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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树为什么会不长新叶子又没有死种了三年还是小树苗

2021-11-26 02:20:30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15

果树种了三年还没有生长又没有长出新叶子又没死这是什么原因呢

没有移栽成功,生长出来叶子,是树干本身养分供应,根部生长不好,没有能够吸收养分,长时间就会死掉

青梅引 的全文

也许你不曾遇着,不曾经历过,但,请相信这世上有一种叫缘分的东西,还有一种叫前世今生的东西。
历史转身,一曲古筝,一句在等,是命中注定的缘分;跟着红尘,浪迹一生,是情到深处许下的永恒。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www.rixia.cc生的一次擦肩而过。
苏良姝:秀似谷中花媚日,清如潭底月圆时。
是她,把旷世的气概演绎成刺骨的冷艳;是她,把落魄的情愫缠绕出旷世的传说。
用生命见证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其实。
但不知,在岁月的洗礼中,一切是否依旧,还是,物是人非?
弘清,这世,天捉弄了我们,但若能让我有一世再遇着你,我定许你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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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暑

七月中,处,止也。

瑾言又想起了她,当时他们都还年少,喜欢在宫中的梅子树下玩耍,时值五月,梅子青青,坠满了枝头,她指着青梅得意道:“若是在我家乡,梅子四月就熟啦,那段时间总下雨,青梅沾着细雨,绿得发亮,比皇后娘娘头上戴的绿石头好看多了。”

瑾言连忙捂了她嘴,生怕这话被有心人听了去。

她不服气,抬眼瞪着他,眸子亮晶晶的,看的他心头一跳,又觉得手心上被什么湿滑柔软的东西舔了一下,顿时满脸通红地收回手,回过神,板起脸来教训她:“那不是绿石头,是进贡来的翡翠!”

她闻言便折了一枝青梅,插到发髻上,学着宫里妃子们的姿势,掐起小肥腰,摇头晃脑的说:“我就觉得青梅好看,你说,我这样难道不好看吗?”

她咯咯地笑着,乌发间碧绿的妹子摇啊摇,好似要掉下来,教导礼仪的宫女们看了定要觉得惨不忍睹,但瑾言看着,却觉得那青青的梅子比什么翡翠都好看。

那是他还是身份高贵的二皇子瑾言,她是南蛮之地永黎族的小公主,他的父皇派兵攻打永黎族,军队凯旋而归,把年仅四岁的她俘回宫中。

瑾言还记得她进宫那天,父皇叫来了宫中所有皇子公主,宣布这以后就是他们的妹妹,永黎公主。那时她一身红衣,在蓝天、高墙、琉璃瓦间站成一朵盛开的花,被灭了自己全族的仇人牵着,从宫门的那一头走来,她灿烂地笑着,眼睛分外黑亮,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映在她瞳孔里的样子。

暖暖的日光里,四岁永黎看着他,嗓音清脆地问,你干嘛一直看着我啊?

六岁的瑾言红了脸反驳道,胡说,谁看着你了!

就你!就你一直看着我。永黎圆瞪着眼,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我也一直看着你呢!

皇帝笑了,四周的兄弟姐妹笑了,在场的臣子们笑了,连侍候在旁的奴才们也偷偷地笑了,冷峻宏伟的宫殿里盈满笑声,一时间,森严帝皇家好像成了寻常的百姓家,欢声笑语,和乐融融。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后来想起,这确是他一生最好的时光。

爆裂的火花惊醒他的沉思,恍然才记起此处并非宫中,这里是漠北的军营,驻扎着振威大将军凌穆旗下三十万大军,漠北位于国境最北,荒蛮寒凉,野草丛生,处暑刚过,入夜后便已觉寒凉。呼啸的北风里
夹着沙粒和铁锈的血味,听起来如同将死之人低低的呜咽 回荡在空旷的大漠上,苍茫寂寥。

篝火边一群人围着取暖,风中似乎隐约可听见胡族低沉的号角,他们的战马躁动不安地嘶鸣,这群原野上的野狼,无一刻不对城墙内的国土虎视眈眈。

“阿岩,不过来烤火吗?”有人招呼道,“到你巡夜还有很久呢,这儿还有酒,来喝点暖暖身子。”

阿岩是他在军营中的化名,取“言”的谐音,他属大将军帐下,从皇城跟随军队行至漠北,至今已三年。随军打过几次仗,表现不俗,获校尉一职,虽和他以往尊荣的身份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却感到很踏实。

阿岩走过去和士兵们坐在一起,接过一只破口的瓷碗,里面装的是最低等的劣酒,闻着都呛,阿岩神色不变的喝了一大口,烈酒下肚,身子立刻烧了起来。

漠北的酒,与宫中的琼浆玉液自然无法比拟,却是最适合沙场上男儿的酒,一如前线赴死的刚烈。出征前仰头喝尽一碗,把碗摔碎在地,长啸一声,何等豪气万丈,宫中美酒反倒显得绵软无力,漠北的酒喝多了,也渐渐想不起那甜腻甘醇。
阿岩又喝了一大口,平日士兵们聚起来总会说些胡话,今夜不知为何,却分外安静,看似都心事重重。

埋头喝了会闷酒,先前招呼阿岩的汉子先开了口:“兄弟们啊,我有个事儿要告诉你们,你们听了,可千万别怪我没骨气。”他顿了顿,又灌了一大碗酒,如此反复几次,才红着眼说,“明日起,要选五百匹战马,送回皇宫,宰了做成菜肴!”

说完,这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抹起眼泪来。

阿岩认的这人,负责照料军中马匹,行事粗鲁,对待马儿却很心细,差事一直做得很好。军中战马无比珍贵,尤其漠北战士们的战马,为了对抗胡人的悍马,特意精选出来严加训练,每一匹都壮士膘勇,陪伴士兵们出生入死,与士兵的感情非同一般。
“那该死的妖女!大将军写了折子回报战事,提到之前咱们一队侦察兵中了圈套身陷险境被困,忍痛杀了战马充饥,存活下来把情报带回军中,妖女听了后竟然向皇上讨马肉吃,还非战马不吃,说战马的肉质结实,最为爽口!而且她试过后,只爱吃马脖子贴近喉管的那一小片肉!”

另一人接过话头:“她还发明了一道菜,要一百匹战马脖子上那片肉才做得一盘,要取这肉,必须把喉管拖出,以小刀起肉,一匹马只能取一次,何等残忍!”

又一人冷冷道:“皇上还夸那妖女聪慧机巧,一道菜都那么花心思,这不,就下令要到我们军中抢马来着,皇上真是中了她的邪,她说什么都信!真是昏君!”

阿岩不吭声的喝着酒,听着士兵们的一言一语,越骂越激昂,好些话都是说了要被砍头的,但漠北山高皇帝远,士兵们一肚怨气,又喝了酒,哪里想得那么多。

“永黎公主天赋异凛,她的本事,当然不是你们可以比的。”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灰色粗布衣衫的年青男子,他不知何时坐在了众人中间,腿上横放着一张破烂的琴,他把酒碗放在一边,拨动琴弦,琴音粗哑,杂乱无章,却一下让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阿岩的视线随着其他人一起落在男子身上,他喝着酒,拨弄着难听的琴音,侃侃而谈:

“上古有氏族名为九黎,他们的首领名为蚩尤,有八十一个部落,族人拥有神力,能呼风唤雨。后来蚩尤败于黄帝,九黎族也随之覆灭,小部分旁支得以幸存,退到南方隐居,成为南方苗蛮各族的先民,永黎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有窥视命轮、预知未来的能力,当年皇上正是忌惮这一点,才派兵灭了永黎。”

帐中士兵只知永黎公主妖惑圣上,捣乱朝政,而当年歼灭永黎族是偷偷派兵,世间知情者不多,这时听人说起缘由,不由都听得入神。

阿岩假装低头喝酒,从碗边悄悄看那年轻男子,他在军营中混迹已久,只觉得这人面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男子目光与阿岩对上,匆匆一瞥又抿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永黎公主之名取自被灭的族名,并非她的本名。当年皇上派兵正是为了抢夺她,她是永黎中能力最强的一位,传说只要以血培育,便能预知天下事。永黎公主所作的预言至今从未曾落空过,她言中过旱灾、水涝、虫祸,也言中过数次谋反和叛乱,当年胡人有入侵之心,却掩饰的极好,若不是永黎公主说了句“他们现在送我们这么好的东西,是想要拿我们的城池来换啊”,皇上也不会提前让大将军在漠北部署,即使击退胡人的突袭。"
这时有人借着醉意,语气激昂的说:“按你的意思,我们反倒要感谢这位永黎公主?可她嗜血残忍,我听说她每次占卜,都要先杀人取乐,见了血才会说出预言,她不仅随意屠杀百姓宫女,还杀了怀有身孕的贤妃,贤妃以貌美著称,唇不点而朱,她就杀了怀孕的贤妃,说是用她的血做的胭脂色泽最好...
...这样的妖女,我们该感激她吗?”
阿岩忍不住看了这人一眼,他生得高大,面容英武,左眼上覆了一道刀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怕,脸上满是愤恨不平之色,两眼通红。

“我不是要你们感激她,是要你们小心她。”男子的目光骤然变得凌厉,“这里虽然是漠北军营,人多耳杂,有中直的士兵,也有皇上的监军,还可能有奸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大不敬的话,若是传入某些人耳中,首先受害的便是大将军,大将军忠义耿直,平时待大家不薄,你们是迫不及待要送大将军上断头台吗?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大将军的吗?”

此话一出,口出狂言的人无不浑身一寒,惊出一身冷汗,酒都醒了。看着男子的眼神也更为恭敬了,唯唯诺诺的说了些多谢提点的话,正好值班时间也到了,一行人纷纷退出帐外。

阿岩乘机问养马的汉子,刚才那人是谁,那汉子想了想,说:“我也不清楚,听大将军叫他‘温涵’,见他常跟在大将军身边,又都作文士打扮,也许是个军师吧。之前其他兄弟提起这人最近经常混在士兵中一起喝酒,没想到今天我们也遇上了,多得他提醒,不然我们就惨啦。”
阿岩却并不觉得这是巧合,最近军心浮动,士兵对朝廷的决策十分不满,军中怨气日渐高涨,军心不稳不仅无法对敌,更可怕的是怕有人借机煽动谋反,温涵以喝酒为名,实质巧妙地告诉了士兵情势的无奈、分析了利弊,既安定了军心,又令士兵更信服大将军,可谓一箭双雕。
北风吹得帐幕猎猎作响,军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好像有什么悄悄在酝酿着,火光照不亮广阔的天空,头顶的黑夜那么深,没有一点星光,看得久了,便有种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感觉。
处暑之后便是秋,接着是冬,一年又将过去,而他也会在这个见不到她的边疆继续苟活,或者战死。
处,止也,可人心不同四季节气,并无规律可循,更多是情难自抑。
战马又如何,残忍又如何,恨又如何,怨又如何。这个天下早已和他没有关系,二皇子?二皇子已经死了,从她说“我与你,世间只可存一人”那天起,他就心甘情愿为她死了。

寒露

九月节,露,气寒冷而将凝结也。

父皇带回永黎的目的,瑾言一直知道,从永黎六岁起,父皇便偶尔命人当着她的面屠杀畜生,又让她以鲜血泡浴,永黎一开始哭得呼天抢地,第一次被迫目睹屠宰时,甚至惊吓得晕了过去,却又被用醒神香弄醒继续。

她虽然说出了预言,却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于是她必须观看的“葬礼”变得更为残忍,屡屡让她呕吐不已,后来,永黎不再晕厥,也不再呕吐,渐渐变得麻木,但她所预言的事情,依旧无足轻重。

瑾言知道那时永黎总是整夜整夜的做噩梦,夜晚她在空旷冷寂的寝宫中哭喊着醒来,即使白天里也惶惶不安,她在这皇宫中举目无亲,除了瑾言没有其他人亲近她、怜惜她。
巍峨的皇城是一头沉默噬人的怪兽,如果自己也不管她,她会死的吧,瑾言为了让她开心,变着法子哄她,甚至有好几个晚上,他冒着违反宫规的罪名在夜里偷偷陪着她,喊着她的小名,只为让她在噩梦中惊醒时,不至于那么孤独。
年少的时光就这样渐渐逝去,十二岁的永黎公主,那份尚未熟透的美貌逐渐比她的异能更令人关注,虽然礼教宫女们已经花尽心思教导她,但蛮族出身的永黎公主,依旧是严谨的深宫中最大的麻烦。

瑾言还记得她爬树的样子,披着兽皮做的小袄,油量的辫子咬在嘴里,猴子一样在树之间爬来爬去,灵活的好像她身上穿的不是皇帝钦赐徳华丽宫装——那上好的缎子,艳丽的朱红,用彩色的丝线绣满蝴蝶,可是正宗皇室公主都少有的款式。难怪宫里的人都在说,皇上对永黎公主的恩宠,令人不安啊!
但永黎不会知道,她只顾着把一颗一颗梅子摘下来,扔给树下一脸焦急的瑾言,看见他皱起眉,就放声大笑。等她想下来了,便闭着眼睛往下一跳,每一次瑾言都得吓得要命,连滚带爬地过去接住她。
虽然皇子们从小习武,又在皇城卫军中历练,但瑾言还小,要接住一个公主还是勉强,总是两人一起摔在地上,像两只打架的小貂般滚成一团。永黎把头顶在他胸口乱拱,笑个不停。
已经开始被卷入那权力争斗的二皇子瑾言只有在这时会觉得开心,十四岁的他已经要承担身为皇子的?力,各种势力开始逼迫他往上爬,年少时真挚纯净的好时光早已不复存在。
瑾言突然笑道;“我最喜欢永黎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样子。”
她乖巧地回答:“好,阿言想永黎是什么样的,永黎就永远是什么样的。”
那时瑾言并不知道她与他根本无法共存,他只望永黎永远是一枚青涩的梅子,挂在枝头,不必落进尘埃。
那日瑾言回到自己宫中,生母淑妃坐在花厅里品茶,仪态端庄的笑着问:“和永黎公主一起玩去了?宫中皇子那么多,她就爱黏你一个,谁都看得出她喜欢你,言儿,你喜欢她吗?”
瑾言深知母妃并非表面那么和颜悦色,死在她手里的人不知有多少,他小心翼翼地说:“父皇说永黎是妹妹,在宫中无依无靠,要我们和她多亲近一些而已。”
淑妃把儿子所有细微的表情动作都收入眼底,她从一个小门户出身的官家女儿爬到如今位置,谗言观色的功夫炉火纯青,瑾言以为的天衣无缝,在淑妃眼里其实漏洞百出。
最近皇上有意要选立太子,瑾言和皇长子瑾崇却是最被看好的两位,瑾言沉静、聪慧、骑射狩猎、学业功课都是最好的。可惜极为低调,威仪不足;皇长子瑾崇是皇后之子,虽各方面不如瑾言,但器宇轩昂,母家实力雄厚,若是按立长不立幼的老规则,瑾崇成为太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淑妃知道瑾言对皇位没有执念,但她不一样,后宫争斗不比沙场溅血仁慈,这些年她没有一天过得安心,为了自己,她怎么也要把瑾言推到太子的位置上。
她放下茶盏,说:“既然你与永黎只有兄妹之情那就好了皇上对永黎的好谁都看得出来,那可不是对女儿的好,什么珍稀玩意儿都给她,也许过几年永黎十八岁了,就会把她收进后宫吧。”
说着看了脸色发白的瑾言一眼,端起茶盏,吹开浮起的茶叶,缓缓道:“若真有这么一天也不必吃惊,反正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更何况这天下间的所有东西,又有什么是不能属于皇上的呢?”

本该是金秋的九月,漠北战况却极为紧张,半月前探子回报胡人有一只百人队伍在偷偷靠近,大将军马上调派出一支精兵奔赴抵抗,但这只兵马却没有回来,像凭空蒸发了一样。探子又回报附近发现胡人踪迹,大将军派出第二支队伍,也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大将军惊疑之下决定按兵不动,就在这时,一只胡人的精锐部队突然袭击了巡视的队伍,大将军一怒之下派出第三支队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支队伍依旧彻底消失在漠北的风沙中。此次大将军不顾众人相劝,亲身披甲上阵,率领一支精锐连夜出击。
大将军出征后的第三天深夜,阿岩被叫到了商议军情的帐中,他还没有走近军帐,就已经感受到那股紧绷的几乎要爆发的压抑气氛。这时候作为皇帝心腹的监军正在好眠,而帐中却聚集了各位真正忧国的将领,每个人脸上都是焦虑的神色,在帐中来回踱步,温涵抱着一把破琴坐着,神色叫人看不透。
阿岩身披轻甲,行过礼,然后立于帐中,顿时所有目光落在他身上。他军衔不高,商议军情乃机密,无关人等一律不得入内,正当有人要责问,温涵抢先说道:“是我叫来的,都坐下。”

温涵作文人打扮,儒雅清俊,不过二十出头,应该是最被军人看清的,此时却没有人反对他,虽然有人不忿,但还是一一坐下。
阿岩捡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刚坐下,就听见温涵说道“朝中传来消息,五皇子死了,罪名是擅闯后宫,惊扰了永黎公主。”
阿岩心中一震,哑声问“五......皇子是怎么死的?”
温涵拨动琴弦,淡淡道:“放血而死。永黎公主想的法子,皇上下的令。把五皇子绑在碎波池的白玉台上,双腕与脚跟各割一刀,让血一直流,一直流到碎波池被染得一片赤红。”
阿岩死死咬住牙关,攥紧的拳头不停颤抖,五弟……他的五弟,生性率真,无意权势。他出生时他还抱过他,襁褓中的婴孩白白嫩嫩,眼仁黑的发亮,被他一抱就笑,想当年他瞪着大眼,言之凿凿地说,要是二皇兄想当皇帝,我就给你当大将军,杀敌四方!
阿岩忍着眼眶发热,又问:“那他因何而死?”

温涵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永黎公主要夷平二皇子瑾言以前住的青平宫,五皇子坚决反对才有了闯宫一事。”
他又悲又恨,第一次如此希望自己还在宫中,可以直面质问她,五弟今年才十六!永黎,二皇子已经死了,五弟不会和你争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何要下这么狠的手!
漠北荒芜之地,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丝丝的寒意伴随着温涵的话语,让他四肢百骸冷得发麻。
这时在座有人叹了一声:“如今太子愚昧,为求自保一味奉承讨好永黎公主;三皇子性格刚烈,两年前因行刺永黎公主被赐死;四皇子早夭,如今五皇子又……宫中就只剩下未满周岁的六皇子…唉,若是二皇子还在就好了,只可惜……”

话音未落,所有人都点头附和,温涵接着道:“此事还未了,永黎公主见了血池很高兴,又得了一条预言。”他顿了顿,“她说‘天佑我朝,必退胡人’,皇上听了很高兴,下了圣旨要我军必须在入冬前打一场胜仗以示天威,可大将军至今未回,情况不容乐观。”

帐中一下沉寂下来,温涵突然问阿岩:“仁勇校尉,你有什么看法?”

阿岩按耐下翻涌的情绪,沉声道:“此事蹊跷,那探子必然和胡人有勾结,用假消息引诱我军出击,然后埋伏突袭,大将军察觉不对按兵不动,胡人故意现身滋事,再诱惑我军,我建议先杀了那探子,再派一支队伍出发。”然后,他像下了决心般,说:“大将军于我有恩,若大家不嫌弃,我愿意率领这支队伍。”

许久,帐内仍是无声,只听见琴弦“咚”的一声,温涵说到:“好。‘’

霜降
 九月初,寒气肃凛。

瑾言曾问过永黎,父皇灭了她全族,又那样对她,为何她竟然不恨?

那时他们正摆脱了宫人,偷偷摸摸地蹲在御花园某个偏僻的地方,在一棵梅子树下奋力挖坑,把刚封口的青梅酒埋进去。

永黎原本埋头刨着泥,闻言抬头说:“什么是恨?小时候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被逼着看那些东西时,也会难过、会很不舒服。”顿了顿,又说:“可是,一想到阿言,就觉得,这些都是可以忍耐的。”

这时永黎已经有了少女纤细柔美的轮廓,瑾言看着她,突然有些出神,正想伸手替她擦去泥迹,就听见她惊呼了一声。

牡丹红的宫装,不知何时被勾破了,永黎捏着袖子上的一根线头,好奇地一拉扯,那根线头嗖馊地被扯成很长一条,永黎觉得好玩,不断的拉扯,瑾言看她一脸新奇意外的表情也觉得有趣,便不去阻止。

结果被她冷不防抓住了手,把那条红线缠到了他手指头上,一圈一圈的绕。

“唉,你干什么呢?”
“我听宫女们说,两个人之间若是绑了红线,就一定能在一起。”她认认真真的绕着红线,表情无比虔诚,“永黎想和阿言过一辈子,所以要用红线绑着你。”
瑾言被她说的心中一热,夕阳艳丽的余晖中,两人雪白的脸颊上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瑾言低头看着她专注的模样,轻声道:“永黎,我会当上皇帝的。”

永黎的动作顿了顿,定定的看着他们之间的那条红线,突然说道:“是,阿言会当上皇帝的。”

见瑾言一脸不在乎,永黎认真的说:“我说的事情是会成真的!”

“好,好,那承你贵言。”瑾言笑着拍拍她的头顶,虽然觉得她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却仍为此感到高兴,就好像彼此间许好了承诺。

那天埋下的青梅酒,本来是打算冬天时给皇上的寿礼,但皇帝大寿当日,永黎一身红色薄纱舞衣登场,恰到好处地坦露着少女柔嫩的肌肤,雪一样的肤光从薄纱低下透出来,叫人心痒难耐。

满朝文武,嫔妃云集,永黎公主在宴席中翩翩起舞,她柔软的扭着腰肢飞快旋转,一圈又一圈,轻薄的红纱漫天飞舞,裙角坠的铃铛响个不停,伴着她咯咯的笑声,仿佛快要飞起来的仙女,好看的叫人移不开眼睛,只是隐隐的,有种冶艳的邪气。

她转着转着,突然一头栽进皇帝的怀里,皇帝搂住她,像搂住一只快乐的鸟儿,她笑的花枝乱颤,一身香汗淋漓,皇帝眼中无法掩饰的露出欣赏与渴望的目光,叫满座的大臣妃嫔都变了脸色。
皇上逗着永黎,说:“我的好永黎,舞跳的太好了,给你什么赏赐才好呢?”

她咯咯笑道:“永黎想看莲花,要看满池的红莲。”

而他坐在席间,不敢相信地看着这一切,被红线缠过的那根手指,像被勒紧了一般痛起来。

处死了探子,阿岩的计划在夜里行动,他要了二百精兵,临行前温涵指着其中一个特别醒目的男人说:“那是我安排给你的副手,他是个不怕死的。”
阿岩看过去,认出是那晚喝酒时口出狂言,左眼有疤的男人。

温涵说:“他叫安易,是贤妃的亲弟弟,本是皇城卫军的一个将领,贤妃被害时他冒死反抗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姐姐死在眼前,脸上的疤也是那时留下的。永黎公主说他悲痛欲绝地样子很好看,皇上便开恩发配他到漠北充军,但我看,他宁愿他和贤妃一起死了。”

阿岩问:“漠北军营中还有多少人深藏不露?”

“不是深藏不露,而是……”温涵手指放在唇边声音极轻说,“藏龙、卧虎。”
阿岩沉默地看他一眼,翻身上马。
出了城门,阿岩命令安易带全部人前进,他只带数人跟在后方。两人分头行动,安易的队伍果然很快就遇上胡人的散兵,安易假装中计追上,来到一座废弃在大漠中的小城。

阿岩远远看着安易追着胡人散兵逃进城中,原本空无一人的城墙上突然冒出一群胡人,他们关起了城门,将所有人马困在城中。
太长了……没时间打了不好意思…………

作文“留一点___________给自己”500字左右

写作思路及要点:以留一点微笑给自己为题,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详细描写,接着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及观点。

正文:

我这个人做什么事都很有信心,所以如果失败了打击会很大,但是我一直用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句话来鼓励自己:“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这句话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都陪伴着我。

当我被一道数学题难倒的时候,说一声:“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顿时就信心满满,不一会这道题的小尾巴就露出来了。

当我被一个舞蹈动作累倒时,我对自己说:“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我马上就会感到身上充满了力量;当我被一个音符迷得找不到出口时,说一声:“只要笑一笑,没什么事情过不了!”很快我就会从迷宫里走出来。所以,我一直把这句话当做我的座右铭。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就拿上次的事情来说吧。有一次,姨家的妹妹来我家玩,我出去买点东西,就让妹妹在我房间里玩,别乱跑。等我买完东西回来一看,OhmyGod!那不是我最心爱的花瓶吗?怎么碎了?我连忙扶起坐在地上正哇哇大哭的妹妹,问她怎么了,她说喜欢这个花瓶,想抱抱,手一滑就掉在了地上。

我一听,气愤极了,刚想抬起手来打妹妹,就看见了写在墙上的那句话,我一想,也是,我把她打完了花瓶也不会恢复了,不如改装一下吧!于是我就发挥想象力,用线把碎片都串了起来,变成了一个风铃,仍很漂亮。后来我还是将它送给了妹妹。

有时候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留一点微笑给自己吧!

留一点快乐给自己
成长路上,有彩虹,也有风雨。成功时,留一点清醒给自己,你会发现,的理想需要追求;失败时,留一点梦想给自己,你会发现,前方的路何其宽广;幸福时,留一点责任给自己,你会发现,帮助别人多么快乐;忧伤时,留一点微笑给自己,你会发现,平凡的生活充满阳光;高兴时,留一点忙碌给自己,你会发现,我们的责任多么重大;难过时,留一点快乐给自己,你会发现,我们人生充满希望…… 留一点快乐给自己吧!在人生道路上在有许许多多的坎坷和挫折,在悲伤时,你应该用快乐的心情去面对一切困难,像我,在任何困难面前都是微笑的走过。也许,有一天你会发现,在你的身边也有人会像你一样,他们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他们也是用快乐的心情去面对,让我来说一件事来告诉你们。
记得,我有一位朋友,吴一凡在读三年级时,他和他的爸爸妈妈晚上回家时,被一辆大货车给撞倒,在撞倒的瞬间, 吴一凡的爸爸妈妈将他从车上推了出去,之后爸爸妈妈被大货车撞到几十米远的地方,当我那位朋友跑过去看他的爸爸妈妈时,他们已经停止了呼http://www.rixia.cc吸,我的那位朋友泪流满面。第二天 吴一凡来学校时,两只眼睛肿的像桃子那么大,我问他怎么了,可他就是不说,后来我从别人那得知这件事的,自从这件事以后他变得沉默了,他不在像以前那样贪玩了,

一下课他就在座位上看书。
时间过得飞快,一个学期过去了,我们都上四年级了,报名时,没有看到吴一凡的名字,这时我们才想起他现在是个孤儿,他失去了世界上最爱他的人,我在别人那听说,他只有哥哥和奶奶这两个家人。我们在学校看见他没有露出一点悲伤,有时候还笑了,我知道,那段时间他没有过度的悲伤,而是留一点快乐给了自己,其实在他的眼里我能感受到他的忧伤,只是不愿说出罢了。
到现在,我才知道,他不告诉别人是因为他不想让同学和老师担心。留一点快乐给自己吧!只要心中有快乐世界将变得美好,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一点快乐给自己吧!
紧紧握住,你什么都得不到,松开手,就是一个世界……
我忘记这话是哪里看来的,但是很喜欢所以一直珍藏着。我一直悟不透这句话的内涵,总觉得她透露着些许酸楚,让人心里隐隐作痛。我自以为是认为这话实在努力追求一种淡定的境界,只是生活中羁绊着太多无法摒弃的琐屑。但是,已经走过的路还可以重新选择么?走过了,无论带着什么样的心情,我们已经被抛弃,上帝给了我们一双长在前面的眼睛就是为了让我们向前看,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再次起航的那一刻,给自己一个微笑……
稍纵即逝的时间就犹如窗台上那支孤单的百合,推开窗,在眨眼的功夫,它已经绽放,花色流淌,花语凝噎,冷寂而高雅,青天白日里快的让人没有一点的心理准备。有时候,又像是一粒迫不及待腾上空中的烟花弹,来不及炸开就陨落,有种不曾绽放的美丽和孤寂,只留下瞬间的光芒明晃在心里。在感慨时间的飞逝,感伤自己的碌碌无为,给自己一个微笑吧,路途遥远,花开花落,只要给自己一个微笑,心中仍旧会绽放无限春意……
“被遗忘的角落和墙角青苔”是一个同学的网名,我很喜欢,因为这两个词总是给人太多的遐想。被遗忘的角落里,有着阳光照射不到的空间,日子就像是那满满的青苔,暗暗地滋生有剥落,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着一种无法言语的倔强,而潜藏着一种因为缺少阳光而滋生的阴暗和落寂。比宇宙更为浩瀚无边,神秘莫测的,就是人心,不要只埋藏自己一个人的心里,那里的黑洞大而空虚,一个人无法承受。之所以会觉得落寞孤寂,是因为你对身边关注的目光视而不见。给自己一个微笑吧,阳光在你伸手可及的地方……
我放学之后大多数时间是一个人呆在宿舍的,像个忠实的卫兵,守卫一处心灵的归依。我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周末的时候光着脚丫,打扫着宿舍的地板,直到汗水淋漓的时候一身舒展地躺在凉丝丝的干净的地板上,瞪着眼睛,努力找寻从这房间每次角落里发出的悠远回响,这时候,就希望自己的生活可以变得一片空白,躺在宿舍中的每一处角落,就像小时候躲在妈妈的怀抱里面,一切都是如此的安心。芭蕾舞并不孤单,因为那本来就是跳给自己看的。一个人的时候,给自己一个微笑,因为你有一个家……
只要心情是晴朗的,人生就没有雨天。给自己一个微笑,无论你过去做了什么,将来即将做什么,生活中依旧有许多值得感恩的,给自己一个微笑,是对自己的一个肯定,也是对未来的一份期许……
留一点回忆给自己
人的一生中,不知道要经历多少磨难和美好,而往往是经历过的痛苦和快乐最难以忘怀,最容易让人刻录在记忆的磁盘上,经过岁月的磨蚀也忘却不了。时间无视我们的期望,我们总在回忆中填充着自己的情感天地。
妈妈和爸爸都是经历过苦难的人,年龄老了,日子虽说不上很富裕,但至少能丰衣足食,可是却总对那个贫瘠岁月留下的辛酸念念不忘,如鲠在喉。那些累累的艰辛往事我都已经耳熟能详,也难怪,那个要粮票吃饭要布票穿衣的年代,固然会给人留下许多辛酸积淀在记忆中,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无法弥补的永恒的灼痛。事情过去了,就不能回头重新来过,我倒是希望他们在回忆中能寻求到一种心灵的慰籍,一种平和,尽管那烙印太深不能释怀。经历了,感受过,才有难忘的回忆,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年轻时不懂生活。
人的一生遭遇不到几回刻骨铭心的事情,痛苦的回忆也不会因年久而风化的,即便那段记忆只剩下模糊的轮廓,一旦触及,回忆一次就清晰一点。如果忘记不了的记忆是伤心的痕迹,那就要学着忘却并试着去创造美好,让日渐累积的美好把伤心的痕迹冲淡,甚至湮没,留待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回忆。伴着终老的回忆不一定要多美好,但一定要有美好才可以。
坐在春日午后的阳光里,我微眯着眼,攀摘记忆中春天的花束,学生时代的记忆仍是最明朗的:春天,学校院墙外的土埂上,紫云英遍地盛开,好美的景象..........! 晚自习前的时间我大都在弥散着初春气息的田埂间逗留的,那时候的天很蓝,时间过得不快也不慢。保存这段有着馨香的记忆,不管以后的日子是波澜不惊还是跌宕起伏,在自然而然的回忆中我会看到我曾经像蝴蝶一样舞动的身影,这段回忆幸福着我。
留一点宁静给自己

碧绿的湖水,水中有一弯如钩的银月。
荷花竟是那么香,香味淡淡地、轻柔地弥散开来。莲叶托着那粉红色的花朵,像一片片得云,缓缓流动。远处,柳梢上的珠灯不停变换着颜色,轻轻投下金色、宝绿色的光影,湖就如披上一件轻薄的纱衣,变得梦幻般美丽了。
微风轻拍着湖水,湖水轻拍堤岸,堤岸在月光下舒舒服服地伸展。皎洁的月光笼罩着大地,几颗星星在遥远的天边闪耀着,忽明忽暗。我仿佛听到了带着风声、水声的琴声,从远处漂浮过来。
那是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月光》,舒缓、悠远。有冥想的柔情,也有优雅的音调,一点一点,弹下去。不一会儿,琴声变得急遽起来,像汹涌的波浪爬上沙滩,一个接着一个,推打着沙滩。接着,是好久的静寂。
……
仿佛静得没有一点声音,只有蟋蟀陶醉地演奏着,但它似乎也发现了唯独自己发出的声音,也渐渐地轻了下去,然后悄悄地停了。它躲在草丛中,静静地望着天空,数星星。萤火虫提着那盏小小的灯笼,飞来飞去。它们一会儿穿梭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一会在开旷的平地上转圈。但它们始终不发出声音,飞行的时候也小心翼翼地,生怕惊动了什么,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没有声响,万物似乎在享受——这无声的一刻。
不好吗?如今的人们,习惯了闪耀的霓虹灯;习惯了半夜12点的大街上依然人声鼎沸;习惯了听着大声的摇滚乐和喧哗的大街上的噪声;习惯了KTV里彻夜不归的人们;习惯了开着车奔驰在大路上;习惯了城市便是高楼大厦;习惯了灯红酒绿的生活。
又有人问,不好吗?不是不好,而是太时尚了。
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年轻人,大多数喜欢过着所谓“潮”的生活——听最新的流行歌曲,看娱乐频道,上网聊天玩游戏,车接车送,无忧无虑。
有谁会不顾窗外的喧哗,仍独自坐在窗边,捧起一本《朱自清散文集》,看一看朴素动人的《背影》,读一读委婉真挚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又有谁会细细品味轻盈凝练的《匆匆》,感受“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有谁会寻找那明净淡雅的《荷塘月色》中的荷塘?荷塘,是月色下的荷塘;月色,是荷塘上的月色。谁会不顾尘世的喧闹,独自寻一个有流水般的月光静泻在叶与花上的荷塘呢?
静一下,没什么不好的。抛去所有的烦恼,仿佛脱离尘世。静下心来思考,一点点去领悟。心静如水,讲得不止是一种感觉,更是一种境界。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故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在喧哗的尘世间,愿存方寸地,留以宁静的荷塘和朴素的乡间小路——留一点宁静给自己。

留一点回忆给自己
人的一生中,不知道要经历多少磨难和美好,而往往是经历过的痛苦和快乐最难以忘怀,最容易让人刻录在记忆的磁盘上,经过岁月的磨蚀也忘却不了。时间无视我们的期望,我们总在回忆中填充着自己的情感天地。
妈妈和爸爸都是经历过苦难的人,年龄老了,日子虽说不上很富裕,但至少能丰衣足食,可是却总对那个贫瘠岁月留下的辛酸念念不忘,如鲠在喉。那些累累的艰辛往事我都已经耳熟能详,也难怪,那个要粮票吃饭要布票穿衣的年代,固然会给人留下许多辛酸积淀在记忆中,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无法弥补的永恒的灼痛。事情过去了,就不能回头重新来过,我倒是希望他们在回忆中能寻求到一种心灵的慰籍,一种平和,尽管那烙印太深不能释怀。经历了,感受过,才有难忘的回忆,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年轻时不懂生活。
人的一生遭遇不到几回刻骨铭心的事情,痛苦的回忆也不会因年久而风化的,即便那段记忆只剩下模糊的轮廓,一旦触及,回忆一次就清晰一点。如果忘记不了的记忆是伤心的痕迹,那就要学着忘却并试着去创造美好,让日渐累积的美好把伤心的痕迹冲淡,甚至湮没,留待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回忆。伴着终老的回忆不一定要多美好,但一定要有美好才可以。
坐在春日午后的阳光里,我微眯着眼,攀摘记忆中春天的花束,学生时代的记忆仍是最明朗的:春天,学校院墙外的土埂上,紫云英遍地盛开,好美的景象..........! 晚自习前的时间我大都在弥散着初春气息的田埂间逗留的,那时候的天很蓝,时间过得不快也不慢。保存这段有着馨香的记忆,不管以后的日子是波澜不惊还是跌宕起伏,在自然而然的回忆中我会看到我曾经像蝴蝶一样舞动的身影,这段回忆幸福着我。
每当有人向我露出灿烂的微笑时,我就会快乐。因为我明白,他也把微笑送给自己。的确,在现实忙碌的生活中我们何不留出一点微笑送给自己呢?

把微笑送给自己,就会为自己擦洗伤痛。在生命之旅中我们必须有这样一种风度,失败与挫折,仅仅是一个记忆,只会使我们更加成熟。带着伤痕给自己一点微笑,才是人生的又一份精彩。
所微笑送给自己,就不要太多的心情透支。我们要学会过滤自己的心境,善与给自己的心情放假。不停地奔波,让我们的笑声带有几份苦涩。因此要经常打扫心灵的库房,所昨日的烦恼清扫出去,腾出心灵的空间来存放更多今天的快乐。巨石无法压跨的身躯,有时会被叹息拧弯。
一个人没有一份好心情,物质上再富有也是一种“外强中干”。
把微笑送给自己,就会给自己一份从容。面对争奇斗艳的鲜花,我们会欣赏但不会陶醉,面对袭来的风雨,我们会应对但不会逃避。虽然我们不能停下奔波的脚步,但我们会掌握脚步的节奏。无论是困难还是成功。有了困难,给自己一个微笑,我们不会逃避,会努力面对寻求解决方案,这是一种美丽;有了成功,给自己一个微笑,我们不会骄傲,在成功的喜悦里寻求解脱,坦然前行,让生命的脚步多几份稳健,这同样是一种美丽。
在生命之旅中我们须有这样的一种风度:失败和挫折,不过只是一个记忆,只是一个名词而已,不会增加生命的负重。带着伤痕把胜利的大旗插上成功的高地,在硝烟中露出自豪的笑容,才是人生的又一份精彩大风可以吹落碎石,却永远吹不倒崇高的大山。我们需要学会过滤自己的心境,善于给自己的心情放假,不停的奔波,让我们的笑声带有几分苦涩。因此,要经常打扫心灵库房,把昨日的烦恼清扫出去,腾出心灵的空间来存放更多的今天的快乐。人生有时候就是活一种心情,心情质量也是生命的质量。
给自己一个微笑,你就会领悟:痛苦一次,对快乐的理解就会更具体一次;失败一次,对成功的认识就会更深刻一次;受挫一次,对顺利的感觉就更清楚一次;失误一次,对认真的意义就会更明白一次。
给自己一个微笑,让心情变得舒畅;给自己一个微笑,让心胸变得开阔;给自己一个微笑,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常常送给自己一个微笑,让自己时时快乐,你的一生一定是美丽快乐的人生。

人生在世,难免有些不开心的事。古人云“人生不顺心之事十之八九。”事情的好坏,事实已无法改变。无论你再伤心,再悲痛都毫无用处,还不如给自己一个微笑。
我们不能以一次的输嬴好坏,下结论。在学习中不也是这样吗?学习如打仗,比赛。战场上哪有常胜将军呢?不都是要靠天时,地利,人和吗?这次考的不好又怎么样呢?只要你努力了,下次考好了,不就行了吗?
记得,在初一的时候,我也很痛苦。在小学经常考90几,100分的我。上了初中,成绩如同流水 般,怎不叫人不寒而栗。以为自己变坏了,却不知初中的学习不同小学。我还记得初一的那场语文考试,是那次使我真正了解我的大脑想东西太简单,让我真正知道初中的学习
那是一场普通的语文考试,在一个月圆的夜晚。考前我并没做任何复习,然而我却做的很顺利,自以为没有什么难题。很快做完,交了试卷。也许这次的行为是我一生中最愚蠢的。数天过去了,卷子批出来了。我被放在了第一张,当同学告诉我只有60多分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天那!那是我考的吗?怎么会?不可能啊但事实就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那天晚上,我很难受,我躺在床上,横竖都睡不着。“难道我就用这种成绩回报我的老师,家长。我对的起自己平时的努力吗?”
真的,那天我想了很多很多。现在想起来我真傻,何必呢?学习中紧迫感是要有的,但总要想开点,有些事发生了就过了,何必去加以挽留呢。你的伤心,难受又有什么用呢?想的那么多,还不如好好休息,明天一切重头来过。我现在觉得自信很重要,一切都不如给自己一个微笑来的实惠。

留点回忆呵,给自己吧!
  也许http://www.rixia.cc十七年来我都是孤独的,但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给我留下些许回忆……
  我喜欢回忆过去,我总会感伤于过去的悲痛,欣喜于过去的喜悦……告诉自己,留点回忆给自己吧!
  记得小时候,老家的屋前有一棵偌大的梅子树,每当成熟之际,我总会拉着爷爷一起去摘梅子。我坐在肩头,顿时觉得自己好高好高,我像个调皮的孩子,疯狂地抓下一个又一个梅子,我吃一颗,爷爷也尝了一口,呦,梅子酸中带甜!
  梅子树下,有对爷孙俩儿快乐地笑着,我说,留下这点回忆吧,留给自己。
 www.rixia.cc 爷爷走了,走得很离奇,不谙世事的我只觉得很突然,好像小女孩失去了心爱的布娃娃,当时只是睁大着眼睛,看着大人们神情焦虑满带哀伤地忙里忙外。
  他们都哭了,哭得很是悲怆。而我,心里酸酸的,却不知泪水是否已经流下,总觉得爷爷那甜甜的微笑似乎还存在着,但我知道,今年梅子熟了,只是我一个人。
  依然还是那个梅子成熟时季节,只是我手中又多了一把长椅,昨晚忽然在梦中见到了爷爷,他告诉我梅子熟了,该摘了,我兴冲冲地跑过去,想让他抱我坐上肩头,然而,竟发现一切都是梦。
  我告诉爸爸说我见到爷爷了,爸爸说那是爷爷托梦给我,我使劲地摇晃着脑,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留给自己的回忆。
  夕阳余晖射下了斑驳的树影,只是在树影旁,又有一个小女孩踩在木椅上吃力采梅子的身影。她吃着梅子,然后甜甜地笑了。
  往后每年梅子熟,我都会一如既往来到梅子树下。只有由于树龄已高,它已不再给果,留下的只有那光秃的树干,而我却依然珍藏着这份回忆,总告诉自己,留点回忆吧!
  点评:文章的构思精巧,以树忆人,珍藏梅子树下天伦之乐,虽时光流逝,树已老,情却愈浓愈沉,依稀有《西花厅的海棠又开了》一文的情韵。

留点空白给自己
为自己留点空白,我安静地想着。
我无力的撕扯这那被时钟切割成一秒又一秒的岁月,想告别忙碌的生活,淡而处之。生活的滋味,无非就是吃,喝,玩,乐。(境界太低)
在生活空白的缝隙中,我们常常会慵懒到一动不动,但这却是那在忙碌中的我们所期盼,羡慕的时光.平庸到无所事事,生活却平添了几分色彩。(有那样的境界,就会有这样的生活)
记得上次在广播中无意听到了一句川端康成的一句:“凌晨4点,看到海棠花未眠”这浅浅的一句吟唱,霎时温暖了多少在现实生活中逐渐麻木的心灵。是震撼,是恰到好处地传达出了冰封在内心深处的渴望。现实与理想水乳交融的化合,让世俗之物顷刻土崩瓦解。(川端康成的《花未眠》中的语句)
这样的心境,不正如在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阳光落在墙角慵懒的猫咪身上,微风拂动着窗台的盆栽沙沙作响,找一本曾经看过的小说,捧一杯香茗,躺在那张老式的靠椅上,时光在靠椅的吱呀吱呀的奏鸣声中穿梭,很轻易地感受到岁月的脉搏。香茗吐着白汽,用嘴贴在杯口呷一口,品进人生的醇香。用双手压额前几撮头发,透过眯缝的双眼看清日光的轮廓。然后风一吹,眼睛像被烟熏了一样,忍不住合上了眼。当猛然睡醒,发现胸前的小说已滑落在地,四周暮色涌起,头顶飞鸟掠过,伸手遮挡住夕阳刺入眼睛的光线,忍不住眼泪流淌下来,仰头喝下最后一口香茗,生活的余香留于齿间。(过这样的生活,是需要有资本的,不何白日做梦)
这样的时光似乎离我们有近有远,像风筝,飞得好高,看不见他的模样,却感受得到他的律动,因为风筝线一直在我们手中。
人,空自在心中。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紧守一片空白,空在心中,便全然洒脱。在自我的一片空白中独舞是,猛然发现自己已拥有了一个世界! 赞同8| 评论 检举 | 2011-12-24 17:03 lzlikemoney | 二级
留一点空间给自己
是人都有七情六欲的,也会有喜怒哀乐之时。现代的都市生活,给人的压力也很大,很难说没有心浮气燥的时候哟,不是吗?
  
  不要将生活的石罐填得满满的,没一丝丝空隙哟。弦拉得太紧总是会断的,人也是一样的,如果是人的精神太紧张了,那便会失去生活中的独有的乐趣,请给你自己的生活留下一个小小的空间吧。呵呵,偶尔也放飞一次自己吧,让自己开心快乐地自由自在地飞翔一回哟。
  
  当你快乐时,留一个小小的空间给大脑去沉思,不要让快乐使你冲昏了头脑,要知道,乐极是要生悲的哟。
  
  当你太悲伤时,留一个小小的空间给愉悦,不要让过份的悲伤窒息了你的心灵,放飞一下你的心灵吧。
  
  当你太狂热时,留一个小小的空间给冷静,别让疯狂的火焰烧毁了你无价的青春哟,知道吗?青春是一去不复返的哟。
  
  当你太浪漫时,留一个小小的空间给现实,别让自己的心境走向那虚无缥缈的……现实才是你的归宿,生活还是要面对现实的了。
  
  给你的生活留有余地个小小的空间吧。当你太孤寂时、当你太伤感时、当你太疲惫时、当你太繁忙时、当你太……时,何不给自己抽出一、二分种来听一曲优美的音乐,看一看夕阳或涂写几页白纸呢?
  
  给你的生活留一个小小的空间吧!哪怕只有那么小小的一片,当你度过那些无聊的日子时,何不撒下这一小片,在上面写下一首美丽的诗呢?或者是记下你那些美好的东西,春去秋来之时,等到你老得走不动时,这些东西就会成为你五光十色的美好的回忆了。

院子里种梅子树好吗?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梅子梅已经有26年了、家里不是很顺是它的原因吗?

一般能种果树很不错啊,因为梅子树的‘梅子’二字让你烦恼,那么你院内再种棵桃树和佛手树,这样就成为‘霉(梅)逃(桃)’了、福(佛)来了吗?哈哈
迷信,你应该想想有的人的名字还叫梅子呢

青梅引 苏盈全文

求漫客小说绘66期苏盈的古风短篇言情《青梅引》!!!!要全文!必须有结局的部分!
是个悲剧,间隔大概六七年了,我喝青梅绿茶时还是能想起来,女主死了,男主登基,只因年少时他说想上位,她倾尽所有助他,背负所有骂名。请杀了这个妖女,将军把剑递到他手上。这时候才是最痛苦的吧,明知真相,明知心向,天下却让他不得不挥起手中的剑。
彼此当年少,
莫负好时光。
他已把天下我在手心,却握不住他一生中最想要的东西。他最好的时光,已经永远结在那一年的梅树指头,再不复返。
———引
一.处暑
七月中,处,止也。
瑾言又想起了她,当时他们都还年少,喜欢在宫中的梅子树下玩耍,时值五月,梅子青青,缀满了枝头,她指着青梅得意道:“若是在我家乡,梅子四月就熟啦,那段时间总下雨,青梅沾着细雨,绿得发亮,比皇后娘娘头上戴的绿石头好看多了。”
瑾言连忙捂住了她嘴,生怕这话被有心人听了去。
她不服气,抬眼瞪着他,眸子亮晶晶的,看的他心头一跳,又觉得手心上被什么湿滑柔软的舔了一下,顿时满脸通红地收回了手,回过神,板起脸来教训她:“那不是绿石头,是进贡来的翡翠!”
她闻言便折了一枝青梅,插到发髻上,学着宫里妃子们的姿势,掐起小蛮腰,摇头晃脑地说:“我就觉得青梅好看,你说,我这样难道不好看吗?”
她咯咯地笑,乌发间碧绿的梅子摇啊摇,好似要掉下来,教导礼仪的宫女们看了肯定要觉得惨不忍睹,但瑾言看着,却觉得那青青的梅子比什么翡翠都好看。
那时他还是身份高贵的二皇子瑾言,她是南蛮之地永黎族的小公主,他的父皇派兵攻打永黎族,军队凯旋而归,把年仅四岁的她俘回宫中。
瑾言还记得她进宫那天,父皇叫来了宫中所有的皇子公主,宣布这以后就是他们的妹妹,永黎公主。
那时她一身红衣,在蓝天,高墙,琉璃瓦之间站成一朵盛开的花。被灭了自己全族的仇人牵着,从宫门的那一头走来,她灿烂地笑着,眼睛分外黑亮,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映在她瞳孔里的样子。
暖暖的日光里,四岁永黎看着他,嗓音清脆地问,你干嘛一直看着我啊?
六岁的瑾言红了脸反驳道,胡说,谁看着你了!
就你!就你一直看着我。永黎圆瞪着眼,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我也一直看着你呢!
皇帝笑了,四周的兄弟姐妹笑了,在场的臣子们笑了,连侍候在旁的奴才们也偷偷地笑了冷峻宏伟的宫殿里盈满笑声,一时间,森严帝皇家好像成了寻常的百姓家,欢声笑语,和乐融融。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后来想起,这确是他一生最好的时光。
爆裂的火花惊醒他的沉思,恍然才记起此处并非宫中,这里是漠北的军营,驻扎着振威大将军凌穆旗下三十万大军,漠北位于国境最北,荒蛮寒凉,野草从生,处暑刚过,入夜后便已觉寒凉。呼啸的北风里夹着沙粒和铁锈的血味,听起来如同将死之人低低的呜咽,回荡在空旷的大漠上,苍茫寂寥。
篝火便一堆人围着取暖,风中似乎还隐约可听见胡族低沉的号角,他们的战马躁动不安地嘶鸣,这群原野上的野狼,无一刻不对城墙内的国土虎视眈眈。
“阿岩,不过来烤火吗?”有人招呼道,“到你巡夜还有很久呢,这儿还有酒,来喝点暖暖身子。”
阿岩是他在军中的化名,取“言” 的谐音,他属大将军帐下,从皇城跟随军队行至漠北,至今已三年。随军打过几次仗,表现不俗,获校尉一职,随和他以往尊荣的身份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却感到很踏实。
阿岩走过去和士兵们坐在一起,接过一只破口的瓦碗,里面装的是最低等的烈酒,闻着都呛,阿岩神色不变地喝了一大口,烈酒下肚,身子立即烧了起来。
漠北的酒,与宫中的琼浆玉液自然无法比拟,却是最合适沙场上男儿的酒,一如前线赴死的刚烈。出征前仰头喝尽一碗,把碗摔碎在地,长啸一声,何等豪气万丈,宫中美酒反倒显得绵软无力,漠北的酒喝多了,也渐渐想不起那甜腻甘醇。
阿岩又喝了一大口,平日士兵们聚起来总会说些胡话,今夜不知为何,却分外安静,看似都心事重重。
埋头喝了会闷酒,先前招呼阿岩的汉子先开了口:“兄弟们啊,我有个事儿要告诉你们,你们听了,可千万别怪我没骨气。”他顿了顿,又灌了一大碗酒,如此反复几次,才红着眼说,“明日起,要选五百匹战马,送回皇宫,宰了做成菜肴。”
说完,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抹起眼泪来。
阿岩认得这人们负责照料军中马匹,行事粗鲁,对待马儿却很心细,差事一直做得很好。军中战马无比珍贵,尤其漠北战士们的马,为了对抗胡人的悍马,特意精选出来严加训练,每一匹都壮实骠勇,陪伴士兵们出生入死,与士兵的感情非同一般。
“那该死的妖女!大将军写了折子回报战事,提到之前咱们一队侦察兵中了圈套深陷险境被困,忍痛杀了战马充饥,存活下来把情报带回军中,妖女听了后竟然向皇上讨马肉吃,还非战马不吃,说战马的肉质结实,最为爽口!而且她试过后,只爱吃马脖子贴近喉管的那一小片肉!”
另一人接上话头:“她还发明了一道菜,要一百匹战马脖子上那片肉才做得一盘,要取这肉,必须把喉管拖出,以小刀起肉,一匹马只能取一次,何等残忍!”
有一人冷冷道:“皇上还夸那妖女聪慧机巧,一道菜都那么花心思,这不,就下令要到我们军中抢马来着,皇上真是中了她的邪,她说什么都信!真是昏君!”
阿岩不吭声地喝着酒,听着士兵们一言一语,越骂越激昂,好些话都是说了要被砍头的,但漠北山高皇帝远,士兵们一度怨气,又喝了酒,哪里想那么多。
“永黎公主天赋异禀,她的本事,当然不是你们可以比的。”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灰色粗布衣衫的年青男子,他不知何时坐在了众人中间,腿上横着一张破烂的琴,他把酒碗放在一旁。拨动琴弦,琴音粗哑,杂乱无章,却一下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阿岩的视线随着其他人一起落在男子身上,他喝着酒,拨弄着难听的琴音,侃侃而谈:

“上古有氏族名为九黎,他们的首领是蚩尤,有八十一个部落,族人拥有神力,能呼风唤雨。后来蚩尤败于黄帝,九黎族也随之覆灭,小部分旁支得以幸存,退到南方隐居,成为南方苗蛮各族的先民,永黎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有窥视命轮,预知未来的能力,当年的皇上正是忌惮这点,才派兵灭了永黎。”
帐中士兵只知永黎公主妖惑圣上,捣乱朝政,而当年歼灭永黎是偷偷派兵,世间知情者不多,这时听人说起缘由,不由都听入了神。
阿岩假装低头喝酒,从碗边悄悄看那年轻男子,他在军营中混迹已久,只觉得这人面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男子目光与阿岩对上,匆匆一瞥又抿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永黎公主之名取自被灭的族名,并非她的本名。当年皇上派兵正是为了抢夺她,她是永黎中能力最强的一位,传说只要以血培育,便能预知天下事。永黎公主所做的预言至今从未曾落空过,她言中过旱灾,水涝,虫祸,也言中过数次谋反和叛乱,当年胡人有入侵之心,却掩饰得极好,若不是永黎公主说了句‘他们现在送我们这么好的东西,是想要拿我们的城池来换啊’,皇上也不会提前让大将军在漠北部署,及时击退胡人的突袭。”
这是有人借着醉意,语气激昂地说:“按照你的意思,我们反倒要感激这位永黎公主?可她嗜血残忍,我听说她每次占卜,都要先杀人取乐,见了血才会说出预言,她不仅随意屠杀百姓宫女,还杀了怀有身孕的贤妃,贤妃以美貌著称,唇不点而朱,她就杀了怀孕的贤妃,说是用她的血做的胭脂色泽最好......这样的妖女,我们该感激她吗?!”
阿岩忍不住看了这人一眼,他生得高大,面容英武,左眼上覆了一道刀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怕,脸上满是愤恨不平之色,两眼通红。
“我不是要你们感激她,是要你们小心她。”男子的目光骤然变得凌厉,“这里虽然是漠北军营,人多耳杂,有忠直的士兵,也有皇上的监军,还可能有奸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大不敬的话,若是传入某些人耳中,首先受害的便是大将军,大将军忠义耿直,平时待大家不薄,你们是迫不及待要送大将军上断头台吗?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大将军的吗?”
此话一出,口出狂言的人无不浑身一寒,惊出一身冷汗,酒都醒了。看着男子的眼神也更为恭敬了,唯唯诺诺地说了些多谢提点的话,正好值班时间也到了,一行人纷纷退出帐外。
阿岩趁机问养马的汉子,刚才那人是谁,那汉子想了想,说:“我也不清楚,听大将军叫他‘温涵’,见他常跟在大将军身边,又都作文士打扮,也许是个军师吧。之前其它的兄弟提起这人最近经常混在士兵中一起喝酒,没想到今天我们也遇上了,多得他提醒,不然我们就惨啦。”
阿岩却并不觉得这是巧合,最近军心浮动,士兵对朝廷的决策十分不满,军中怨气日渐高涨,军心不稳不仅无法对敌,更可怕的是怕有人借机煽动谋反,温涵以喝酒为名,实质巧妙地告诉了士兵情势的无奈、分析了利弊,既安定了军心,又令士兵更信服大将军,可谓一箭双雕。
北风吹得帐幕猎猎作响,军营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好像有什么在悄悄酝酿着,火光照不亮广阔的夜空,头顶的黑夜那么深,没有一点星光,看的久了,便有种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感觉。
处暑之后便是秋,接着是冬,一年又将过去,而他会在这个见不到她的边疆继续苟活,或者战死。
处,止也,可人心不同四季节气,并无规律可循,更多是情难自抑。
战马又如何,残忍又如何,恨又如何,怨又如何。这个天下早已和他没有关系,二皇子?二皇子已经死了,从她说“我与你,世间只可存一人”那天起,他就心甘情愿为她死了。

二.寒露
九月节,露,气寒冷而将凝结也。
父皇带回永黎的目的,瑾言一直知道,从永黎六岁起,父皇便偶尔命人当着她面屠杀畜生,又让她以鲜血泡浴,永黎一开始哭得呼天抢地,第一次被迫目睹屠宰时,甚至惊吓得晕了过去,却又被醒神香弄醒继续。
她虽然说出了预言,却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于是她必须观看的“祭礼”变得更为残忍,屡屡让她呕吐不已,后来,永黎不再昏厥,也不再呕吐,渐渐变得麻木,但她所预言的事情,依旧无足轻重。
瑾言知道那是永黎总是整夜整夜地做噩梦,夜晚她在空旷冷寂的寝宫中哭喊着醒来,即便白天里也惶惶不安,她在这皇宫中举目无亲,除了瑾言没有其他人亲近她,可怜她。
巍峨的皇城是一头沉默嗜人的怪兽,如果自己也不管她,她会死的吧,瑾言为了让她开心,变着法子哄她,甚至有好几个晚上,他冒着违反宫规的罪名在夜里偷偷地陪着她,喊着她的小名,只为让她从噩梦中惊醒时,不至于那么孤独。
年少的时光就这样渐渐逝去,十二岁的永黎公主,那份尚未熟透的美貌逐渐比她的异能更令人关注,虽然礼教宫女们已经花尽心思教导她,但蛮族出身的永黎公主,依旧是严谨的深宫中最大的麻烦。
瑾言还依稀记得她爬树的样子,披着兽皮做的小袄,油亮的辫子咬在嘴里,猴子一样在树枝间爬来爬去,灵活地好像她身上穿的不是皇帝钦赐的华丽宫裳——那上好的缎子,艳丽的朱红,用彩色的丝线绣满蝴蝶,可是正宗皇家公主都少有的款式。难怪宫里的人都在说,皇帝对永黎公主的恩宠,令人不安啊!
但永黎不会知道,她只顾着把一颗一颗梅子摘下来,扔给树下一脸焦急的瑾言,看见他皱起眉,就放声大笑。等她想下来了,便闭着眼睛往下一跳,每一次瑾言都吓得要命,连滚带爬地过去接住她。

虽然皇子们从小习武,又在皇城卫军中历练,但瑾言还小,要接住一个公主还是勉强,总是两人一起摔在地上,像两只打架的小貂般滚成一团。永黎把头顶在他胸口乱拱,笑个不停。
已经开始被卷入权利斗争的二皇子瑾言只有在这时会觉得心安,十四岁的他已经要承担身为皇子的压力,各种势力开始逼迫他往上爬,年少时真挚纯净的好时光早已不复存在。
瑾言突然笑道:“我最喜欢永黎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样子。”
她乖巧地答:“好,阿言想永黎是什么样的,永黎就永远是什么样的。”
那是瑾言并不知她与他根本无法共存,他只望永黎永远是一枚青涩的梅子,挂在枝头,不必落进尘埃。
那日瑾言回到自己宫中,生母淑妃坐在花厅里品茶,仪态端庄地笑着问:“和永黎公主一起去玩了?宫中皇子那么多,她就爱黏你一个,谁都看得出她喜欢你,言儿,你喜欢她吗?”
瑾言深知母妃并非表面那么和颜悦色,死在她手里的人不知有多少,他小心翼翼地说:“父皇说永黎是妹妹,在宫中无依无靠,要我们和她多亲近一些而已。”
淑妃把儿子所有细微的表情动作都收入眼底,她从一个小门户出身的官家女儿爬到如今位置,察言观色的功夫炉火纯青,瑾言以为的天衣无缝,在淑妃眼里其实漏洞百出。
最近皇上有意要选立太子,瑾言和皇长子瑾崇却是最被看好的两位,瑾言沉静,聪慧,骑射狩猎,学业功课都是最好的,可惜极为低调,威仪不足;皇长子瑾崇是皇后之子,虽各方面不及瑾言,但器宇轩昂,母家实力雄厚,若是按立长不立幼的老规矩,瑾崇成为太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淑妃知道瑾言对皇位没有执念,但她不一样,后宫争斗不比沙场血溅仁慈,这些年她没有一天过得安心,为了自己,她怎么也要把瑾言推到太子的位置上。
她放下茶盏,说:“既然你与永黎只有兄妹之情那就好了,皇上对永黎的好谁都看的出来,那可不是对女儿的好,什么珍稀玩意儿都给她,也许过几年永黎十八岁了,就会把她收进后宫吧。”
说着看了脸色发白的瑾言一眼,端起茶盏,吹开浮起的茶叶,缓缓道:“若真有这么一天也不必吃惊,反正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更何况这天下间的所有东西,又有什么是不能属于皇上的呢?”
话说到此,聪明人大家都明白,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爬到那个至尊的王座上去。
本该是金秋的九月,漠北战况却极为紧张,半月前探子回报胡人有一只百人队伍在偷偷靠近,大将军马上调派出一支精兵奔赴抵抗,但这只兵马却没有回来,像凭空蒸发了一样。探子又回报附近发现胡人踪迹,大将军派出第二支队伍,也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大将军惊疑之下决定按兵不动,就在这时,一支胡人的精锐部队突然袭击了巡视的队伍,大将军一怒之下派出第三支队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支队伍依旧彻底消失在漠北的风沙中。此次大将军不顾众人相劝,亲身披甲上阵,率领一支精锐连夜出击。
大将军出征后的第三天深夜,阿岩被叫到了商议军情的帐中,他还没走近军帐,就已经感受到那股紧绷得几乎要爆发的压抑气氛。这时候作为皇帝心腹的监军正在好眠,而帐中却聚集了各位真正忧国的将领,每个人脸上都是焦虑的神色,在帐中来回踱步,温涵抱一把破琴坐着,神色叫人看不透。
阿岩身披轻甲,行过礼,然后立于帐中,顿时所有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他军衔不高,商议军情乃机密,无关人等一律不得入内,正当有人要责问,温涵抢先说道:“是我叫来的,都坐下。”
温涵做文人打扮,儒雅清俊,不过二十出头,应该是最被军人看轻的,此时却没有人反对他,虽然有人不忿,但还是一一坐下。
阿岩拣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刚坐下,就听见温涵说道:“朝中传来消息,五皇子死了,罪名是擅闯后宫,惊扰了永黎公主。”
阿岩心中一震,哑声问:“五......皇子是怎么死的?”
温涵拨动琴弦,淡淡道:“放血而死。永黎公主想的法子,皇上下的令。把五皇子绑在碎波池中的白玉台上,双腕和脚跟各割一刀,让血一直流,一直流到碎波池被染得一片赤红。”
阿岩死死咬住牙关,攥紧的拳头不停颤抖,五弟......他的五弟,生性率真,无意权势。他出生时他还抱过他,襁褓中的婴孩白白嫩嫩,眼仁黑得发亮,被他一抱就笑,想当年他瞪着大眼,言之凿凿地说,若二皇兄相当皇帝,我就给你当大将军,杀敌四方!
阿岩忍着眼眶发热,又问:“那他因何而死?”
温涵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永黎公主要夷平二皇子瑾言以前所住的清平宫,五皇子坚决反对,才有了闯宫一事。”
他又悲又恨,第一次如此希望自己还在宫中,可以直面质问她,五弟今年才十六!永黎,二皇子已经死了,五弟不会和你争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何要下这么狠的手!
漠北荒芜之地,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丝丝的寒意伴随着温涵的话语,让他四肢百骸冷的发麻。
这是在座有人叹了一声:“如今太子愚昧,为求自保一昧奉承讨好永黎公主;三皇子性格刚烈,两年前因行刺永黎公主被赐死;四皇子早夭,如今五皇子又......宫中就只剩下未满周岁的六皇子......诶,若是二皇子还在就好了,只可惜......”
话音未落,所有人都不禁点头附和,温涵接着说:“此事还未了,永黎公主见了血池很高兴,又得了一条预言。”他顿了顿,“她说‘天佑我朝,必退胡人’,皇上听了很高兴,下了圣旨要我军必须在入冬前打一场胜仗以示天威,可大将军至今未回,情况不容乐观。”
帐中一下沉寂下来,温涵突然问阿岩:“仁勇校尉,你有什么看法?”
阿岩按捺下翻涌的情绪,沉声道:“此事蹊跷,那探子必然和胡人有勾结,用假消息引诱我军出击,然后埋伏突袭,大将军察觉不对按兵不动,胡人故意现身滋事,再诱惑我军。所以我建议先杀了那探子,再派一支队伍出发。”然后,他像是下了决心般,说:“大将军于我有恩,若各位不嫌弃,我愿意率领这支队伍。”
许久,帐内仍旧无声,只听见琴弦“咚”的一声,温涵说道:“好。”

三霜降
九月中,寒气肃凛。
瑾言曾问过永黎,父皇灭了她全族,又那样对她,为何她竟然不恨?
那是他们正摆脱了宫人,偷偷摸摸地蹲在御花园某个偏僻的地方,在一棵梅子树下奋力挖坑,把刚封口的青梅酒埋进去。
永黎原本埋头刨着土,闻言抬头说:“什么是恨?小时候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被逼着看那些东西时,也会难过,会很不舒服。”顿了顿,又说,“可是,一想到阿言,就觉得,这些都是可以忍耐的。”
这时永黎已经有了少女纤细柔美的轮廓,瑾言看着她,突然有些出神,正想伸手替她擦去泥迹,就听见她惊呼了一声。
牡丹红的宫装,不知何时被勾破了,永黎捏着袖子上的一根线头,好奇地一拉扯,那根线头嗖嗖地被扯成很长一条,永黎觉得好玩,不断的拉扯,瑾言看着她一脸新奇意外的表情也觉得有趣,便不去阻止。
结果冷不防被她抓住了手,把那条红线缠到了他手指头上,一圈一圈地绕。
“诶,你干什么呢?”
“我听宫女们说,两个人之间若是绑了红线,就一定能在一起。”她认认真真地绕着红线,表情无比虔诚,“永黎想和阿言过一辈子,所以要用红线绑着你。”
瑾言被她说得心中一热,夕阳艳丽的余晖中,两人雪白的脸颊上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瑾言低头看着她专注的模样,轻声道:“永黎,我会当上皇帝的。”
永黎的动作顿了顿,定定看着他们之间的那条红线,突然说道:“是,阿言会当上皇帝的。”
见瑾言一脸不在乎,永黎认真的说:“我说的事情都会是真的!”
“好,好,那承你贵言。”瑾言笑着拍拍她的头顶,虽然觉得她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却仍为此感到高兴,就好像彼此间许好了承诺。
那天埋下的青梅酒,本来是打算冬天时作为给皇上的寿礼,但皇帝大寿当日,永黎一身红色薄纱舞衣登场,恰到好处地袒露着少女柔嫩的肌肤,雪一样的肤光从薄纱底下透出来,叫人心痒难耐。
满朝文武,嫔妃云集,永黎公主在宴席中翩翩起舞,她柔软地扭着腰肢飞快旋转,一圈又一圈,轻薄的红纱漫天飞舞,裙角坠的铃铛响个不停,伴着她咯咯地笑声,仿佛快要飞起来的仙女,好看的叫人移不开眼睛,只是隐隐的,有种冶艳的邪气。
她转着转着,突www.rixia.cc然一头栽向皇帝的怀里,皇帝搂着她,像搂住一只小鸟儿,她笑得花枝乱颤,一身香汗淋漓,皇帝的眼中无法掩饰地露出欣赏与渴望的目光,叫满座的大臣妃嫔都变了脸色。
皇帝逗着永黎,问:“我的好永黎,舞跳的太好了,给你什么赏赐才好呢?”
她咯咯地笑道:“永黎想看莲花,要看满池的红莲。”
而他坐在席间,不敢相信地看着一切,被红线缠过的那根手指,像被勒紧了一般痛起来。
处死了探子,阿岩的计划在夜里行动,他要了二百精兵,临行前温涵指着其中一个特别醒目的高大男人说:“那是我安排给你的副手,他是个不怕死的。”
阿岩看过去,认出是那晚喝酒时口出狂言,左眼有疤的男人。
温涵说:“他叫安易,是贤妃的亲弟弟,本是皇城卫军的一个将领。贤妃被害时他冒死反抗,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姐姐死在眼前,脸上的疤也是那时留下的。永黎公主说他悲痛欲绝的样子好看,皇帝便开恩发配他到漠北充军,但我看,他情愿那时和贤妃一起死了。”
阿岩问:“漠北军营中还有多少人深藏不露?”
“不是深藏不露,而是......”温涵手指竖在唇边,声音极轻说,“藏龙、卧虎。”
阿岩沉默地看他一眼,翻身上马。
出了城门,阿岩命令安易带全部人前进,他只带数人跟在后方。两人分头行动,安易的队伍果然很快就遇上胡人的散兵,安易假装中计追上,来到一座废弃在大漠中的小城。
阿岩远远看着安易追着胡人散兵逃进城中,原本空无一人的城墙上突然冒出一群胡人,他们关起了城门,将所有人马困在城中。

城中传出兵戈相击的声音,然而胡人的部队人数并不多,但占据了守城优势,没多久厮杀声逐渐平息。
阿岩知道安易遵他嘱咐,若是被困不需奋力反抗,以保存战力为主佯作投降。同时他立刻派人带口信回去禀报大营,自己带着其他人潜伏,伺机吧出来巡查的胡人士兵射杀。等到夜幕降临,另一队人马带着阿岩口信中提到的物件偷偷前来,而迟迟不见探子归来的胡人也开始骚动不安。
阿岩命人把一个个灌满油的小陶罐丢向城头,不容胡人回神,铺天盖地的火箭接踵而至,埋伏已久的漠北军猛然杀出,辽阔寂静的大漠上,顿时杀声震天。
城内被困的士兵听见动静,里应外合,极快地击溃了这支胡人队伍。
城门大开,安易扶着大将军凌穆走出,凌穆受了伤,但并无大碍,当他看见城门外站着一身戎装的阿岩时,身体猛一颤,却终究没说什么,径自上了马。
跟随在后的是幸存的士兵,他们面带倦色,却掩饰不住幸存的狂喜。深秋夜里寒气肃凛,凝露成霜,但阿岩看着欣喜的士兵,竟也不觉得冷了。
这些豁出性命守卫江山的士兵,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活着回家吃上一顿热饭,抱一抱襁褓中的孩儿,过安定的日子。可如今朝廷苛税,贪官横行,世道昏黑,若战死,那是为了什么而死?若活着回去,等着他们的只会是另一种绝望。
这三年来,他到底在固执什么?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为她,值得吗?应该吗?
他猛然收紧了五指,体内,皇族的血在翻涌。心底有声音在叫嚣,你是展翅的大鹏,而非折翼的鹰隼!
凌穆领着先前失踪的队伍凯旋归来,大大振奋了军心,那一夜漠北军的欢呼响遍大漠。凌穆带伤与温涵在军营中谈论许久,上书一封捷报送回皇城,只简单提到军中有后起之秀,乃国之福气,其余并无细述。
之后阿岩被提拔为昭武校尉,安易为昭武副尉。
而此时深秋已过,隆冬将至,胡人大军继续逼近。
夏末有妖姬妹喜,爱听绢帛撕裂之声,那时丝绸极为贵重,一匹价值千金,皇帝桀便命人收罗最好的绫罗绸缎,在妹喜面前一匹一匹撕开,只为博她一笑。
永黎公主要的莲花虽然不比绢金贵,却比绢帛要难得多。那时正值初冬,举国上下根本找不出一株莲花,更何况色泽纯正的红莲本就稀少。南方晚冬,皇帝命人搜罗莲花快马送来,良驹跑死不少,送至宫中的莲花依旧不和永黎公主的意。
有大臣看不过眼,进言道,要让红莲在冬季开花乃不合时宜之事,何苦逆天而行。
永黎公主听闻后,笑盈盈对皇帝说,正是以为不合时宜,才显得皇上对永黎格外疼爱啊!
那时他与大皇子一派正斗得激烈,可听闻此事后还是冒险去见了永黎,劝她不要无理取闹。
永黎一身艳丽的红衣,坐在奢华的大殿之上,却像个顽劣的孩子般不依不饶,嘟着嘴道:若是有心,花总会开,他们只是没有全心为永黎办事!
皇帝为了让永黎高兴,下旨宫中大举改造,要引温泉水入池种植莲花,眼看这样下去只会劳民伤财,瑾言献计,让巧匠用红绸赶制出精巧的莲花,漂于水上,隆冬时节放眼看去,满池红莲,倒也真是十分赏心悦目,连皇帝都夸赞不已。
正当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时,永黎公主颦着秀眉,闷闷不乐:二皇兄果真有心,可莲花虽好,色不够正。她黑白分明的眼珠转了转,突然灿烂一笑,拍手道:永黎听说,古人铸剑,若想造出好剑,要以人祭之。
此言一出,顿时满朝哗然,正直忠义之人自然是绝不肯做这种事的,但朝堂之上从来不会缺少奸臣小人,皇帝被美色和谗言迷昏了心神,下令要选出年岁正好的少女,用血染莲花。
瑾言又硬着头皮提议,若永黎公主执意于此,那不如用死囚之血,不必滥杀无辜。
永黎公主杏眼圆瞪,哭着说,死囚之血肮脏污秽,会玷污了她的红莲。
最后,在皇帝默许下,奸臣献上百名芳华正茂的貌美少女,用她们的血染就了成千上万朵红莲。
瑾言永远忘不了那年冬天,千鲤池上搭起了奢华的舞台,银装素裹中,池里血染的莲花灼灼,白雪红莲,仿佛是雪里烧起了一片烈火,永黎在台上起舞,凄艳、绝丽、极美,也极残酷。
观者无不心醉神迷,却又心寒不已,永黎公主一舞停歇,突然朗声道:“蕲州怀王有异心,不日必反。
说罢,她似是隔着重重红莲向瑾言投来一瞥,她顿时觉得浑身冰冷,好似重来没有认识过眼前之人。
从那一日起,皇帝下令,各州各郡,每年需献少年少女数名,供永黎公主祈福。
此令一出,举国震惊,天下不复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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