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女方结婚时带的嫁妆可以带走吗?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吗?
说说女方提出离婚,之前的彩礼钱该退还吗?
2016结婚,彩礼10万,一个儿子差不多2岁,今年准备离婚,男方要彩礼,要儿子,离婚的原因男人没有主心骨,不知道对错,口头禅:你儿子你找我好吗,我挣的钱凭啥给你,我怎么不给你干……他父母干涉的太多,说取媳妇就是为了生孩子www.rixia.cc,他默认……事情太多,很累
退彩礼只有三个原因,第一没结婚证,第二没住一起,第三因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应如数退还,一分不能少!否则离婚率就会更高,骗婚也会日益猖獗!
看看你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多久?还有就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如果女方涉嫌骗婚那就得全额退还彩礼钱,假如不到半年女方就莫名其妙的提离婚那就构成骗婚了
结婚一年,没有结婚证,有一女,俩月,感情破裂,这情况彩礼要退吗?退多少合适,请给个建议,我会认真看的,目前还没离婚,谢谢大家
现在闹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才愿意退,拿不出来就不退该怎么办呢?
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不取决于金钱债务是否能够履行,但是如果离婚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在以下情形的,彩礼可以请求返还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www.rixia.cc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不存在如上情形,一般彩礼不能请求返还对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相关法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三、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不存在如上情形,一般彩礼不能请求返还对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相关法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3、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三、减少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两个人在一起了。已经结婚了。离婚了以后是不用在退还日夏养花网彩礼的。要是订婚了。不同意了。是要退还彩礼的。你们已经结婚了。还退什么彩礼。男方要是不同意。可以半年以上不同居在一起。在起诉离婚。就可以啦。
可以的反应申请离婚呀,这样可能就会好一点,就避免了,你们现在的警察来就算去了。
买卖婚姻是封建传统。
结婚八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和三金能退吗?恋爱和结婚期间,男方给女方花的钱能要回来吗?急急急
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少的很,除了逢年过节在一起,其他时间都是在各自单位的租的房子里住。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能要回来吗?毕竟我给她转账的话都有转账记录,这个可以当做证据吗?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不但彩礼钱退不了,花的钱更不用提了,而且对方还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http://www.rixia.cc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失,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http://www.rixia.cc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的认定:
根据《解释一》是指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释二》“生活困难”的解释,应当与《解释一》相一致,同样应为绝对的生活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的财产受到损失,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可以退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上法院起诉
这也控诉。真的醉了 可以退
结婚一年多了,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和三金能退吗?恋爱和结婚期间,男方给女方花的钱能要回来吗?急急急
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少的很,除了逢年过节在一起,其他时间都是在各自单位的租的房子里住。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能要回来吗?毕竟我给她转账的话都有转账记录,这个可以当做证据吗?已经结婚的男女,离婚时男方要想退婚礼和三金,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结婚后只有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之分。
依据法律规定,已经结婚的男女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仍归夫妻一方所有。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日夏养花网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依据法律规定,已经结婚的男女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的财产原则上仍归夫妻一方所有。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日夏养花网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婚一年多,并且进行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和三金不能退,除非是女方愿意退还。一般情况下恋爱和结婚期间,男方给女方花的钱不能要回来。
如果女方是过错的一方,是会少退一点,哪个谈恋爱的都会花钱,如果连吃顿饭都要算账,会漏咱津津计较,如果能挽回尽量挽回,有缘才相识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根据婚姻法,只要是领证结婚,法律是不支持退彩礼的,家庭若是因送彩礼特别困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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