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流行的“典藏妻”是什么?
典藏妻是清代的产物,在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在封建社会里,丈夫往往将妻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如果妻子红杏出墙,是丈夫的奇耻大辱。然而偏偏有些丈夫把妻子让给别的男人,主动找“绿帽子”戴,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南北朝时期,中国就出现了“质妻和雇妻”现象。所谓的“质妻”,即把自己妻子转让给他人为妻,换取一笔钱,到约定的时间,要回妻子,送回原款。所谓“雇妻”,即雇主支付雇金给女子的丈夫,在约定的期限之内,让该女子作为自己的临时妻子,到期将女子送还其丈夫,雇金不收回。这两种形式可视作典妻的萌芽。及至宋朝,商品经济发展,典雇妻子的现象更为普遍。
旧时典妻风的盛行由多种经济原因所致,“贫贱夫妻百事哀”:如丈夫有病无力维持家庭,或负债累累度日艰难;也有因赌博而穷困潦倒者,丈夫无奈而租典妻子。此类一般由丈夫做主,而妻子则被迫同意;也有丈夫长期外出不归,妻子生活无着而自典者。
受典者往往由于其妻子不育无出,征得妻子同意而去借妻生子。但无论是典妻还是借妻,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体现了丈夫对妻子的绝对占有,女性对男人的人身依附,女子一旦出嫁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完全听从丈夫的处置,像商品一样被买来卖占,没有抗拒的能力。
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子的时间期限,典租妻子的租价及备注事宜。典租期一般租为一至二年,典为三至五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对承典的人说来,对所典的妇女也是要提出条件的,比如必须具备生育能力,出典期间不得与原来丈夫同居,苛刻者还要求其在出典期不得回家照看自己的孩子等,并将这些要求写到契约中去。而出典者在有的地方跟新夫住,吃穿均由新夫负责,有的地方则住在自己家中接待新夫,而让原夫回避。这种契约对妇女来说无疑等于卖身契,契约一旦成立,被出典的妻子就得供人玩弄,为人生育,还得与自己所生之子女骨肉分离。
另外,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国很多民族,长期以来一直流行着“转房婚”现象,除了大家知道的西汉纲君公主、解忧公主和昭君出塞的故事,类似故事还有很多;比如晚唐的咸安公主,在回纥生活了21年,她先后按回纥的收继婚制嫁给长寿天亲、忠贞、奉诚及怀信可汗,创造了历嫁祖孙三代、两姓、四位可汗的和亲记录。
转房婚现象到宋朝在统治阶级内部就大量减少了。这种寡妇嫁给小叔子的现象;违背儒家的三纲五常原则,从血缘关系上来讲至少是一种乱伦,汉族的上层知识分子认为这是一种陋习。长兄如父,长嫂如母。比较典型的如包公,把自己的侄儿铡了以后,管自己的嫂子叫“嫂娘”,在中下层人中,这种现象依然故我,嫂子就得嫁给小叔子。弟妹就得嫁给大伯子,宗族观念认为这是很正常的。
清末流行的“典藏妻”是什么呢?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很多匪夷所思的行为,“典妻”就是封建社会中的糟粕。顾名思义,典即“典当”之意,或卖或押,但与物品典当不同,收妻方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典妻方则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收益。虽然封建社会中男权为贵,但妻子毕竟是一个家庭单位的女主,不到万般无奈,又怎么能随意押出?所以此现象暴露了封建社会的财富分配严重失调,即使是盛世,穷人间的典妻调配只不过是为满足典当双方的需求,即典妻方赚取利益,收妻方解决传宗接代的问题。
典妻形成因素
“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汉书·贾捐之传》
典妻并非是清朝专属,在封建社会里,它是对婚配制度的一个补充,在今天看来,将妻子典当完全属于“贩卖人口”,但在封建社会,一纸婚约就www.rixia.cc将女子沦为丈夫的私产,怎么处置就在于丈夫的家庭决策。正所谓封建枷锁的“三从四德”,其中“三从”是指“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强调的就是男权主义。而“四德”之首便是妇徳,是对女子贞洁的道德约束,因此典妻是与该道德标准相违背的,历朝历代的法律没有支持典妻行为的。但也都没有过多的干预这种行为,原因很简单,典妻行为有伤风化的同时却能够带来人口的增加。
“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予。”——《礼记·内则篇》
典妻往往是由男方家庭的主动行为,古代婚姻中,男子娶妻的成本并不像今天,普通家庭虽然需要通过“三媒六聘”才能讨一个老婆。但女方会以嫁妆的形式来抬高女儿在男方家中的地位,而且在古代,女方的嫁妆往往是男方彩礼的十倍甚至数十倍。举个例子,男方订婚时要给予彩礼,假设价值100两银子,则女方出嫁时在彩礼的基础上增加至1000两以上,这些增加的东西,会跟着男方先下定的彩礼一同送至男方家,而且这些都属于男子私产,女子再无所有权,继承权也只有女子所生儿子所有,与其娘家也没任何关系,如《宋刑统·户婚》规定的“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并不得追理”。
这可以说明两个问题,古代男子娶妻是能达成收益的,但并非上述举例那样丰厚,普通家庭的彩礼嫁妆是很微薄的,只是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算赚了一笔。另外,女子对财产没有支配权,而且女子被视为男子的私产,这是典妻行为产生的两大内在因素,通过典妻赚钱是娶妻赚钱的延伸,二者皆有获利的性质。
“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即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唐律》
前文也提到了彩礼,一般家庭有能力拿出彩礼做一回“投资”已算不错了,若妻子不育,该当如何?那么可以按照“七出”的休妻规则休妻再娶,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纳妾。但这些都有一定限制,比如《大明律》规定的“凡男子年四十而无后嗣者,得纳妾”。由唐、明法律可以看出古代对女子的保护,年龄约束是在中年,且不说古代人的寿命长短,男子到了40多岁纳妾,50多岁休妻,还有多少机会生育子嗣呢?而且娶妻是要有彩礼投资的,纳妾也非影视剧中那么简单,古代纳妾也是有正规文书聘娶的,成本是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所以这就激发了另一种模式——“借腹生子”。
清末流行的“典藏妻”是什么意思?怎么流传来的?
“典藏妻”是一种将自己的老婆租给别人繁育子嗣的一种行为。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自己的老婆租给别人,让自己的老婆给别人生孩子。这种租赁的方式是有期限的,一旦期限到了的话,那么妻子就可以回到本来的家庭继续生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则是因为清末时期出现了很多穷苦的农村汉子,这些汉子都没有银钱娶妻,于是便产生了这种“典藏妻”的方式。
根据《清稗类钞·风俗类》的记载,“典藏妻”最早出现在雍正和乾隆年间之前,不过,嘉庆朝到清末时期都曾大肆风行。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对于女子来说,就是一个生育工具。男子将自己的妻子租给别的陌生男子,虽说主要的目的是繁育子嗣,但是一旦到了别人家的话,那么最基本的家务活还是要干的。
而且在“典妻”的协议中,都会有明确的出租时间以及繁育子嗣的数量,一旦时间到了的话,那么妻子便要回到原来的家庭继续生活。而且在出租的时间里,女子繁育的子嗣一般都是按照人头来算账的,也就是按照子嗣数量付费。
虽说“典妻”的行为有悖人伦,但是在清末时期,因为当时的社会处于一种动荡不安的状态,所以农村的很多穷苦老百姓都娶不起老婆,因此在这种封建礼教的影响下,便出现了“典妻”。
当时的朝廷发现了“典妻”的事情后,也是没有管理的,在这种任其发展的情况下,百姓也越来越猖狂,甚至最后还多了“售后服务”。而这种出租的行为,对当时的女性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同时也是女性的悲哀。
女性在“典妻”的过程中,作为一件商品被人肆意买卖,这不仅仅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女性的压迫和践踏。
清朝的“典妻”是什么意思?穷人没钱娶老婆怎么传宗接代?
清朝时期的“典妻”其实就是“租妻”,有老婆的人将老婆租给那些没有老婆的人生孩子,没有老婆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其他物品,而老婆在生完孩子之后便回归原有的家庭。不过“典妻”并不仅仅是指已婚人员的租赁,那些寡妇或者因为某些原因而未曾婚嫁的女子,在生活所迫之下也会选择将自己租借出去,给其他人生孩子。这种“典妻”的方式也是清朝末期穷苦人家主要的传宗接代方式。
在清朝末期,清政府的腐败使得朝廷在各方面的管理上都十分的困难。清政府在面临外敌的时候大多是采用求和的方式,以国家的财富换取清政府的和平。然而清政府末期,朝廷国库基本没有什么盈余,所以就要加大民间的赋税。这种赋税的加重,使得民间的生活过的愈加艰苦。
很多老百姓不要说结婚生孩子,就连吃饭都是问题。在这种生存压力之下,就使得民间出现很多单身汉结不起婚,结了婚也养活不起家庭。这种困难已经不仅仅是生活的困难了,而是属于一种生存的困难,和种族延续的困难。
在这种困难之下就出现了所谓的“典妻”,穷苦人家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不得不将自己的老婆租借出去换取日夏养花网一定的生活物品,以求能够生存下去。而更穷的人娶不起老婆,就只能省吃俭用靠着长时间的积累一定的财产来换取血脉的延续。
虽然这种“典妻”的方式十分的不人道,在人伦道德上是十分败坏的,但是当面临生存危难的时刻,再谈道德都是属于扯淡。所以当时的清政府虽然也曾经尝试制止这种情况,但是也都无济于事,最终清政府也只能放任不管。不过综日夏养花网合而言这些都是属于清政府的无能,才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清朝的“典妻”意思是把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穷人没钱娶老婆就会“租”一个妻子来繁衍后代。后代的繁衍是人类社会得以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所以繁衍后代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早在之前经济发展嫉妒不平衡的清朝,对于一些穷苦的人家来说,根本就没有钱去娶一个老婆,也就没有办法繁衍后代。在这种普遍的现象之下,清朝就衍生了一种“典妻”制度。
清朝的“典妻”制度指的是把妻子当做物品一样典当出去,换取自己需要的东西,比如粮食等等。在清朝,因为战争失败所要支付的巨额赔款,老百姓们苦不堪言,过着非常贫穷困苦的生活,至于娶妻生子这种大事对于当时的老百姓来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正是因为当时女性地位的低下,所以才会有“典妻”制度的出现,很多的女性在当时都被当做一件物品,被自己的丈夫当出去,以换取一定的生活必需www.rixia.cc品。
一些穷人没有钱娶老婆,他们就会“租”一个老婆来生孩子,孩子出世之后,两个人就没有关系了。在当时,有很多的寡妇都甘愿成为别人生孩子的工具,以此来换取钱财。在当时那个穷苦的年代,很多的道德伦理都已经败坏了。女性最注重的应该就是自己的贞洁,但是当时的女性为了生存可以给不同的男人生孩子,很多的男人也只是为了繁衍后代,女性只不过是他们借助的工具。
综上所述,在清朝的“典妻”制度是把妻子比作物品典当出去,来换取粮食或者是钱财。在清朝的一些穷人娶不起老婆,他们就会租一个女人来生孩子。随着这种现象的出现,很多的男人和女人在生孩子之前都会选择签订合同,孩子出生之后,两个人就没有半点关系了。这种现象是当时清政府软弱无能的表现,也是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选择的生路。
清朝穷人娶不到妻子,会用典妻的方法传宗接代?典妻具体是什么?
清朝时期的典妻到底是怎样实行的?典妻这种方法的确是在清代存在的,典妻指的就是有人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去,就像是到典当行典当东西一样,把自己的老婆当物品一样典当日夏养花网给别人。我们现在人看来,这样的事情简直就是让人难以置信。
毕竟在清代的时候,有很多穷人家没钱娶不起媳妇,而一些有媳妇的人则是因为家里揭不开锅了就把自己的媳妇暂时卖给这些光棍,给这些光棍们生孩子,延续香火,而且典妻最后已经形成了一种行当,开始有了详细的规矩。
其实娶典当妻子与娶一个媳妇没什么区别,也是需要有媒人介绍,当然现在看来这个媒人更像是拉皮条的,然后双方进行口头商议,签订协议,然后也是下聘礼迎娶之类的一系列的事情,其实这个典妻也不是清朝出现的,在汉朝就已经有了这个事情,不过到了清朝发展到了顶峰而已,典妻的协议规定了典当的时间、价格、还有典妻的具体时间。典妻的时间一般都是在三年半左右,至于典妻的价格自然是根据女子的年龄大小以及容貌和生养之类的情况来决定。
典妻之所以在清朝末年开始重新变得流行起来是因为国家内忧外患导致的,从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国家经济一落千丈,老百姓的生活苦不堪言,国家财政也是出现了很大亏空。而且连年的被入侵战争和战争赔款,使得百姓生活十分贫苦,别说娶媳妇了,很多人就连起码的温饱就解决不了。所以在清朝那个时期,就有很多的男人娶不到媳妇,典妻就在那时候盛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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