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夏养花网

您好,欢迎访问日夏养花网,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rixia.cc

对盗窃非法采伐的珍贵树木如何认定处罚

2021-07-28 04:19:00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91

非法采伐珍贵林木水杉,触犯哪些法律条款

  
  非法采伐珍贵林木水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日夏养花网
  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 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
  第二章 野生植物保护

  第九条 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条 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www.rixia.cc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 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非法进出口野生植物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依照本日夏养花网条例规定没收的实物,由作出没收决定SgxiIsl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植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所谓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 罪,是指违反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对
此,《刑法》第34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解释》”)第1条、第2
条,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案件立案标准》”)第2条第4项,《森林法》第32条、第
40条等都作了相关规定。

对盗窃非法采伐的贵重树木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

盗窃名贵树木。属于盗窃罪,树木首先要相关部门定价后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刑事责任]对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如何适用刑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的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窃名贵树木量刑

盗窃名贵树木。属于盗窃罪,树木首先要相关部门定价后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构成盗窃罪,怎么量刑还要看盗窃的树木的价值。
“盗窃名贵树木”的行为,构成想象竞合,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盗窃罪”,或者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从一重罪处罚。
至于具体构成何种罪名,要根据发最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确定,看盗窃珍贵树木的价值多少,即使数额达不到定盗窃罪的标准,如果行为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的,也会按照“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www.rixia.cc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六条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一)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二)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文章标签:

本文标题: 对盗窃非法采伐的珍贵树木如何认定处罚
本文地址: http://www.rixia.cc/wenda/146820.html

上一篇:大家帮帮忙啊,急需答案,谢谢了

下一篇:入伏吃什么?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