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苗木栽植和中药草栽种是否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蘑菇食用菌种植大棚用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吗?能否占用基本农田?谢谢!!
这个要看你大棚的结构,和使用情况,最好是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能否占用基本农田也要看大棚的结构和使用情况。
这个各地政府对于食用菌的扶持力度不同,所以有关政策也不一样。最好咨询当地的农业局或者相关的部门。
食用菌种植大棚属于种植业。一般不需要办理设施手续。可以占用基本农田。
农业设施用地是否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如题,如果可以办理,根据什么文件可以办理?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dYRZtRVh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四、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dYRZtRVh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四、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之规定,设施农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相关建设无需向规划部门申请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不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四、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二、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三、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四、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农业设施用地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部门是无权依照《城乡规划法》对被拆迁人进行处罚的。
各地的政策不一,可询问当地土管部门。
如何办理设施农用地
一、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手续材料
1、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申请(1份)(原使用划拨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申请应有主管部门意见和盖章。内容应写明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土地证号及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面积、理由等);
2、国有资产处置批复1份(用地单位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图件(国土资源测绘队出具、受让方单位盖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8、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盖章、签名);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申请审批表(盖章、签名);
12、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放线证复印件其中1份(核对原件)。
说明:办理个人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不用提供第2、5、7项材料。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土地评日夏养花网估报告1份(平远县土地价格评估所出具);
4、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放线证复印件其中一份(核对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申请审批表(盖章、签名);
6、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具备材料
双方
材料
抵押权人(银行)
抵押人(土地使用者)
1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土地抵押借款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土地抵押借款委托书)
5
土地使用证(原件)
6
土地估价
结论及报告(原件)
7
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8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由抵押人填写,经双方盖章)
四、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文字资源部分
1、市(县)国土资源局向上级部门请示(写明经政府同意后上报;属国务院审批的,仍需由当地政府请示,国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经政府盖章同意)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7、不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审核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8、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材料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9、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有偿供地时需提供)说明
10、征地补偿安置听证资料(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放弃听证申请及被征地村组出具经过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2/3成员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或听证笔录、针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措施建议)
11、有偿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报告
12、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或补充耕地协议
13、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涉及国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线性工程可不提供证书)
14、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文件(占用林地时提供)(用地单位提供)
15、其他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评估、消防等)(用地单位提供)
16、征地预存款证明(国土部门证明:写明批次名称、帐号号码、银行资金证明)
17、园地不是林地的证明(县级林业部门出具)
18、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图件资料部分
1、建设有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涉及国务院审批和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由具日夏养花网有甲级测绘技术资质的单位制作)
2、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属省审批并有省验收确认的耕地储备指标的,无须附补充耕地位置图)
4、补划基本农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用地单位提供)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标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五、城市批次用地
文字资源部分
1、市(县)国土资源局向上级部门请示(写明经政府同意后上报;属国务院审批的,仍需由当地政府请示,国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经政府盖章同意)
3、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4、征地补偿安置听证资料(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放弃听证申请及被征地村组出具经过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2/3成员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或听证笔录、针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措施建议)
5、补充耕地验收函
6、建设拟征(占)土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涉及国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时需要)
8、征地预存款证明(国土部门证明:写明批次名称、帐号dYRZtRVh号码,银行资金证明)
9、具体建设项目名单(项目、面积、规划用途)
10、园地不是林地的证明(县级林业部门出具)
11、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图件资料部分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名书和勘测定界图
2、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属省审批并有省验收确认的耕地储备指标的,无须附补充耕地位置图)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标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1、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申请(1份)(原使用划拨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申请应有主管部门意见和盖章。内容应写明土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土地证号及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面积、理由等);
2、国有资产处置批复1份(用地单位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1份);
4、图件(国土资源测绘队出具、受让方单位盖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8、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盖章、签名);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申请审批表(盖章、签名);
12、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放线证复印件其中1份(核对原件)。
说明:办理个人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不用提供第2、5、7项材料。
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土地评日夏养花网估报告1份(平远县土地价格评估所出具);
4、房产证或规划许可证、放线证复印件其中一份(核对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申请审批表(盖章、签名);
6、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具备材料
双方
材料
抵押权人(银行)
抵押人(土地使用者)
1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土地抵押借款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办理土地抵押借款委托书)
5
土地使用证(原件)
6
土地估价
结论及报告(原件)
7
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8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由抵押人填写,经双方盖章)
四、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文字资源部分
1、市(县)国土资源局向上级部门请示(写明经政府同意后上报;属国务院审批的,仍需由当地政府请示,国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一书四方案(呈报说明书经政府盖章同意)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用地单位提供)
7、不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审核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8、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材料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意见(用地单位提供)
9、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有偿供地时需提供)说明
10、征地补偿安置听证资料(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放弃听证申请及被征地村组出具经过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2/3成员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或听证笔录、针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措施建议)
11、有偿方式供地的应附草签的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报告
12、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或补充耕地协议
13、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涉及国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线性工程可不提供证书)
14、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的文件(占用林地时提供)(用地单位提供)
15、其他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评估、消防等)(用地单位提供)
16、征地预存款证明(国土部门证明:写明批次名称、帐号号码、银行资金证明)
17、园地不是林地的证明(县级林业部门出具)
18、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图件资料部分
1、建设有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涉及国务院审批和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由具日夏养花网有甲级测绘技术资质的单位制作)
2、拟占用土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属省审批并有省验收确认的耕地储备指标的,无须附补充耕地位置图)
4、补划基本农田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用地单位提供)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标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五、城市批次用地
文字资源部分
1、市(县)国土资源局向上级部门请示(写明经政府同意后上报;属国务院审批的,仍需由当地政府请示,国土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2、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经政府盖章同意)
3、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补偿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4、征地补偿安置听证资料(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放弃听证申请及被征地村组出具经过2/3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2/3成员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或听证笔录、针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解决措施建议)
5、补充耕地验收函
6、建设拟征(占)土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含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涉及国有土地的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7、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时需要)
8、征地预存款证明(国土部门证明:写明批次名称、帐号dYRZtRVh号码,银行资金证明)
9、具体建设项目名单(项目、面积、规划用途)
10、园地不是林地的证明(县级林业部门出具)
11、集体建设用地的说明
图件资料部分
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名书和勘测定界图
2、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3、补充耕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属省审批并有省验收确认的耕地储备指标的,无须附补充耕地位置图)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应标出用地所在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1、工商注册;
2、国土资源所现场勘察;
3、乡镇政府盖章认可规模化养殖;
4、农业畜牧局备案;
5、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目前,日夏养花网尚无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书,以县级农林或农业畜牧局和国土资源局同意备案文书为准,算办完手续。
2、国土资源所现场勘察;
3、乡镇政府盖章认可规模化养殖;
4、农业畜牧局备案;
5、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
目前,日夏养花网尚无全国统一的规范性文书,以县级农林或农业畜牧局和国土资源局同意备案文书为准,算办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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