
化学危险品事故急救现场,一方面要防止受伤者烧伤和中毒程度的加深,另一方面又要使受伤者维持呼吸。这是两条最为重要的现场救治原则。
(1)对化学性皮肤烧伤
对化学性皮肤烧伤者,应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裤、鞋袜等,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20~30分钟(如遇强烈的化学危险品,冲洗的时间要更长),以稀释有毒物质,防止继续损伤和通过伤口吸收。新鲜创面上不要随意涂抹油膏或红药水、紫药水,不要用脏布包裹。黄磷烧伤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浸泡或用多层干净的湿布覆盖创面。
(2)对化学性眼烧伤
对化学性眼烧伤者,应在现场迅速用流动的清水进行冲洗,冲洗时将眼皮掰开,把裹在眼皮内的化学品彻底冲洗干净。现场若无冲洗设备,可将头埋入盛满清水的清洁盆中,翻开眼皮,让眼球来回转动进行清洗。若电石、生石灰颗粒溅入眼内,应当先用蘸有石蜡油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清水冲洗。
(3)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
化学危险品急性中毒,若为沾染皮肤中毒,应迅速脱去受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面部受污染时,要首先注意冲洗眼睛;若为吸入中毒,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方向移至空气新鲜处,同时解开中毒者的衣领,放松裤带,使其保持呼吸道畅通,并要注意保暖,防止受凉;若为口服中毒,中毒物为非腐蚀性物质时,可用催吐方法使其将毒物吐出。
误服强碱、强酸等腐蚀性强的物品时,催吐反而会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这时可服用牛奶、蛋清、豆浆、淀粉糊等。此时不能洗胃,也不能服碳酸氢钠,以防胃胀气引起胃穿孔。现场如发现中毒者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使其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化学品的注意事项必须要分开来写,一般不可能会有笼统的,
正常的话每个化学品都有一份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里面会有所有的注意事项,你只要编一份这个就可以。
如果不想分开来编日夏养花网,编大范围的话,就说按照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来操作就可以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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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学品有哪些的注意事项
第一,取用日夏养花网药品时要做到三不原则: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直接去闻药品的气味,应用手在瓶口轻轻煽动,仅使少量气味进入鼻孔。不得品尝药品。
第二,注意节约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少量。液体取用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第三,实验完毕后,剩余药品要做到三不一要,即不放回原瓶,不随意丢弃,不拿出实验室。一要,要放入指定容器内。
第四,固体药品的取用。块状用镊子,粉末用药匙(或纸槽)。取固体应做到“一横二送三慢竖”以免打破试管底。用粉末时应做到“一斜二送三直立”
第五,液体药品的取用。1,应把瓶塞拿下,倒放在实验台上防止污染溶液。2,倾倒时标签应向着手心,以免腐蚀标签。3,瓶口紧挨试管口。取少量时,应用胶头滴管滴加,滴加时要保持垂直悬空滴加,不能伸入瓶内或试管内,防止污染试剂。取一定量时,常用量筒量出体积,量筒必须放平,读数时,事先要与量筒内凹液面最低处保持水平。
第二,注意节约药品。如果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取少量。液体取用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第三,实验完毕后,剩余药品要做到三不一要,即不放回原瓶,不随意丢弃,不拿出实验室。一要,要放入指定容器内。
第四,固体药品的取用。块状用镊子,粉末用药匙(或纸槽)。取固体应做到“一横二送三慢竖”以免打破试管底。用粉末时应做到“一斜二送三直立”
第五,液体药品的取用。1,应把瓶塞拿下,倒放在实验台上防止污染溶液。2,倾倒时标签应向着手心,以免腐蚀标签。3,瓶口紧挨试管口。取少量时,应用胶头滴管滴加,滴加时要保持垂直悬空滴加,不能伸入瓶内或试管内,防止污染试剂。取一定量时,常用量筒量出体积,量筒必须放平,读数时,事先要与量筒内凹液面最低处保持水平。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什么?
使用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该注意:避免明火加热;加热时使用水浴或油浴;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不可猛烈撞击。
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账登记。
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注意事项:
1、储存、运输乙炔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或水喷淋等措施降温。
2、库房内乙炔气瓶应直立储存;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储存的乙炔气瓶应无泄漏,安全状况完好。
3、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4、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
1.储存剧毒化学品应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禁止非岗位人员和本岗位无关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配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场所应当配备报警和通信装置。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潮、怕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潮、防晒设施。
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罐区等场所,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要经常检查,更换或检验消防用品或器材,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或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准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合装运。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标签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标签模糊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3.1.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
3.3.禁止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搬运、直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各部门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必须配置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2.1.安全技术措施
2.1.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1.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2.个人防护措施
2.2.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2.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2.2.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应急设施或解毒药品。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级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测。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标识,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1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对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1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与销毁
1.报废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
2.负责报废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3.危险化学品在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等相应处理方法。
4.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的检修
1.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进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类检修,由部门主管确认,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作业。所有运转设备确认检修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由点检、操作、维修三方”确认。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注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设备、容器、管道、阀门,严禁带压拆装。
4.高处作业时,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所携带工器具应固定牢固,不准乱扔物品。
5日夏养花网.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内检修作业(如槽罐、塔、地下贮池、炉膛、地沟等),必须办理重大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备好灭火器。
6.作业前要使用现有的仪器、设施、设备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含量、浓度,安全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复查一次,如发现异常,危及安全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并上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待处理后方可再次进入作业。
7.检修完毕,结合点检,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http://www.rixia.cc
1.储存剧毒化学品应当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禁止非岗位人员和本岗位无关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配置相关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作业场所应当配备报警和通信装置。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潮、怕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潮、防晒设施。
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和罐区等场所,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要经常检查,更换或检验消防用品或器材,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不得损毁包装或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准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合装运。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标签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标签模糊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3.1.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
3.3.禁止人员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搬运、直接接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各部门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必须配置所接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从业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事故应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2.1.安全技术措施
2.1.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作业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1.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2.个人防护措施
2.2.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2.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2.2.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应急设施或解毒药品。
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分级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测。
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5.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作业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7.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9.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标识,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11.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对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12.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与销毁
1.报废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安全环保部的同意。
2.负责报废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3.危险化学品在报废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等相应处理方法。
4.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6.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的检修
1.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进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类检修,由部门主管确认,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作业。所有运转设备确认检修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挂上禁止启动牌或安全锁卡,由点检、操作、维修三方”确认。
2.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验收注册。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部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设备、容器、管道、阀门,严禁带压拆装。
4.高处作业时,人员应佩带安全带,所携带工器具应固定牢固,不准乱扔物品。
5日夏养花网.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内检修作业(如槽罐、塔、地下贮池、炉膛、地沟等),必须办理重大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备好灭火器。
6.作业前要使用现有的仪器、设施、设备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或气体含量、浓度,安全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作业过程中,至少每2小时复查一次,如发现异常,危及安全作业,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并上报部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待处理后方可再次进入作业。
7.检修完毕,结合点检,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实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http://www.rixia.cc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
药品安装管理时一定要按照操作分类进行类别名称以及类别使用功能性的管理,并且要根据化学药性以及具体的化学品腐蚀性来进行分区管理。
发行品的安全管理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你可以自己上网查查。
化学品存放的注意事项包括叉车
使用和储存化学品注意事项
1、 在使用化学品的时候要注意轻拿轻放,不要出现手没拿稳掉在地上弹起来沾到眼睛;
2、 在将液体化学品从一个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内时,不要使用铁制
3、 在搅拌易燃液体化学品时,要使用木质搅拌工具,防止因为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火灾;
4、 使用和储存易燃液体化学品容器时,要轻拿轻放,不要出现在地面摩察导致产生静电火
5、 必须使用二次容器,防止泄漏;
6、 化学品存放位置必须有三样东西,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二次容器、化学品安全标签;
7、 使用化学品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手套、口罩;不要直接用手接触化学品;
8、 化学品泄漏时,马上用沙进行吸收,不得使用铁器进行铲洗;
9、 发生化学品沾到眼睛时,马上用清水清洗,再到医院就医;
10、在密闭空间内不得使用依然溶剂,防止化学品溶度过高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11、化学品容器使用后必须加盖,防止出现挥发;
12、所有化学品都含有一定的有害性,不要轻视化学品的危害。
1、 在使用化学品的时候要注意轻拿轻放,不要出现手没拿稳掉在地上弹起来沾到眼睛;
2、 在将液体化学品从一个容器倒入另一个容器内时,不要使用铁制
3、 在搅拌易燃液体化学品时,要使用木质搅拌工具,防止因为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火灾;
4、 使用和储存易燃液体化学品容器时,要轻拿轻放,不要出现在地面摩察导致产生静电火
5、 必须使用二次容器,防止泄漏;
6、 化学品存放位置必须有三样东西,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二次容器、化学品安全标签;
7、 使用化学品必须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手套、口罩;不要直接用手接触化学品;
8、 化学品泄漏时,马上用沙进行吸收,不得使用铁器进行铲洗;
9、 发生化学品沾到眼睛时,马上用清水清洗,再到医院就医;
10、在密闭空间内不得使用依然溶剂,防止化学品溶度过高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11、化学品容器使用后必须加盖,防止出现挥发;
12、所有化学品都含有一定的有害性,不要轻视化学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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