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工地干活摔伤了,工地包工头出了一部分钱就不管我们了,我该怎么办?
农民工建筑工地受伤,包工头不管,怎么办
二,如果属于雇佣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两者,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我老公干活摔伤了,工地老板不管怎么办?
11.14我老公在工地摔伤了很严重,老板不垫钱只说去起诉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去劳动管理局里面
先把他告了然后进行备案证明
你老公在这工地上工作
然后进行起诉比较好
在工地出了事故,老板不管怎么办
我爸爸在工地干活,脾摔坏了,切除了,11月7号出的事,15号出院,现在快一个月了,医疗费是老板付的,现在联系不到老板,这种情况下老板没说不处理,也没说处理应该怎么办?应该去找当地的什么部门?或用什么办法解决?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管可以报警和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bXROHNDsWX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扩展资料: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管可以报警和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www.rixia.cc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
“今年6月份在工地上摔伤,当时做了手术,老板给了7.1万元医药费,都花了。当时手术在胳膊里面下了钢钉,现在钢钉折了,又要手术。”11月21日,胡先生拨打沈阳晚报新闻热线96009,希望记者能为他维权。“现在公司老板称没钱再支付医疗费用了。拖欠的工资暂时也没钱给。更让人伤心的是,我准备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公司还不给出手续……”
摔伤后,老板给了7.1万元
11月21日,胡先生在妻子的陪同下来到了沈阳晚报。胡先生说,“我是5年前开始给现在的老板唐总打工的,每年能工作3个月左右,每天180元。今年6月,我在给一家开发企业安装商品房的塑钢窗时,从高处坠落下来,胳膊和肩膀都受伤了。”
胡先生向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出示了病志、住院记录,还有相关的CT片。胡先生说:“开始的时候,公司的黎总和唐总对我还是很负责的,先后向我支付了7.1万元的治疗费用。”
再手术,老板称“没钱给”
胡先生说,“现在手术后肩膀上留下的钢钉出问题了,导致胳膊抬不起来了,需要二次手术,费用是2.1万元。”胡先生告诉记者,“我就再次找到唐总,这次他说公司财务紧张,没钱给了。”
胡先生说:“从今年4月开始到出事前,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开工资。我妻子也在他的企业打工,我们两个人加一起的工资有2万元。我就向唐总要工资,他说公司确实没钱,不仅欠我们钱,还欠别的工人钱。”
“办工伤,就要养他一辈子”
胡先生告诉记者,“我也理解公司的困难,就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我咨询律师后发现,我在给甲方(开发企业)安装塑钢窗时出事,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有一定的责任。我想办理工伤,然后起诉甲方,获得赔偿。”
胡先生来到皇姑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对方表示,“必须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后才可以申请办理。”
但让胡先生费解的是,唐总不同意为其出具手续。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唐总。“我是出于朋友的感情资助他的。他给我干活是一天一结算工资,不能算我企业的员工。现在又要做手术,这是医疗事故,是医院的责任,与我没关系。我现在缺钱,欠很多人工资,但是,我已经给了他们夫妻基本的生活费用。我也不能给他办工伤,办了工伤意味着要养活他一辈子,而且他的情况也构不成工伤。”
雇主应承担责任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胡先生与唐总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在雇佣期间出现了事故导致胡先生受到人身伤害,唐总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唐总不想赔偿,不给出工伤申请手续,胡先生还可以依据雇主责任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胡先生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依据伤残等级进行赔偿。通常情况下,通过伤残等级获得的人身伤害赔偿的金额要比工伤获得的赔偿多。”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工人摔伤老板给7万撒手不管 申请工伤公司不出手续
在工地出了事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属于劳动纠纷,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依据《工伤保险条列》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列》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http://www.rixia.cc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bXROHNDsWX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农民工给包工头干活摔伤了,【他两也是朋友】找包工头赔钱,他说没有就不管不顾,怎么办?
农民工给包工头干活摔伤了,【他两也是朋友】找包工头赔钱,他说没有就不管不顾,怎么办?房老板的房子搭架烧焊,包工头他下边的一个农民工干活时从架上从上摔下来,左腿骨折,屁股脊椎不能动,手臂摔裂,包工头说没钱,说他自己摔伤的不管,房老板交了5000医药费,还需要几万,包工头不给钱怎么办?由于包工头是没有承包资质的个人,所以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往往是血本无归,根本支付不了农民工的巨额工伤赔偿款。这种情况下,受伤农民工可向有资质的发包单位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好,我老公和小包工头干活在工地受伤左脚拇指断了,包工头支付了医药费,出院了就赔偿拖延时间,该咋办
没啥证据,能起诉么?起诉能赢么?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