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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地上附着物赔偿权属问题

2021-07-20 14:18:46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72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有何标准?遇到问题该向哪些部门反映?如何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日夏养花网伤害?

  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在征地过程中发生问题可向当地政府进行反映和投诉,以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标准没有国家法律规定,在地方财政局。如果认为有侵权的行为,到县级以上纪检监察局反映情况。如果是告政府。那就别去了。
1、通常各省实施《》办法有最低补偿标准的规定;
2、可以向市级国土局投诉;
3、参阅《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0修正)》(国土资源部颁发)。
土地征收赔偿分为区片地价(包括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看你在哪个区域,标准不同,其他还有地面附作物赔偿(据实清点)和青苗补偿费(赔偿一季)。遇到赔偿问题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反应咨询。

关于农村土地被征用的问题!

我家在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徐岭镇,现在村里规划要盖楼,这就要占用部分土地,但是这些土地是我家的基本粮田。现在主要是这个问题,在占地过程中,他们对我们说的是要按规定给与补助,每亩1.5万元;但是我们一共就两块地,总共不到两亩,这被征用一亩之后,我们的收入只能靠另外一块地。这样的话,我们自己很难接受他们的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土地征用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一是要求对你的补偿提高,二是你不要补偿,让村里调剂同面积的耕地给你家。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现在农村的土地被征用,赔偿款分配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现在农村的土地被征用,赔偿款分配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简单的说说我们村的事,我们村的后山被一水泥厂占领了,山上有荒山,正在使用的土地,树木,现在在这分配问题上想请教怎么分算正确的,是把整个山的钱拿来所有村民平均分配啦,但这样分的话山上有土地的村民就不干了说,山上我们的土地有多少我们要自己卖,钱不和任何人平分因为土地是我的,但没有土地的人又说这钱该拿来平分,土地是我们村集体的,只有你的使用权没有你的所得权,最多土里的庄稼和树木归你自己所有,但这土地卖的钱不能归你,到底该怎么分啊,从法律的说法的话该如何分配还对啊。现在闹得不可开交请问这该如何是好啊。还有就是如果平均分配,哪些人又有这个平均分配的权力,照户口点名吗
  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日夏养花网;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无论其承包的责任田是否被征用;二是谁承包的责任田被征用,就归谁所有。在实际分配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常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决定少数人享有或不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利,该部份人如果服从时便能顺利分配下去,如果他们不服从多数人决定时极易产生纠纷。
集体土地为集体所有是对的,土地补偿款当然应该归集体统一分配,经营者只能就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归其所有。
另外,如果经营人因为征用土地减少的面积,如果补偿款都归集体分配了,该村民减少的土地也要统一予以考虑补偿,不然,土地被征用后的经营者,与没有征用土地的经营者将失去公平性,因为,土地款被给了其他没有征用土地的村民。所以,作为集体组织当然要考虑如果平衡集体村民的利益问题。
总的来说,集体的土地补偿款如果分配,集体有自主权,应当由集体统一讨论决定其分配方案,法律不可能硬性去规定分配方案。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利益均衡就可以了。

关于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动迁赔偿问题

我来自四川,在上海打工,前不久得知家里父母说,家里的田地需动迁,听父母讲述,赔偿很不合理,我想了解具体是怎样赔偿的?谢谢!



证据补充:
赔偿方强行动土,还威胁村民,身在异地的我们担心父母的安慰,所以急求答案
  强拆违法,不得民心,这是肯定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以下是详细规定:

《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关于农村征地拆迁补偿的相关专门法律正在制定中,很快将要出台。
具体的补偿标准,参照各地政府相关政策文件。以下是通行的补偿项目:
一、农用地征地补偿费用项目详细介绍: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www.rixia.cc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ps: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ps: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二、拆迁房屋补偿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日夏养花网额包括被拆日夏养花网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3、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农村承包土地被征用,赔偿金归承包者所有还是归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扩展资料: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的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

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

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7、土地补偿知情权

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8、调查结果核准权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9、补偿方案听证权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有权阻止施工。

14、恢复耕种权

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5、举报违法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归承包者,但是这种合同从征收、改变土地性质的审批都是村委会出头的,征用者把钱给村集体在由村集体把钱转交给承包者。因为这样对方好操作,对方不可能不能一户一户的和你们谈在给你们钱。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如果涉及给你的赔偿,再由集体跟你个人赔偿
土地补偿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土地补偿,地上物补偿给承包者,土地补偿要集体和承包者分得,具体比例要查阅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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