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自产自销农产品的 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农业自产自销的产品要交所得税吗
不需要交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http://www.rixia.cc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财政部规定。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
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纳税人evYRTYKtcK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日夏养花网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具体参考神州财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226d1f15ecd35f784d2a20c3ecf56d7f&term=农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820a8f5c40c91fbd63f19519314ca277&term=农产品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fb4ab556bc42d6f0ee0f9e24ec4d1af0&term=农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8e065119c74efe3a47aec8796964cf8b&term=农产品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民自产自销的蔬菜在开具国税发票时除免交增值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代开发票交不交个人所得税
文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