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企业(种植花卉、苗木)购入种苗,怎样记账?
园林公司买入苗木种植怎么做会计分录,是做入原材料呢还是消耗性生物资产..什么时候可以入库存商品呢..
一、税费的处理:
1、题目中一般会给出,交换的双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即使没有给出,也默认为17%。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双方交换的是存货,如: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双方都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3、税费的计算按换出产品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乘以17%作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会计分录
如果涉及的补价款占交换资产最高公允价值的百分比低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体会计分录为:
1、换出库存商品的一方
借:原材料(交换日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库存产品交换日的公允OYDinj价值,即:市场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注意:
具体银行存款在借方还是贷方,看企业是支付了补价还是收到了补价。)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2、换出原材料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交换日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其他业务收入(原材料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即:市场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注意:
具体银行存款在借方还是贷方,看企业是支付了补价还是收到了补价。)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账面余额)
1、题目中一般会给出,交换的双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即使没有给出,也默认为17%。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双方交换的是存货,如: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双方都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3、税费的计算按换出产品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乘以17%作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会计分录
如果涉及的补价款占交换资产最高公允价值的百分比低于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体会计分录为:
1、换出库存商品的一方
借:原材料(交换日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库存产品交换日的公允OYDinj价值,即:市场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注意:
具体银行存款在借方还是贷方,看企业是支付了补价还是收到了补价。)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账面余额)
2、换出原材料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交换日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其他业务收入(原材料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即:市场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注意:
具体银行存款在借方还是贷方,看企业是支付了补价还是收到了补价。)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贷:原材料(账面余额)
苗木购入时还是应该计入原材料;
苗木成活的就是商品,发生的成本
买入时的单价乘以数量加运费,购入后需要人种植,看护、施肥、浇水,也就产生了人工费用,但购买肥料、浇水又产生了一笔新的费用,这笔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吧。
1购入苗木时:
借:原材料——苗木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发生看护/施肥/浇水/人工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www.rixia.cc:苗木
贷: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生产间接费用)
3.待可以出售做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X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5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苗木
苗木成活的就是商品,发生的成本
买入时的单价乘以数量加运费,购入后需要人种植,看护、施肥、浇水,也就产生了人工费用,但购买肥料、浇水又产生了一笔新的费用,这笔费用应计入生产成本吧。
1购入苗木时:
借:原材料——苗木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发生看护/施肥/浇水/人工费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www.rixia.cc:苗木
贷: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生产间接费用)
3.待可以出售做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4.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XX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5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苗木
农业公司购买的种苗是否需要取得发票?
日夏养花网 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植物类 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十一)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依据上述规定,农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向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研究所购入免税种苗,应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农业公司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相关依据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日夏养花网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绿化工程中自己种植的苗木会计应怎样核算
根据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农业活动是指农业企业对生物资产转化为农产品或其他生物资产的生物转化的管理。生物转化,指导致生物资产质量或数量发生变化的生长、蜕变、生产、繁殖的过程。生物资产应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将收获为农产品或为出售而持有的生物资产。根据以上定义,绿化苗木应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实际成本入账。企业苗木成本核算应增设“待摊费用”、“农业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农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1.苗木初始建园时,为了账务处理清晰,可增设“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建园费用的归集。除初始购入的种苗支出直接计入相应的品种成本外,其余发生的所有与建园有关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可根据企业实际费用项目情况建立相应的二级科目(如土地费、整地、肥料、栽植、除草等)进行明细核算,建园结束时由该科目转入“农业生产成本”科目进行正常生产投入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摊费用(二级科目)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借:农业生产成本(二级科目)
贷:待摊费用 2.“农业生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苗圃建园后正常生产投入的费用,应按品种、生长年限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归集,可在“农业生产成本”下再增设一个二级科目——“待分配成本”,用于归集当期发生的抚育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农业生产成本——待分配成本(公共性抚育的成本)
——某品种苗木(可直接进入某品种的抚育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二)苗木成本的计算与分配 苗木作为一种特殊存货,在未出圃前始终处于在产品状态,日常管理抚育成本占很大比例,如果按月进行苗木成本费用的分配,势必会大大增加核算工作量,可按季度或半年(根据苗木生产及管理的季节性特点,笔者认为按季度较合适)进行分配。分配公共性抚育成本时,可考虑按各品种的面积作为分配基数,如有套种现象,苗木规格相差很大,可按套种的数量与不存在套种情况下的标准数量比,折合为面积进行分配。另外,由于苗木因品种不同而导致生产管理的繁杂程度不一样,所以应在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品种间管理的难易程度制订相应的再分配难易系数(由生产管理部门提供),对不同品种的公共抚育成本进行二次分配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1.某品种苗木成本=某品种购苗费(含购苗运费、旅差费等)支出+某品种苗木抚育成本 2.某品种苗木抚育成本=可直接计入某品种成本的抚育成本+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分配数 3.某品种苗木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分配数=全部苗木的公共性抚育总成本总面积某品种所占面积品种间难易系数 4.某品种苗木每株苗成本=某品种购苗费(含购苗费、运费、旅差费等)支出某品种株数+某苗木品种抚育成本某品种苗木成本某品种苗木数量各生长年限的定额差异系数(由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过程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处理如下:日夏养花网 归集时,借:农业生产成本——待分配成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借:农业生产成本(二级科目)
贷:待摊费用 2.“农业生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苗圃建园后正常生产投入的费用,应按品种、生长年限分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归集,可在“农业生产成本”下再增设一个二级科目——“待分配成本”,用于归集当期发生的抚育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借:农业生产成本——待分配成本(公共性抚育的成本)
——某品种苗木(可直接进入某品种的抚育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二)苗木成本的计算与分配 苗木作为一种特殊存货,在未出圃前始终处于在产品状态,日常管理抚育成本占很大比例,如果按月进行苗木成本费用的分配,势必会大大增加核算工作量,可按季度或半年(根据苗木生产及管理的季节性特点,笔者认为按季度较合适)进行分配。分配公共性抚育成本时,可考虑按各品种的面积作为分配基数,如有套种现象,苗木规格相差很大,可按套种的数量与不存在套种情况下的标准数量比,折合为面积进行分配。另外,由于苗木因品种不同而导致生产管理的繁杂程度不一样,所以应在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品种间管理的难易程度制订相应的再分配难易系数(由生产管理部门提供),对不同品种的公共抚育成本进行二次分配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1.某品种苗木成本=某品种购苗费(含购苗运费、旅差费等)支出+某品种苗木抚育成本 2.某品种苗木抚育成本=可直接计入某品种成本的抚育成本+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分配数 3.某品种苗木公共性抚育成本的分配数=全部苗木的公共性抚育总成本总面积某品种所占面积品种间难易系数 4.某品种苗木每株苗成本=某品种购苗费(含购苗费、运费、旅差费等)支出某品种株数+某苗木品种抚育成本某品种苗木成本某品种苗木数量各生长年限的定额差异系数(由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过程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处理如下:日夏养花网 归集时,借:农业生产成本——待分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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