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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交三四百万税的营业额要多少

2021-04-10 18:18:57 分类:养花问答 来源: 日夏养花网 作者: 网络整理 阅读:151

朋友借用十多张营业执照开企业淘宝店,年总销售额超过四百万,期间并没有纳税,请问这样操作构成哪些罪?

销售的产品来自货源网,质量一般,网店差评多,使用半年就因为评分差而不能实用了,等恢复评分后再次使用!就是这样,每个营业执照注册的淘宝店铺销量不大,集中起来就大了,而且没有纳税,卖的产品也差!

必须先更正一点,年销售额400万+,不代表需要交纳税款。但是一定要进行纳税申报。

如果未进行税务登记(不是说未取得《税务登记证》而是说没有吧信息报送给税务局),违反《税收征管法》第十二条,法律责任为《税收征管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不构成犯罪。

“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未纳税是本就无税可纳,那么没有问题;如果是需要纳税而不纳税,违反《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保全措施为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法律责任为《税收征管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日夏养花网六条,构成犯罪的,罪名和罚则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日夏养花网料;
“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三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日夏养花网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的评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九十三条 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 【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收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如果未申报,违反《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法律责任为《税收征管法》第九十六条。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九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www.rixia.cc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    (三)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涉及虚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责任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构成犯罪的,罪名和罚则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http://www.rixia.cc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收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涉及非法制造、转让、接受发票的,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构成犯罪的,罪名和罚则为《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前款规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第四十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两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所称完税凭证,是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    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印制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

“第二百零六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二百零七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税收征缴优先原则】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家里有个三四百万,算小康吗?

超过小康了
上百万就超过小康了
超小康了,中产阶级妥妥滴
中等偏上

请问挪用资金金额较大的,三四百万,一般会判多久?从进看守所到宣判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挪用资金罪在概念上首先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文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是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1 另外根据2010的立案标准超额未还型的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一般是指1万元到3万元以上。2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般数额在5000元到2万元就可以进行立案了。3 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1万到3万就可以立案。ps 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不退换是指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比如说 因为天灾人祸或者从事非法活动被没收而无力退还。 又能里还而转移资金携款潜逃的,是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而问题中挪用资金三四百万,属于数额巨大,可能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量刑会考虑到很多条件比如说 积极退还, 退还多少资金,或者认罪态度等可能都对量刑起到作用 从所给信息中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案情的复杂程度根据金额来推断的话案情应该比较复杂,一般从看守说到宣判可能需要10月到1年半左右。
挪用资金罪
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 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 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 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三十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建议尽早请律师,越早越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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