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单位的包工头干活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单位不做怎么办,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www.rixia.cc是在工地给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没有签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工地受伤,没签劳动合同。在小包工头手下干活。算不算工伤
1.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既有事实劳动关系,为事实合同,工地所属单位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本就违法,劳动局可因此事予以处罚)。你目前面临的问题是证据收集困难,建议你找专业律师,不要怕花钱,劳动争议的官司律师费并不是很高,而且你起诉对方可将律师费列入诉求里面。(要相信专业人士,专业人员收集证据会比你有效得多)
就退休后务工的人员来说,因为其已经纳入国家退休后人员的保障体系,无法再享受工伤待遇,因此情况较简单,只存在一种赔偿方式,即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受伤程度,受伤者的自身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其他务工人员的赔偿应当根据用人单位或者雇佣者是否具备用工资质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具备用工资质的。此时,无论是否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为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和伤害的发生是在工作期间,就应当按照工伤标准索赔。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受伤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获得赔偿。
2、雇佣者不具日夏养花网备用工资质的,则应当依照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按照一EbFHoNUbJY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索赔。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受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多存在于所谓的“包工头”和打工者之间。“包工头”作为个人,临时找来工人干活,显然不具备用工资质。在为“包工头”工作时受到伤害,有些“包工头”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用工资质等等借口不与赔偿,而实际接受劳务的单位,如工地的建设单位等,也以只与“包工头”存在法律关系,与务工人员没有法律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务工人员的权利极易受到伤害。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外来务工人员甲受雇于同乡的“包工头”乙,在本市某物流企业作装卸工,工作中受伤,导致手骨骨折,“包工头”及物流企业均不与赔偿导致治疗无法进行,并且造成后遗症,受伤的左手无法用力,不能干重活,家庭生活困难。律师查清案情后,认为“包工头”乙虽没有用工资质,但其雇佣甲为其提供劳务,其对甲在工作中受伤应当负有一定的赔偿义务,此外,物流企业作为实际的劳务接受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拿到了赔偿款。
因此,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雇佣者不具备用工资质,都不影响务工人员索赔,务工人员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赔偿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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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腰部横突骨折,能申请工伤鉴定吗首先说明,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可以申请的赔偿包括哪些:
①如果是一般工伤(未致残)的有:医疗费、工伤工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
②如果工伤致残则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械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③如果工亡,则赔偿: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其次,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应向如何申请赔偿?
①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必须要做的;一般来讲是用工单位来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农民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③如果用工单位不配合甚至阻挠的,工伤职工可以到www.rixia.cc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农民工可以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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