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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的包工头干活受伤能要求什么赔偿?

2022-03-18 13:39:35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38

在工地上给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算工伤吗

 工人跟着包工头在建筑工地干活,因为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矿山 企业 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之规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为用人单位,工人为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不知道你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工伤很难定。

第二、按照你所描述的包工头应当是你的雇主。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http://www.rixia.cc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http://www.rixia.cc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当然是工伤,双方协商赔偿或向法院起诉

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包工头不赔偿怎么办

在帮包工头做事手被切割锯锯了一下。估计是9级伤残。活是一家装饰城的,去医院治疗是拿别人名字登记的病例购药单都是别人的名字因为我没买保险 包工头找有保险的代替了我的名字。老板是外地的 证明资料什么都没有都是口头承诺的 唯一能证明的就是工友 咨询律师说得有包工头的现在1年住址证明 才能起诉可包工头没有在这住他又不赔偿怎么办
解决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第一申报工伤,这样赔钱是最多的,但是时间也是最久的,这个官司的风险也是最大的。
第二,直接起诉老板,这样虽然比第一种情况钱少,但是所有费用赔偿完毕后还是不少的,并且用时间也比较少。
第三就是跟老板协商,用时最短,但是赔偿的数额也是最低的
你好,如果光起诉包工头,包工头在当地办理了暂住证,可以在其居住地起诉,如果没有,需要到其户籍所在地起诉。属于劳务关系人身损害;建议你连发包方一块起诉,在你干活的所在地起诉。
工人受包工头雇佣,双方建立雇佣关系,在工作中受伤的,不构成工伤,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不头不承担责任的,可以起诉包工头。
法律分析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先去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只要能证明你和包公头之间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现在劳动保障局咨询下,还是无法维权,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手段维护权益
去找仲裁部门,他们是专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的。你去找就是。

在工地上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该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在私人工地干活受伤理赔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本人在一私人包工头的工地施工当中不慎从三楼顶掉落,想咨询关于住院治疗费及其它相关赔偿的法律依据,最好能提供国家对此类事件的明确法律条款,还有本人并没有和包工头有任何的合同。rn 非常感谢对本人的帮助!!
包工头没有资质,受伤的工人与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成立劳动关系。由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承担用工主TIIWQ体责任,承担工伤赔偿。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在私人工地工作受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工伤,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雇佣或者帮工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进行工作的时候,因意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出现人身损害的就需要进行赔偿。在老板有资质时应由老板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没有资质时,应与房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www.rixia.cc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跟他人建立了劳务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后,假如提供劳务的一方也有重大过错,可以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具体也得根据受伤的原因分析,如果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http://www.rixia.cc。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有没有合同没关系,已经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这种情况,最好适应《人身损害赔偿办法》。
1、第一,尽可能搜集一切可以证明你与包工头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证人、考勤表、工牌、以及你可以与包工头协商赔偿时的录音等,确认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存在。
2、第二,做伤残等级鉴定,确认伤情。
3、第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以及如有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赔偿应得赔偿。
4、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办法》
1、没有合同,但你们已经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或者直接走雇佣关系对你更方便。
2、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雇主应对雇员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承担责任
3、涉及具体赔偿部分参照你当地《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如走工伤的话,则对应工伤部分。

私人包工头干活时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要找发包给私人包工头的发包单位,只要是注册的公司,且在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该公司就承担工伤认定事宜。推卸不掉的。
如果私人包工头是从有资质的单位接包的活,就找发包的单位负责。但一定要到当地劳动局去申请工伤认定哦。只有劳动局认定了的工伤才是有效的,而且超过1年,劳动局就不能受理了。

如果私人包工头也是给私人承包的活,上面再没有具有资质的单位了,就只能到法院去打民事伤害赔偿官司了。
只要向劳动局申报,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工地干活不小心被灰把眼搞失明,须要伤残鉴定到那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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