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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的征收,可以强制征收农民的耕地吗。要是征收的话按现在的补偿是多少?

2022-03-04 07:18:57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72

商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费是多少?

商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费是多少?
商业用地征收补偿是有相应的标准的,如果是住房和额外民用的土地分开来进行补偿的,那么民众的住房和房屋内的物件按当地平均的住房价和物价来置换补偿,额外民用的土地则按商业用地国家补偿规定来补偿。
【法律分析】
商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如果涉及到了商业用地的拆迁,则需要向当事人支付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以及奖励性补偿费。同时商业用地拆迁补偿还需要根据该房屋是否在持续经营或者有无营业执照进行确定是否应该以商业用地进行补偿。为了国家发展的更好,已经将国家的发展规划由城市延伸到的各省各区,如果想要在一块地区有规划的建设,那么该地区原有的房屋土地就需要被国家征收,但是国家把民众原来的房子拆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使用了后,国家就肯定是要给民众们相应的补助的,每个地方的土地征收安置政策都是不一样。除此之外,还有拆迁的补助费和安置费。如果住房和额外使用的土地是合成一起来进行补偿的,则按照当地平均的商业房地产的价值来进行赔偿等。实践中由于各地区基本情况不同,在住改非房屋补偿上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国家并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商业用地被政府征收怎么补偿?

回答 共1条 rn地面上的建筑物和门面是分别进行赔偿的,两个价格,即使你没有房产证也不要紧 rn谢谢你的回复!请问这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每个地方都有相对应的补偿资金,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金相对高一些。而贫穷地区的补偿金相比之下低很多。一般性质下的土地征用,低一些的补偿款一般在300-500元一平方米,高一点的补助款在700-1000元。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征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土地以及房屋征收时补偿的商业平方

首先,不同的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所以补偿标准肯定不同。

其次,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主要有三个方面1搬迁补助费2临时安置补助费3经营性补助费。但要介定是否是营业用房,又有规定,必须有营业执照、房业证登记为商用才可。房产证没有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没有问题。

第三,拆迁中你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但以上我说的三个费用都应该补偿给你。
如果是临时建筑,那么应不予补偿。
有主体资格。开发商用地一般是政府征用后再出让给他们的,所以征地的是政府。补偿标准可以查阅土地管理法,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具体补偿标准各地不同,当地政府有文件规定,可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或拆迁办查询。

国家征收商业用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和农村建设用地征收,其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不同地方对商业用地补偿标准,往往也是不同的。每个RFUUdfT商业用地的征收项目,通常会有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

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

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和农村建设用地征收,其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不同地方对商业用地补偿标准,往往也是不同的。每个商业用地的征收项目,通常会有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很明确: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国家征收商业用地补偿标准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征用听证程序,我们还可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做法,如美国的做法是政府召开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征收土地提出评估补偿价金,如与被征收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通过法庭进行裁决。
法律咨询:商业用地被政府征用怎么补偿?
公司名下一块商业用地,有国有土地证。当初买这块地的时候还包括沿街的门面房,地上的两幢建筑物,后来自己又在地上盖了一些房子,一直作为工厂公司办公之用。(沿街门面房和那两幢建筑物是当初包括在地里一起买的,没有另外的证,后来自已盖的也没有证)。现在这块地被政府列入规划了要拆,请问政府要怎么赔偿呢?土地是应该按现在商业用地市价,那地上的门面及建筑物呢?要怎么赔偿呢?盼复!谢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我是拆迁评估师,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www.rixia.cc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要建立完善的土地征用听证程序,我们还可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做法,如美国的做法是政府召开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征收土地提出评估补偿价金,如与被征收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通过法庭进行裁决。
法律咨询:商业用地被政府征用怎么补偿?
公司名下一块商业用地,有国有土地证。当初买这块地的时候还包括沿街的门面房,地上的两幢建筑物,后来自己又在地上盖了一些房子,一直作为工厂公司办公之用。(沿街门面房和那两幢建筑物是www.rixia.ccwww.rixia.cc初包括在地里一起买的,没有另外的证,后来自已盖的也没有证)。现在这块地被政府列入规划了要拆,请问政府要怎么赔偿呢?土地是应该按现在商业用地市价,那地上的门面及建筑物呢?要怎么赔偿呢?盼复!谢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我是拆迁评估师,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不明之处可RFUUdfT以电话咨询我。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有建设用地征收和农村建设用地征收,其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不同地方对商业用地补偿标准,往往也是不同的。每个商业用地的征收项目,通常会有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很明确: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收商业用地补

政府对于佂用商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不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居民用地,政府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补偿金,应由被征用土地方与征用方进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偿金应当在工程完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付清。

扩展资料: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_中国人大网

我是拆迁评估师,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不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居民用地,政府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补偿金,应由被征用土地方与征用方进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偿金应当在工程完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付清。
我是拆迁评估师,不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不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居民用地,政府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补偿金,应由被征用土地方与征用方进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偿金应当在工程完工前,一次性或分批次付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很明确: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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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商业用地的征收,可以强制征收农民的耕地吗。要是征收的话按现在的补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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