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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是怎么确立的,城管队违建的处理依据什么。我封的阳台怎么才能不被拆。

2022-06-15 03:59:05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74

封阳台城管说违建怎样能不拆除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大家都知道,违建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建章建筑要被拆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封阳台城管可以强拆吗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违法建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所以城管是可以强拆的。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

大家都知道,违建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建章建筑要被拆除的;但也有部分朋友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很多人都这样建了,没关系的,甚至还有人觉得,建章建筑存在的时间久了就不会被拆除,其实,违建不管存在多久,如果被举报或当地开始严查此事,都是会被拆掉的。适用法律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一、违章建筑拆除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要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发生案件较多的集中在城乡建设规划领域的违法建设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非法占地行为的强制执行。

(一)由国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类主要是针对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性质而进行建设的建筑,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日夏养花网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无效后,既不提出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由县级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等行政决定的主体,而对于直接实施强制拆除活动的主体,须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法律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后,只有在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强制。

(三)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或自行拆除,预期不履行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HFcaMdL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行政处罚权力告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5)制定拆除方案。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制作违章建筑拆除方案,报区政府同意。

(6)执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拆违决定书,根据情况,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或者报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我去年就碰到阳台违建的闹心事。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前些年买的二手房,去年的时候十一过后的一天突然来了几个城管,下发了阳台违建通知单,要求在十个工作日自行拆除,否则就会由城管部门强拆,有异议请去找某队长说明情况。当时我就懵了,这个阳台怎么就成违建了,当时房东也没有说明啊,不过当时事情紧迫日夏养花网,原房东老太太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怎么办,还是先去城管办事处了解情况吧。

于是第二天赶紧打电话联系城管的某队长,约定几点过去。于是我就说明了我所了解的情况,这个房子是我买的二手房,原房东的电话我还有,我买来以后什么也没有动,就搬进来住了。这个房子建成已经将近二十年了,我也看不出有改造的痕迹。我说的一切表明:我对这不知情,也不存在违建。这位队长耐心很好,等我说完以后慢悠悠的就开始给我普法:有人举报你阳台违建,我们也去实地取证了,如果你房产证上有这部分阳台的位置,那就没关系,是合法的。如果没有,那就是违建。至于你说阳台不是你建的,有多年的历史。那并不是说违建存在时间长了就不违法,而是这种违法形式一直存在。只要我们发现就要处理。看来,这个阳台是必拆无疑了。

当时我有些愤怒,在愤愤不平中离开了城管办公室,这位队长还不忘加了一句:你确定自己什么时候拆,你要不拆我们拆的话那破坏性http://www.rixia.cc大了,确定完了给我打电话。走在回家路上,突然发现小区其他家也有这种现象,于是更加气愤。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解决方法来,于是先找律师朋友咨询了一下,他直接说这种情况还是自己拆了好,强拆话又可能会面临罚款。不甘心又找了一些朋友询问,结果都是说拆了吧,现在都在拆违建,不好处理。你买的二手房,只能吃个哑巴亏,现在找原房东也不会给你解决。

等了几天,城管部门又来电话催。我于是又去了一次。并且说出我的疑问,这个违建不是我建的,为什么要我拆除。城管队长说:因为现在你是使用者。“为什么那么多违建不处理,单单处理我这一个?城管说“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违建比较多,有举报就处理,先发现就先处理,早晚都要处理。总之城管队长业务熟练,对违建的解释和处理也是信手拈来。这次没什么进展,队长还是坚持让拆除时间给予明确,如果确定不了,会在十个工作日后拆除。得了,没说通城管到被城管确定了时间。于是只好请假几天整理阳台了。

从处理阳台违建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违建的相关知识和程序:违建并不会因为存在时间长而变成合法的,一旦有人举报或者被执法部门查到还是会被处罚或者拆除,即使是29年的老阳台。至于城管的处理程序,一般是先有人举报,然后城管去核实,如果没有合法的手续,就会下限期拆除通知单。如果你不在限期内拆除,就有可能被城管进行强拆,也有的城管工作人员会反复做工作,要业主自己拆除。但是如果上头有压力的话,就会干脆利落,你不拆铲车就直接来了。

按照法律文件,只要是违建的建筑,不管建成多久,一旦有人举报都需要拆除,拆除需要政府人员给予拆除的限期,限期内拆除。
只要这个建筑,随时都可以拆,不论它存在多久,都可以拆除。这些建筑可以举报当地的房管部门,然后就可以进行罚款,拆除了。

违建房怎么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拓展资料: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了有利于对本市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和《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城管劝导后市民拆除违建房——安徽日报

1、违建房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
2、关于违建房的法律法规
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利于对本市违章搭建和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改善本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规划条例》)和《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房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
  (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条 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
  (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第四条 占用道路(包括人行道),未经公安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逾期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章建筑,由公安部门处理或由公安部门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及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在晒台上搭建的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在晒台上建造的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违章建筑,由房屋管理部门查实后移送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第六条 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加层,属严重防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章建筑,属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
  (一)在道路(包括人行道)上和街坊、里弄、新村通道内建造的;
  (二)利用建筑物之间的间隙或突出建筑物之外悬空建造的;
  (三)建筑物、构筑物超过原建筑承重结构负荷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地下管线)上建造的;
  (五)其它已经妨碍或可能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
  第八条 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之外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按《公房条例》和《规则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报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区(县)房屋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处理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部分职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委托权限内以主管部门名义行使职权。
  第十条 在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中,区(县)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发生职责权限争议时,由区(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属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应限期拆除或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没收。
  第十二条 对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依法必须限期改正、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仅用罚款代替。
  第十三条 公私同幢的房屋中的违章搭建,参照《公房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对正在施工的违章建筑,有关主管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工;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可予以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筑,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一)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筑的事实;
  (二)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书。其中对成片违章建筑,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第十六条 证明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证据:
  (一)举报或要求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信件或陈述笔录;
  (二)对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查勘笔录、照片或录像等;
  (三)询问相邻人及其他人的调查笔录;
  (四)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的陈述笔录;
  (五)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他证据。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及其他人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七项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查处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对强制拆除违章搭建、违章建筑所支出的人工费、垃圾清运费等,主管部门应作出由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人承担费用的行政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起诉,又不履行决定的,作出决定的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单位承揽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其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http://www.rixia.cc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负责整治违章搭建、违章建筑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就是说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正规合法手续,审核通过就解决了问题,或者拆除违建房。

违建房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严格来讲主要是指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私自建设的房屋建筑设施。


拓展资料:

1.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您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强制法》中的第36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也就是说,相关部门在强拆之前,必须要依法履行催告义务,在催告之后,如果当事人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话,相关部门才可以拆除,否则就是违法的。
向建设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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